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男跑到前妻家中纵火,致其死亡,男子随后跳楼身亡。此事上了头条热榜。
2020年6月30日22时许,成都首创国际城发生一起火灾,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男,40岁,四川雅安人)在其前妻胥某某位于首创国际城6栋1单元14楼家中纵火后跳楼身亡,殷某某纵火致胥某某死亡。
该楼其他住户因发现火灾后,及时疏散人员离开,未造成伤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过,这是一对离婚夫妻的人命案,说明夫妻离婚后,也有很多牵涉不清的事情要处理,有的也许因为孩子,有的可能因为财产和抚养费问题,象这样的男子跑到前妻家中纵火,这是有多大的仇怨啊,非要以害人之命来埋藏自己的一生。
“害人者必将害己”这是普遍法则,当你冲动之下做出了有悖常理之事,也等于把自己逼上绝路,如果这对离异夫妻没孩子还好,如果有孩子,以后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并且自己的父母还是以这样极端的方式离开人世,有没有为孩子想过呢?
况且,你们已经离婚了,有什么事情没有在离婚前说清楚呢,即使有怨言,也应该在离婚前解决掉,这样的伤害带给双方家庭都是一种痛,你们死了,双方的父母怎么办,何况你们不是病死,也不是车祸,这样的死亡方式带给周围人也是一种恶梦,这男人太自私了,被狭隘的人性蒙蔽了头脑,做出的事太反常,如果遇到刮风,那火势可想而知,周围的邻居就跟着遭殃了。
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既然是离异之人,经历过生活的苦和风雨,就要冷静处理问题,实在不好解决可以诉诸法律或者起诉,都可以妥善解决,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害人害己呢?太不应该了!
害前妻死亡,自己跳楼,有可能该男子对前妻痴情,前妻不同意才恼羞成怒,有很多男人即使离婚后对前妻还有旧情,但不从自身找原因,有很多陋习让妻子无法忍受,只好妥协离婚,只是一直走不出这种离婚的心态。
他们会一厢情愿认为,只要我爱着对方,你就应该是属于我的人,即使已经办了离婚手续,知道对方又要谈婚论嫁时,会不甘心,男人这种扭曲心理让自己走入死胡同,才会做出这样同归于尽的举动,不求同月同日生,只求同月同日死也有可能,像这样的寻死方式太极端,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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