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我们一起征文 | 30岁单身女博士的自述

作者: 弦外渺音 | 来源:发表于2017-03-25 16:36 被阅读547次

    (一)大学时光

    2017年,我30岁,博士毕业,大学任教,单身。

    曾有过不规整的人生,如今一切都步入正轨。

    生活好似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可那曾经真实的泪水和赤裸裸的痛楚。如今,都已微不足道。

    我还是决定留下些痕迹。致以,生命中被偷走的那十年。

    一路走来,一直是学生。镜中人眼神干净果敢,似乎岁月的侵蚀未曾留下痕迹,又或者与岁月有关的磨损,一切尚未开始。

    无意间发现一根白发,心钝了钝,光阴不曾饶过任何人,那流逝过的青春,此生不会再有。

    突然多了一丝冷静,更加清醒面对现在的自己。

    高中跳级,考入军校。比周围同学年龄都小,就是这点小,让所有张狂都显得理所应当。

    理所当然的不适应军校铁律生活。入校先理发,顶着毫无辨识度的简发走入集体。

    清晨6:40吹哨起床,下楼跑操,洗漱早饭后,7:40集合点名带队上课。边走队列边唱军歌,《团结就是力量》。走到行政楼门前还要踢正步,喊口号。排队跑步进教室,等待口令后坐,坐下后又是军歌,《团结就是力量》。教导员站在讲台上审犯人一样盯着每个人。明明内心很不屑,觉得自己口中唱出那种啦啦队歌完全是对小红莓、枪炮玫瑰、U2、Linken Park一系列摇滚挚爱的亵渎,可依然要睁大眼,精神百倍,放声唱。因为每一个毛孔都被纪律盯紧,每一个动作都被规范卡住,动弹不得。灵魂似被抽离,悬在空中看满屋克隆人般的生物。同样的绿军装、大檐帽、黑皮鞋、手提包,在其中找到自己,空洞的双眼,盲目的面庞。觉得搞笑,想不通这种低劣的仪式感来自何方。似乎理所应当且充满敬畏,而我在这种虚假的敬畏中,像被千百双眼钉在墙上,浑身刺痛。

    下课后不能走,带队去饭堂,饭堂门口唱歌,喊口号。卖艺讨饭一般,看官终于满意,赏一顿饭吃。整个吃饭的过程像朝拜似的,不能说话,且饭后集合带队回宿舍,所以吃饭快或慢都很不爽。吃完早的不能动,吃的慢的在他人目光注视中双颊烧红,如刺在梗,厚着脸皮能吃下去的,也如吃土一般,没任何食欲。

    回宿舍午睡,听哨声,睡觉、起床、带队上课、下课、吃饭、晚自习、洗漱、俱乐部集合、点名、熄灯,一切举动都听哨声,像一群训练有素的猪。因为是猪,不被允许有任何想法,不能有丝毫出格。

    我的大学!我不眠不休的高中苦读,就是为了能在大学里拥有基本的自由。顶着一头乱发,穿着拖鞋,戴着耳机,骑自行车穿梭在校园。晚上出入饭馆、夜店,喝着啤酒,蹲在马路沿子上,看穿梭人群,流浪一般。这一切,在17岁军校生活中,成为黄粱美梦。

    理所以当的不适应,还未过期的青春期叛逆。记过,全队面前检讨,高数挂科,教导员找谈话,找父母谈话,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队友“帮扶”对象。这些可笑的字眼,对当时的我,都当作笑话一样。我看他人是笑话,他人看我,无可救药。

    整个大一生活,都在主动与被动的退学中度过。与体制作斗争,不是鼻青脸肿,就是内伤遍体。而我,两者兼具。

    五年后毕业那天,我曾厌恶至极的那身军装,曾发誓永不再穿的衣服,就整整齐齐穿在我身上,从未有的服贴与合身,像是与生具来就该如此穿着打扮一般。我轻抚大檐帽黑如漆的帽檐,双手戴在头上,调整好方向。就那样笔直的,真如枪杆一样顶天立地的站立着,庄严而内敛。我行了一个庄重的军礼,这个姿势,教会我太多。关于人生信仰,教养。这个军礼,致青春,至懵懂的自己,不勒的灵魂,和苍白如梦的面庞。

