最后一阶段,继续聆听刘广文老师对《新课标理念与实践》课程的解读。
到了对课标中关于“立足学生核心素养发展”这一定位的解读时,刘老师随口就对涉及到的关键词进行拆分、解读:
一,目标≠目的
目的是想要实现的事项和行动的意图,是抽象的、整体的;
目标则是为了实现目的而设定的路途和标记,是具体的、分阶段的。
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中积累建构出在真实语言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品质,是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四个维度的综合体现。
1.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指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通过语文学习,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关注和参与当代文化生活,初步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比较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2.语言运用
语言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好语感;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语言经验;具有正确、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能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有效交流沟通;感受语言文字的丰富内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深厚感情。
3.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思维具有一定的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有好奇心、求知欲,崇尚真知,勇于探索创新,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
4.审美创造
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508字)
核心素养的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
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
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
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与发展的过程。
在语文课程学习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
二,学科≠课程
过去我们谈课程目标往往是以学科为单位,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界限清晰,甚至会出现壁垒森严的情况,敢于、能够跨学科的学习、解读或教育几乎不可想象,殊不知,学科是以知识为本位的,学习的主人是人而非知识,也非学科,
课程则是以育人为本位,孩子们是通过课程发展的,而不是某几篇课文就能让孩子们醍醐灌顶、涅槃重生。
所以我们应该从教材出发,走向课程。从知识中心走向生命中心,在带领孩子们学习知识过程中,必须指向生命和生活,避免人文主题与语文要素的割裂。
这让我想起到山西忻州聆听魏智渊老师的《新课标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研讨会》上的精华理念——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我们必须学会从单篇走向单元,从教材走向课程。
课程化需要我们找到适合自己的独特赛道。
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需要运用课程思维而非课堂思维来谋划布局。
再回到核心素养上来,核心素养的培育需要三驾马车来支撑——价值观、品格和能力。
正确的价值观——代表着有理想,
必备的品格——代表着有担当,有责任感,有使命感,
关键的能力——代表着有本领。
一言以蔽之,语文的核心素养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品质,也是一种综合体现,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情境性的特点。
语文的核心素养通过4个维度来一一展现: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文化需要我们传承和理解,语言需要建构和应用,思维需要发展和提升,审美则是鉴赏与创造。
低头拉车(备课)的过程中,务必要经常抬头看路(看课标)。
课标的目的更需要聚焦,通过生动的有情境性的语文实践活动来操练这4个维度。
学有所得,学有所悟,下步就是践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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