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大娘给一位退休的老干部家当保姆,一直等到老干部老伴缴了粮本后,俩位老人由雇佣关系,发展到了夫妻关系。
老干部的一个儿子俩个女儿,他(她)们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照顾他的亲爹爹,大娘照顾老爷子日常起居,一日三餐,头疼发烧……
一日又一日,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
时光如水,日月如棱,转眼间她(他)们一转眼渡过了二十个春夏秋冬。
老大爷的年龄越来越大了,人也越来越苍老了,眼看快要日薄西山了,老大爷趁着清醒时写上遗书:
遗书
我和×X己是合法夫妻,自从前妻XX去世以后,这二十年一儿二女没有一个亲人前来照顾我,我的衣食住行,生病照理,全靠×Ⅹ尽心尽力伺候着我,我死后,我的存款和政&府扶恤金全部归×Ⅹ所有!
立遗人:XXx
2021年5月18日
不料前几天,老干部的儿子来到息县,找到邻居大娘他(她)俩,我们听说老爷子身体很不好,他想接回到自己家里静养几天,养好了身体再把老头送回来。
邻居大娘看见大爷的亲儿子,多少年来没有看望他亲老子,现在老头子的身体不太好,自己天天照料也够累的,他儿子既然想尽一点孝,就让他接去住一段时间吧。我又能有什么权利去阻止人家父子团圆的。
可是当老领导的儿子,把他老父亲一接走后,简直是刘备借荆州——有去无回了。
一个多月来也不见他儿子不见送回来,连一个电话也不打回来。邻居大娘等了一个月就心慌了,她慌忙去找结婚证,存款本,工资卡,所有的证件都被大爷的儿子,全部打包卷走了,留下来仅是租别人的一套空房子,和不值钱的日常用品。
邻居大娘的心,就像被人家掏走一样感觉很空虚。赶紧上民政局要求补办结婚证,工作人员告诉她,你们俩有结婚证的备案,要是补办结婚证,需要你们俩男女双方都在现场,我才能给你们补办结婚证。
老大娘心想,自己付出二十年的操劳和陪伴,难道就这样付之东流了吧!?
请各位友友献计献策,论论是否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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