    那一年,我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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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奋斗时光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引以为傲的奋斗时光。

    我的这些时光,无论如何打乱、排序,只是出场顺序不同,而经历这些对的时光,才成就今天的我。

    我是拼命玩,拼命学的忠实践行者。拿身体当本钱挥霍生命。

    考研前两个月,在实习单位托人找了间单人宿舍,不眠不休的看书。台灯两个月没有熄灭过,吃了四箱泡面,三大桶雀巢速溶。强制的睡眠剥夺,两个月未下楼,远离人群,让我像幽灵一般。但其实时间紧迫,需要填补的知识漏洞太多,从未觉得空虚。只恨不能多出一月备考。这种高效的备考节奏一旦运转,步入正轨,多学一天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冬至那天,一人下楼,去食堂吃了碗酸汤水饺。雪后天晴,太长时间没有走路,踩在泥土路上,小腿肚子有些发抖,膝盖似乎支撑不住,所以走得小心而缓慢。很冷,冷的凛冽,和备考的暖气房是截然不同的状态,风刺激着大脑每一条神经,吸入肺中的冷空气唤醒身体沉睡的细胞。周围穿梭忙碌的人群,像是不同于我的另一个物种,脸上都挂着神秘的表情,细看,却看不清楚。只是一种莫名的忙或者盲,越看越空洞。庸庸碌碌蝼蚁般的人群,向着不同方向,不同目标走去,被某种力量吸引一般。

    只有我,站在其中,如冰冻的石雕,动弹不得。

    那天回去,双腿双脚冻的无知觉,僵硬的右手握着笔勉强写下一句话:要有鹰的眼睛,狼的野心,要饥渴而敏锐。忙、盲、茫的生活,不如死。

    三个月后,我去面试,导师是一个优雅睿智的人,我也展示了自己阳光、自信、勤奋的一面,彼此都满意,这种感觉像相亲,相中了,觉得一切努力都值得!

    三年后,博士成绩公布那天,我看了一遍《大话西游》,夜里“他好像一条狗啊”在脑中一遍遍默念。第二天我照镜子,双眼浮肿,我不记得哭过,那一刻,我发现自己老了,那年我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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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友时光

    军校男生绝对是当今社会现存的一株奇葩,二十出头的男孩,血气方刚,却过着凡根未除的和尚生活。

    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我这路人甲的容貌也有了主角的机会。

    大一,最是心比天高的时候,某夏日下午,没有课,抱着篮球走到宿舍楼门口,准备往操场跑去,一男生拦下,“贤月,一起去吧”,“不,我习惯一个人打球”,转身就走,背后是一群男生的哄笑。后来一起上实验课有了接触,挺好一人,诚恳朴实,做了朋友,依然是有刻意距离的普通朋友。7年后,大家都有了新的环境和去向,我的男友是他的好友,我们一起吃火锅,给男友调好底料端过来,他满眼羡慕,你对男朋友真好。

    军校生晚上的活动,不是俱乐部看电视,就是操场跑步,有一段时期强迫自己每天跑二十圈,什么也不想,就机械的释放过剩的肾上腺素,直到小腿酸困举不起来,才到健身器材处慢慢蹲坐下来,浑身的汗凉透,风吹干,打个激灵,似乎又重新振作起来。结识了很有趣的人,直到现在,依然是朋友。他高我三级,不论学业还是思想方面都给我很大帮助。因为我长期不听讲,大学是晚上考试,每门专业课考前的下午,都是他给我圈重点,列提纲,有时还有小抄。有相似的兴趣,经常用英语交流对话,时常觉得与众不同,一起吃饭时能兴高采烈讨论很久。若干年后,依然记得那些慵懒的午后,阳光温暖,煮一壶茶,盘腿而坐,探讨人生、信仰、电影、八卦。他博士毕业后分配北京,至今,再没有人能像他一样了解我,与一个有趣的灵魂相遇,是十足的幸事。

