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的根本目标是什么?是驱动消费者购买,也就是改变一个人的行为。
但是说服一个人产生一个行为,失败率是极高的,尤其是向陌生的消费者推销一个产品或一项服务的时候。
广告本质上都是一种说服别人改变行动的活动,也这是人们为何讨厌广告的深层原因,因为人的认知一旦形成/固化是很难改变的。
但很多行为学家研究后发现,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是完全可行的。
2.如何改变人的行为呢?行为设计学大师斯坦福大学教授福格认为要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改变他的态度,继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
为此经过大量的实验研究,福格教授提出了B=MAT行为设计模型。这个公式从三个方面给了我们一个推动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操作即:动机(Motivation)、能力(Ability)、触发(Trigger)。
这个模型通俗的理解起来就是:只有一个人想做某件事,并且有做到的能力,还有外在因素提醒他、推动他去做的时候,他的行为才最有可能发生。
3.广告营销运用实践思考:如何让消费者接受一个新产品?
a、制造动机:首先调动消费者行动的动机,如何劝说一个老人学习使用智能手机?如果不断告诉这个老人,学会手机可以经常和儿女视频聊天,他的学习的动机会被瞬间放大,因为它让学习使用智能手机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了。
b、迎合能力:就是要让营销人员找到与产品相匹配的目标客户群,他们的消费能力、认知能力、他们的社交圈、他们在哪里聚集等等,很多美妆产品的试用装赠送可以理解为降低消费门槛,提高了顾客的初次使用的获取能力。
c、场景触发:就是临门一脚,在消费者背后“推”一把,快速执行一个行为,甚至消费者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行为,比如淘宝的双十一造势、商场的打折促销造势、房地产塑造开盘热销氛围、即将到来的五一旅游季造势都是采用了这种触发机制,因为人是冲动的。
文/品牌大侠
图/Ai绘图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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