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的最佳睡眠时间是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但何为“最佳”呢,所以争议不断,没有定论。
早上的六点,一米阳光透过落地窗前的白色纱窗照在我的大床上,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挡住刺眼的阳光,透过指缝偷视着新一天的新太阳,照样耀眼、明亮、美好!
起床后会喝杯白开水,穿上运动装下楼跑步,趁着太阳依未完全升起,趁着各家的灯火还未亮起,趁着夜生活的结束和新一天开始之间的寂静,趁着你的醉酒还未醒和他的美梦还未结束。
新一天的第一件事便是从衣柜里搭配出一套得体的衣服。洗漱、画个淡妆、梳个精致的发型,看着镜中的自己,露一个乖乖女的招牌微笑。
给自己做一份早餐,全麦面包搭配果酱或者白米粥配肉包,另加一个鸡蛋或一杯牛奶。我坐在长长的餐桌前,喜欢的餐具,喜欢的美食,还有我最喜欢的印花桌布,我慢慢吃着早餐,端庄地像唐顿庄园里地名媛。
朝九晚五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大概是中国最普通也最让人羡慕的工作了。它就像一湍流水,静静流逝,看不到起始,望不到终点,没有激流,也没有波浪。
提前十分钟到公司,和同事道一声早上好,整理办公桌,九点准时进入工作状态。
职场就想一个舞台,舞台总有中央,演员总有主次,因为瞳孔的焦点只有一个。我就像浮水飘零的竹叶,是众里寻他的众里,埋头于工作,不争不抢,不埋怨。附和于每一个同事,尊敬每一个领导,不说人坏话,不乱嚼舌根,不趋炎附势,不拍高层马屁。如果把人围城一个圈,我绝对是外圈聆听故事的人,并且露一个乖乖女的招牌微笑,表示我在听,我认同,你说的很好。
生活就是一个个圈,有人站在圈的中央讲故事,也有人在内圈反驳、否认、跃跃欲试站到圈内,自然有人站在圈外,听着模糊的声音,违心或者不违心地微笑着。
这样的生活就像朝九晚五的时钟一般,不快不慢,每天都准点滴答滴,无限循环,一尘不变,或者说不是想变就能变的,于是也就不愿变了。逐水漂零就飘吧,河流的方向就是竹叶的方向。
好人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渺小到尘埃里,是泛泛之辈和众众之一,跟随时钟的脚步生活。
做半天好人,做半天疯子。
下班的铃声,不仅仅是下班还是半天的好人结束,我要去做半天疯子。
换一身露肉的衣服,去释放自己的肉体和内心,释放一颗封闭的心,去张扬去放肆去疯狂,去做半天疯子。
戴上大圈耳环,抹上赤焰红唇,放下扎起的发髻,疯子就该有疯子的样子。
到“做半天”,那里有一群半天的疯子,当夜幕降临,“做半天”开始营业,陆续走进一个个释放了天性的疯子,从点一杯啤酒开始,絮絮叨叨开始讲故事。
这里没有圈,只有一个个点。一人一杯啤酒,一人一根烟,自己讲自己的故事,管它有没有人听,管它有没有人在讲,你讲你的,我讲我的,你可以和我争论,我可以和你喝酒。如果讲累了,就换杯白酒,烟晕在指尖缭绕,泛黄的灯光散出圈圈光晕,模糊了双眸。
划拳,拼酒,我敬你,不过是我想喝醉了缘故。
众人皆醉我独醒,不如让我醉生梦死全然不知。被灌醉的都是少数,不醉的方式有很多,骗酒,醒酒都可以。自醉的才是真醉,谁也挡不住一个想要喝醉的人。
做半天疯子,就是要做不被认同的事,喝醉的人就像一个坏人,其实那是一个做累了好人的人。喝酒就像撕破一张保护膜,一点点被撕开,一点点裸露,一颗正在膨胀的心,终于找到释放点,像死火山爆发,将看似沉寂的冲击力,瞬间化成一道火光,向全世界宣誓。
喝到醉意盎然,脚步微颤,秉持着最后一丝回家的信念,坐上最后一班公交。看着窗外寂静的夜空,想画上一个月亮,等天亮时,变成明天的朝阳。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十点准时上床睡觉,但我知道早上的六点,一米阳光透过落地窗前的白色窗帘照在我的大床上,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挡住刺眼的阳光,透过指缝偷视着新的一天的新太阳,照样耀眼、明亮、美好。
“好人”不是“疯子”的反义词,可是好人的样子却和疯子的生活是对立,世上没有好与不好,只有被认同和不被认同,还有我愿意做你希望的样子和做我想要的样子。
每个人的一天都可以分成两半,一半是好人,一半是疯子。一半是社会、家人、群众希望的样子,一半是自己、内心、本能想要的疯狂和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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