    博士期间出国,结识了华,一起去过很多地方,有一次半夜返校,汽车抛锚,两人束手无策,坐在路边,目睹了一场日出。清晨的空气很静,清透,有寒意。而那种充满生命力跃动的光芒出现的一瞬间,穿透我的身体,点燃我冻的微微发抖的心脏,一团火灼烧在胸口,复苏我沉睡的肾上腺素,让我充满力量。华靠近我,我转身抱紧他,流下眼泪。这是我第二次拥抱一个男人的身体。

    那一年,我28岁。

    后来,我们没有延续任何感情,双方像有默契般,不约而同的选择沉默。那一瞬间的拥抱,是我们给予彼此最近的距离。

    我的男性朋友很多,各种类型各式各样,我时常骄傲的给高中闺蜜炫耀,追我的男生能排成一队兵马俑,或是一个加强营,随便一个都是佳品。这些男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至今再无联系。有些毕业后坚持每周打一个电话的,自结婚以后,再无联系。

    这就是男人。

    唯一留下的朋友,上大学至今十几年,早已亲人般相处的,是文娜。

    前年,我接到她的电话,那时我身在国外,她用不知名的号码打来,接通便知是她。“我结婚了,对方小我两岁,你祝福我”。在异国的蓝天下,在没有pm2.5的空气中,我顿了顿,努力回忆文娜的样子。军训时她和我勾肩搭背调戏教官的样子,我们啤酒烤肉宿醉后坐路边唱歌的样子,她陪我参加校运动会长跑半夜蹑手蹑脚偷溜下楼训练的样子,十圈下来喘不过气手撑着膝盖望着日出黎明祈祷的样子,那个侧脸我一辈子都记得,天际破晓,像打了一束光在她脸上,照亮那虔诚。我当时就想,这清素如野菊般的姑娘,以后谁能降的住她。而就是这个任我身边男友如何换都不愿涉情网的女子,生活的炙热与纯洁的女子,竟然母性大发的嫁给了小自己两岁的男人。

    再强大的青春岁月都敌不过时光,敌不过体内变化的雌激素。

    我似乎没怎么祝福她,便匆匆挂了电话,我无法面对那个步入婚姻的她,只想让她停留在我记忆中的样子。

    那一年,我28岁,她29岁。我大学至今唯一的好友,结婚了。

    自命不凡的是我们,心比天高的是我们,桀骜不驯的是我们,就是这样的我们,敌不过时间的追逐,合情合理的,随波逐流的,进入婚姻的围城。

    那些年少轻狂,真的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自我感觉良好而已。

    “祝福你,而我们终究敌不过命运”。去不了她婚礼,我录了VCR 给她。就说了这一句话。那天我化了妆,选了件白色连衣裙,坐在大学校园的草地上。曾说过做她的伴娘,看着她嫁人才能放心,心中是如何的郑重虔诚。如今身隔数万里,仅有潦草的只言片语。

    如今我30岁,我们的等待还是没有敌过时间,真命天子没等到就草草嫁了,理想职位没找到匆匆上班了,甚至连U2演唱会都没有来就把CD 都打包了。

    似乎一切记忆都打包在了岁月里。

    再提起只是寥寥数语。

    可就是那些被打包的岁月,承载着我从始至今全部的理想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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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恋爱时光

    毕业前夕,大家都忙着准备毕业汇演,聚餐,说分手时,我却猝不及防的恋爱了。

    我毫无悬念的上了研究生,不需找工作,无需实习,每天喝酒、聚餐、放大假。

    毕业汇演前一天,一个陌生号码打来,“你是不是贤月”,“是”,“……”,对方挂断了。我还在窗前拿着电话,宿舍水龙头漏水的嘀嗒声清晰入耳,似乎穿透耳膜般唤醒大脑,那个声音,中低音,简短数字,中魔般让我心动,命中注定一样,我知道他是谁。

    第二天,毕业汇演刚开始,他约我学校门口雕塑下见。我没有刻意装扮,依然穿着黑色真丝吊带,牛仔短裤,白色罗马高跟鞋。路灯下,我远远看见他等在那里,身体每一个荷尔蒙都被唤醒。就是他,高而挺拔,俊朗坚毅。

