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家打扫卫生时,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是我,阿磊!快来火车站接我。”
一听到是阿磊,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大学。阿磊是我在大学第一个认识的,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当时睡在我的上铺,为人热情大方,喜欢看书。由于我俩都是来自农村,而且都喜欢看书,所以我俩聊的很来,有什么事都会找对方征求一下意见。
印象中,阿磊除了看书再没有别的爱好了,他对书的迷恋几乎到了一种痴狂的状态,用高尔基的话形容就是:他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偶尔,我好说歹说他能跟我去打会羽毛球。
那会宿舍六个人,我们打游戏的时候他在看书,我们看电影的时候他在看书,我们打牌的时候他还在看书。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他都是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天好的时候就去操场跑步,然后吃饭去图书馆;天不好的时候就在宿舍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然后吃饭去图书馆。就这样,他坚持了四年。
见到他的一瞬间,我差点没认出来,看上去他比照片上精神多了,而且身材比以前更有型了,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热情:“最近怎么样?让你去我那你也不去,我只好自己过来找你了。”
“我真的很想去,这不公司刚上新项目脱不开身嘛,不像你闲暇时间多”,突然觉的有些羞愧。
“得了吧,你整天都是忙忙忙”,没等我回话,他接着说道:“行了,先找个地儿吧,我都快饿死了”。
说实话,阿磊的这次突然到访让我感到意外又惊喜,以前不是我忙就是他忙,时间总赶不到一起,上次见面还是我出差顺路去看了一下他,转眼三年了。
吃的差不多了,我说道:“讲讲你的最近吧。工作还顺利吗?”。
“我辞职了。”
“真的假的?”我半信半疑,那可是年薪上百万的工作啊。
“真的,我已经辞职两个多月了。我现在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
“恭喜呀!你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端起杯子“来!走一个!”。
也许是酒精的劲上来了,也许是很久不见的缘故,阿磊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你知道嘛,二哥!上大学那会,有段时间我他妈特别羡慕你们。当你们在玩的时候,我在苦逼的看书;当你们睡觉的时候,我在苦逼的看书;当你们约会接吻的时候,我还在苦逼的看书。每当我坚持不下去,快要放弃时候我就去操场跑步,一圈又一圈,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行。”
“工作后,无论有多累,我还是每天坚持六点起床十一点睡,只是看的书比上学时少了,降到了一周三本。身边的同事,有的升职,有的恋爱,有的分手,有的被高薪挖走,有的结婚,有的离婚。我时不时还会被他们嘲讽一句‘书呆子’。”
我静静的听着,阿磊又倒了一杯酒。
“现在,我终于可以好好的玩了。也许有一天,当我躺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欣赏着蓝天白云时,他们正吃着饭盒在公司熬夜加班;或者,当我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里听着优美的音乐时,他们正在办公室被老板训斥着,而原因只是给老板的报表写错了一个字。别人羡慕我的现在,可曾知我苦逼的过去。”
阿磊喝完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然后把头扭向远处的大海,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你看这么美的景色,可惜没有几个人能够欣赏”。
送走阿磊的那天,我收到一条消息:忘了告诉你,我年底就要结婚了,到时一定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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