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时激动买了双老爹鞋,穿了几次,洗过后,发现白的开始变黄,遂生了厌恶之心。忍着想把它丢掉的念头,带着懊恼,丢进了鞋柜。
去年,偶尔翻了出来,搭着牛仔裤穿。也许是那天天气格外明媚,有那么瞬间发现它也不那么丑。
后来买了漂白剂,发黄的部分看不到了,越发觉得好看。一时之间,它成了我的主打鞋,穿牛仔裤,穿裙子都是它。
同样是它,它没改变什么,喜欢与讨厌,皆因了我的心境改变。
有多少人、事都是由曾经的喜好变成了讨厌,或者有曾经的讨厌变成了喜欢。
年少无知时,没来由地讨厌目标性极强的人。也许是因为自己也想要一个美好的结果,但是怕失败,怕得不到,怕难堪,于是就装作云淡风轻,不在意,表现出不喜欢,进而也就讨厌其他人这样,事实上,讨厌的恰恰是另一个自己。
那个自己,是自己的阴影,创伤,弱点,自卑,满目眼红却求而不得的自己。
徒增年岁,依然无法做到目标极强,开始由衷佩服能做到的人,因为我接受了自己的懦弱,无能,惧怕等。
早前喜欢自来熟,快言快语、古道热肠、爱憎分明、快意恩仇等特性是人,以为只有这些才是最美特性,才是值得深交的人。
趟过岁月的河流,洗涤打磨后,现在很难再说多喜欢。
有人快言快语是真,但不分场合乱说也是真,有人爱憎分明也是真,但太过于计较,没有一点情商也是真,有人古道热肠是真,但没有界限感也是真……
从讨厌到喜欢,从喜欢到讨厌,本就是自己的阅历感悟,没有他人,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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