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说“理”,就这个“理”内容广泛深奥,涉及面宽,三言两语无法说清。现在我们就静下心来专门说说这个“理”,最后请诸位评判一下对“理”的分如何?
带有“理”的应用支系有很多,其中有:真理、道理、情理、法理、处理、办理、有理、无理、合理等带有“理”字的俗称,像网络一样分布在人们日常生活经常应用。根据常识常规性的正确方法去疏理清淅透彻,最终是非曲直自有公论。这个“理”它的出现,在人与人之间涉及到某一件事的做法、认识及处理意见不合发生争执时;为了某一些利益当其中一方受到损害发生控诉时;在生活中有意或无意伤害到他人身心健康、安全或损坏财产发生冲突时;对合伙人或与利益相关的人,在共事期间其中一方,不诚信或背道逆行发生隔核时。当这些现象发展到了任其一方不能容忍时,双方或本人在理性状态下,相互据理力争说“理",尽量求得合“理”解决的一种表达方式。
凡任何矛盾当发展到各持己见,争论不休,甚至拳头相向,兵戎相见时,须要找个人或者找个地方说“理”,才能解决问题。找这个人必须是双方都信任佩服,有一定说服力,有一定威望并主持公道的人最好,否则,解决不了问题;有些涉及安全、利益大的问题,必须要找特殊地方去处理了,这种地方以前叫公堂;现在叫仲裁部门或法院。执法部门要根据原告、被告双方各自须委托懂“理”懂法的专业律师,呈堂供证的事实有效依据,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判。也就是找官方评“理”。
总而言之,人不论生在何时;住在何处?都要懂法讲道理,依理依法,礼貌文明,心术要正;千万别乱想,乱贪便宜,恃强凌弱,甚至横绞蛮缠,故意装“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所谓下三烂之人。否则,降低人格,毁坏名声,若劣性不改,终不得善终。
经验总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任有一千个理,最终离不开一个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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