    我走向他,似乎在走向我的另一段命运。

    我们牵手那一刻,露天广场上毕业汇演刚好到了我唯一期待看的节目,校乐队的《It’s my life》,“No silent prayer for the faith departed(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没有信仰的祈祷着)……It’s my life, It’s now or never(这是我的人生,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他的手柔软潮湿,手心一丝凉薄的汗,那种独特的触觉,在这闷热聒噪的空气中,让我一瞬间冷静下来,我定定的看着那张心底迷恋的脸。是的,我愿意。

    十几天后,毕业分配结果下来,他把信封给我,替他打开,我看到白纸上那些字,如他所愿,进京。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同一起跑线入校,如今,每个人的命运被重新洗牌,留校读研,各大军区,进疆进藏。有人欢喜有人忧,这就是体制。命运并不在自己手中,本以为看得见掌握棋局之人,出局后才发现,这并非一盘棋,而是密密麻麻蜂巢般的社会。自己是最底层的工蜂,庸庸碌碌,去何处采蜜早被规划,全然由不得自己掌控。

    喝的最后一场酒是送一个进藏的,高大、阳光、热心肠,球技很好,不论我身边有没有男生围绕都时常帮衬我,练球、跑步,甚至有几次伪装男友去吃饭。友谊维持得很好,也许太知道体制下自身命运如何,所以一直处于无欲无求的状态,所以能做长久朋友。很聪明,结交这样有趣的灵魂,总有惊喜,不觉得疲累。送他走时,我抱打不平,他很豁然,“两年后学校见”,只是醉酒后哭的失态。哪有真正的豁然,谁的面前没有这道坎,谁都知道,此一去哪是两年能见的。我送他“天下谁人不识君”。

    那是我最后一次醉酒。因为他打电话来“你和谁在哪干啥呢?”

    “你管我!”

    “我不管你谁管你!”

    我穿粉色碎花短裙,夜风中,我微醺的面庞有粉色的笑意。

    他也走了,进京,带走一整个夏季的聒噪和我的大学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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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沉沦时光

    研究生生活平静,不似死水般让人窒息,是静水流深的时间飞逝。

    在这个地方大学里,我要了单身宿舍,却再没有黑白颠倒肆无忌惮的透支生活,每天规律而有弹性。早起晨读,给百合换水,干净的马尾,眉、唇都精心照顾。穿长风衣,真丝长围巾,球鞋。

    上课,但不听讲,坐最后一排,读书或发呆。老旧的校园,高大参天的桐树,麻雀、灰喜鹊、白头鹎 ,温润的十点阳光,能静坐一早打发时间,深吸气,空气中有厚重的知识,浓醇香甜,真是让人喜欢的环境。

    如果五年前来,我根本看不到也感受不到这一切,只是每天忙碌的打发掉体内多余的肾上腺素。

    每个人的经历,生活之所,都以刚刚好的姿态一早存在,等着她慢慢成长,去经历、接受、感悟。

    看得到美,而美恰好也在,多么难得。

    傍晚散步、慢跑,洗漱,冥想,睡觉,自然不局促。

    曾经最讨厌的规律生活,在失去纪律约束真正自由的时候,反而身体力行的践行起来。并觉得因此气息血脉都通畅,镜中人也变的柔和不激烈。

    他回来看我,回来前几天我一直在犹豫见不见,担心又矛盾。当他站在楼下时,月光下骄傲挺拔的身影,真诚质朴的侧脸散发年轻的光,让我义无反顾的跑下楼。

    条件简陋的商务酒店,一切猝不及防,床头我们喝过的红酒瓶盛放着三支白色百合,我很痛,深吸气,百合的香味幽淡到被痛觉覆盖,还是被我硬生生抓住,留在鼻腔,填入脑海,代替痛觉。

    我洗澡,一遍一遍,穿黑色皮衣,紧身低腰仔裤,球鞋,走出酒店。打车,凌晨两点,司机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起他女儿,爱弹钢琴。后视镜中我看到自己的脸,苍白,无知觉。学校门已锁,我无处可去,蹲在路灯下,春天的风,吹不醒麻木的人,脑中太乱反而一片空白,思维停滞在某个痛觉产生的时刻。

