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中,半生桀骜不驯、反抗世俗的白瑞德在郝思嘉二胎流产后,受尽情感折磨的他选择在苦苦苦追求的郝思嘉回心转意时回到故乡,回到他曾经不顾父命,执意逃离的地方。他说,当我年轻时,我恨那里的世俗,可是现在我累了,我突然发现那里无比亲切,我需要回到那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尼克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离开故乡来到纽约这个大都市谋求发展。起初,这里的一切吸引着他。这里繁华并有着无限的希望。在这里,他遇到盖茨比,并经历了后者梦碎的全过程。他看到了这里的冷酷,傲慢,幼稚与虚伪。于是,在盖茨比这个绚丽烟花寂灭时,他回到故乡。回到那个数十年来,一直以家族姓氏来命名家的地方。
回到过去,回到故乡。对他们来说,那里是力量与内心信仰的源泉。无论他们对它曾是多么的厌恶与不屑。
人自出生始,故乡的一切便开始悄无声息的浸染了整个躯体与灵魂。无意识的幼年与无反抗能力的少年时期,人们在故乡的庇护下成长。这也构成了最初,也是最温暖的故乡印象。多少年之后,记忆的着色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充满着抚慰心灵的作用。
随着个体的成长,人开始渴望远方并表现出十足的叛逆。他们开始不屑这里的落后,远方则以其臆想的美好展示出魔性的召唤力。他们开始讨厌这里禁锢自由的一切,父亲嘴里的陈旧教条,家族荣耀;母亲嘴里的繁文缛节,婚姻宗教。这些注定与自由的天性相悖。于是,他们渴望远离。
青年时期的他们具备了和家族权威抗衡的力量。于是,他们或是像尼克外出求学,或是像白瑞德直接和家族决裂。尼克代表了大多数的青年,外出是因为想象中外界的美好。白瑞德则是少数人的代表,在那个极其重视家族荣耀的时代,他酗酒,赌博并顶着世俗压力拒不接受婚约。他洞察世事,却偏偏不向家族世俗低头。就这么顶着世俗的咒骂,他招摇、特立独行的生活在世俗偏见盛行的南方。
可是,半世闯荡。在远离故乡的地方,总有那么一种事情折腾的他们筋疲力尽。或是因为百折千回的事业,或是因为捉摸不透的感情,或许是因为最为单纯的生活。总之,有一天他们累了。于是,在某个薄雾蒙蒙的傍晚,或是秋风初起的早晨。他们突然想回家了。那个他们曾执着离开的地方。在此刻,突然就有了无限的美好与温情。
人生就是这样,兜兜转转,最终回到的还是之前的位置。但,这又并不是一种无意义。一代人远离故土,他们的下一代则在他们新的落脚处降生。半世浮沉,当这一代人想起自己的故乡,并回去汲取力量。对他们的下一代而言,故乡却是他们远离故土后落脚的地方。人生代际之间,就这么一批一批的繁衍至无边的远方。这一过程中,上演的是一代又一代之间,叛逆,远离与回溯的故事。
两部小说,《飘》是积极的。在白瑞德决绝离开并回到故乡的那晚薄雾里。郝思嘉痛苦恍惚失落之余,还是“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的自我安慰。她相信,事情都能解决。白瑞德可以挽回。《了不起的盖茨比》则是消极的。尼克在看到纽约社会的丑陋一面后。他不相信这里还能变好。于是,他回到故乡,回到过去寻找答案。“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不管怎样,故乡总是在那里等着他们。亦如郝思嘉庄园里翻新的褐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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