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建立之前,蒙古社会基本上还处于马克思主义史学所说的“奴隶制时代”。草原贵族,无论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在黄金家族面前,地位都是奴隶而已。成吉思汗把手下功绩最著的几名战将称为“四骏”和“四狗”。所以如清代满族大臣对皇帝自称奴才一样,元代大臣们在皇帝面前公然自称奴婢。
在君臣地位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元王朝对以前中原王朝已经发展出来的那些制衡君权的有效制度自然不可能加以采用,元代没有恢复具有封驳权的门下省,不设谏官,重要政策多用蒙古文直接发出,不必经由中书省。皇帝是主子,大臣是奴才,什么都由主子说了算,奴才没有插嘴的份。因此元代成为一个皇权单方面膨胀的朝代。
这一趋势被明代继承下来,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朱元璋在元代君权独大的基础上进一步直接废掉宰相和相权,仅保留由大学士组成的御用秘书班子,这与元朝“家臣治国”的习俗出自一体。明代皇帝多恣意妄为,非常任性,处处流露着“我家天下任我为之”的蛮横心理,这与元朝“家产制国家”的皇权观念一脉相承。
唐宋两朝对大臣基本不用污辱性刑罚,宋代更是“待士大夫有礼莫如本朝”。而元朝皇帝有一个习惯,用鞭子打大臣。这种制度到了明代,被发扬光大成了著名的“廷杖”。明代皇帝一不高兴,就把大臣按到地上,脱下裤子,打一顿板子,大臣们在皇帝面前毫无尊严。
唐德刚说:“吾人如大胆地说一句,北宋的朝政,是近古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起步,亦不为过。可惜的是,传统中国这种有高度现代化和民主意味的开明文官制,在宋亡之后,就再次复古回潮了。”王夫之则说:“汉、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则举黄帝、尧、舜以来道法相传之天下而亡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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