    他终于打破了我的生活。

    他赶来找我,我觉得无法面对,他就远远的陪着我。凌晨三点校门口,路灯亮透天际,偶尔一辆车开过,划破宁静夜空,从心底呼啸而过。

    天逐渐亮起,学校开门,我回宿舍,换上黄褐色长风衣,画了淡妆遮盖未眠的双眼,去上课。

    两年后,也是同样的暖春,我独自去医院,病房的局促和酒店是一样的,天花板很压抑。

    我扶着床边一点一点站起来,走到医院门口。

    阳光之下,我终于能真正站立,站在阳光下,远离那华丽皮囊下的自私、懒惰、庸碌。我终于能真正站好了。

    那一年,我24岁。

    文娜照顾我一个月,每天骂我不自爱,红着眼睛炖红豆鲫鱼汤,猪蹄汤,买了阿胶做成膏,我看着她在厨房忙碌,心里很静。

    2017,我们一起征文 | 30岁单身女博士的自述

    青春,总是以猝不及防的姿态闯入你的生命,又在你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时候一点一点抽离。该赐予你的它都会给你,该给你的伤痛一点也不会少,铭心刻骨。而这就是青春,你无法叫它收回什么,更无法苛责它什么,它就是这样进入你的生命,并停留其中,你可以去观望,去感受,却再也无法抵达。它的存在只为了一遍遍告诉你,那是你的来路,它再无归途。

    那些烫手的青春,像长途旅行后的纪念品,只能安放于此。

    三年后,我听到王菲的新歌《匆匆那年》,看了同名电影,直到散场灯亮起,都无法站起身。回忆伴着失望和刺痛,一股脑扎进膝盖,让我无法站立。

    我终于明白,想要走出曾经的阴影需要重新投入多大的光明。我哭,并不为选择和过失。而是那美好的青春时光,终于定格在触不到的某地。我已失去选择的权利。

    两年后,我又一次流泪,在王菲“幻乐一场”演唱会上,女神低吟浅唱“不怪每个人没能完整爱一遍,是岁月善意落下残缺的悬念……”。

    每个人都有不顾一切的青春,曾经的自以为是,不过是淋了一场大雨,走了一次夜路,生了一场重病。

    任何人的青春岁月,都是一场心血来潮的实验。

    实验自己有多少年少轻狂。

    实验自己有多少任性去抵御伤痛、爱和背叛。

    实验自己能喝多少酒,走多少路,虚度多少时光。

    实验自己到底要爱上多少人,才有足够勇气去忘记一个人。

    实验自己需要多少时间去忘掉伤痛,重新站立。

    实验自己要独自走多少幽暗夜路,才能偶遇一次日出黎明。

    女神的歌声伴着青春的落幕,29岁的我,已无再多眼泪。

    如今,30岁的我不再穿皮衣,只穿纯棉或真丝,衣橱里剩下黑白两色。

    戒了酒,可乐和冰峰,冰箱里有矿泉水,茶叶和咖啡。

    打包了所有吵的人肝疼的重金属,依然有王菲和英格玛。

    重新读菜根谭和老子,杂志漫画都挪到了书架顶端。

    每晚跑步,再无K歌泡吧。

    远离了一切曾经聒噪的生活,过的规律有序。

    十年,时间是个小偷,偷走我们曾经的坚毅和信仰,热情和迷茫,痴心和梦想,义无反顾和情出所愿。留给我们被打磨后千篇一律的模样,用这种模样投入生活,才能不被生活所识破。

    我们终将以模糊的面孔融入人群中。

    融入平淡平凡的生活。

    不问来路,不分你我。

    曾经歇斯底里的挣扎,无畏无知的对抗周围所有善意或恶意,其实都是青春岁月里无处发泄的肾上腺素。

    随着年月的流逝,它将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30岁的我。

    2017年,30岁的我,输给时光,却没有输给命运,我终将赢得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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