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洛夕璇
阅读,是离美最近的时刻阅读,是离美最近的时刻
谈到阅读,让我最怀念的大概就是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光。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和哥哥站在市区的街头,捧着书籍,吃着棒棒糖。
我说“以后,要有大房子,房子里都是我喜欢的书籍”
哥哥说“以后买了车子,一定要在车子上放一百粒真知棒”
那时,我所有的喜好都是哥哥带出来的,是哥哥把我带到阅读的世界,让我知道郭敬明,韩寒,饶雪漫还有哈利波特。不得不说这些人和哥哥占据了我很多年少时光。上初中时我跟同学张口闭口都是哥哥,可以说他是我的偶像。
我和哥哥特喜欢吃真知棒,棒棒糖是哈密瓜味夹着薄荷。只有市区有,哥哥上了高中以后,一个月回来一次,口袋里总是揣着糖。他会给我带酸奶味的阿尔卑斯,给我带哈密瓜夹着薄荷味的真知棒。那时候,我总是舍不得吃,把糖果冷冻在冰箱里,一直留着,留到哥哥回到家。
我总是很期盼哥哥回家,不仅仅是因为糖。还有他的书。哥哥是个非常讲究的人,爱书爱到了极点。那时他高中的生活费很少,因为我们都是从外婆身上拿钱。外公外婆也是靠着农作物赚点钱,他们舍不得找儿女要抚养我们的生活费。舅舅和母亲给的多了,外婆总是偷偷塞回去。所以哥哥总是很省,总是把吃的喝的省下来买书。
他爱书,不允许我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偷看他的书。每一次,我偷看的时候,都会被哥哥发现,一个小小的折痕,书的下角,都能被他发现。哥哥不是洁癖,却对书籍爱到了极点。所以每一次被发现的时候,哥哥书柜的钥匙藏得让我更难找了。我只能很期待很期待哥哥回家,这样我就可以安安静静的捧着一本书读。
每一次看书的时候,都必须在吃完饭后读,这样才能有很长时间的阅读,不做任何事,包括上厕所喝水都不会去做。所以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光,阅读是一件非常有仪式感的事。吃完饭,擦完桌子,喝一杯水,上完厕所,再将肥皂放在手心里反反复复的去洗手。洗掉吃完饭后的油渍,洗掉上厕所后的污渍,在一个干净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在农村的城镇,即使攒了钱也买不到一本好书。不是盗版的就是没有,只有在市区才能买到一本像样的书。从城镇到市区要来回2个多小时的路程,路费要20块钱,相当于我一周的伙食费。我已经忘记了哥哥高中时的生活费,只记得他大学时一个月才500块钱。
那年哥哥高考不好,在复读,压力很大。他说要送我一本书,要带我去书店。那是我第一次踏进琳琅满目的书店,那天,我真的很兴奋,兴奋到无法自拔。哥哥送了我一本饶雪漫的《离歌》,我特喜欢离歌封面上的一句话“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你决定了我的悲伤,爱是最华美的衣裳,失去他该拿什么来伪装。”
那天哥哥给我买了2本书,一本是《离歌》,一本是《沙漏》。哥哥给我买了好吃的棒棒糖,给我买了心爱的书。我们站在市区的街头,是那样的渺茫。但我们的心都很大,大到装着无论如何都要实现的梦想。
要有大房子,房子里有我喜欢的书。
要有车子,车子里要有一百粒棒棒糖。
要当作家,写出一本书。
后来,哥哥给我买一本很厚的笔记本,要5块钱。我们坐在房间的窗台边,哥哥说,“以后你要写一本这么厚的小说哦”
我信心满满的说道,“我要当作家!”
那时候,觉得梦想这个词,作家都是触手可及的事。
后来我们成长,10年光阴已过去。那个哈密瓜夹着薄荷味的棒棒糖没有了。而书架上的那两本书,陪我从池州到上海。
所谓的梦想装在了这深深浅浅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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