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小说家是宽容的人种吗?
然而我常常想,才思过于敏捷或者说知识储备超常的人,只怕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写小说(或者故事)是需要用低速挡缓慢前行,去耐心推进的作业。我的真实感受是比步行或许要快那么一点,但比骑自行车慢,大致是这样的速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与这种速度匹配的思维活动。
写出一部小说并非多大的难事。写出一部上乘的小说,对某些人来说也并非多大的难事。虽不说手到擒来,也并非难以企及。不过,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却难之又难,绝非人人皆能。正如刚才说的,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具备特别的资格。而它与“才华”恐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那么,该怎样分辨有没有这资格呢?答案只有一个:直截了当地扔到水里,看它是浮起来还是沉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这个说法虽然粗暴,不过人生好像原本就是这样。何况不去写什么小说(或者说本来就没写小说),反倒能聪明高效地度过人生。尽管如此,还是想写小说、觉得非写不可,那就去写小说吧,并且一直坚持写下去。
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
然而也很快乐。这同样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年轻,又非常健康,最主要的是可以整天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店铺虽小,却也算是一国之君、一城之主。无须挤在满员电车里行色匆匆地赶去上班,也无须出席枯燥无聊的会议,更不必冲着令人生厌的老板点头哈腰,还能结识形形色色的有趣的人、兴味盎然的人。
我自认没什么经营才能,又生性不善应酬,并非社交型的性格,显然不适合从事服务业,不过,我的可取之处是只要是喜欢的事,就会任劳任怨一心一意去做。我想正因如此,小店的经营才马马虎虎还算顺利。毕竟我酷爱音乐,只要从事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基本上就是幸福的。
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
我长年以来最为珍视的(如今依然最为珍视),就是“我被某种特别的力量赋予了写小说的机遇”这个坦率的认识。
所以,当入场券还可以,但凭着这样的水准,继《群像》新人奖之后居然连芥川奖也拿到了手,只怕反而会肩负起过重的负担。在这个阶段就受到如此高的评价,难道不是有点“过头”吗?说得平实点,就是:“咦,连这玩意儿都可以?”
“对真正的作家来说,还有许多比文学奖更重要的东西”。其中之一是自己创造出了有意义的东西的感触,另一个则是能正当评价其意义的读者——不论人数多寡——的确存在于斯的感触。只要有了这两种切切实实的感触,对于作家而言,什么奖不奖的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有生以来,我一次都没当过文学奖的评审委员。倒不是没受到过邀请,只是每一次我都谢绝了:“十分抱歉,我当不好。”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够格担任文学奖的评审委员。
要问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是一个过于个人的人。我这个人有自身固有的视角,还有赋予其形态的固有程序。为了维持这程序,从生活方式来说,有些地方就不得不变得个人一点。若非如此,就无法顺畅地写出东西来。
总而言之,我只能沿着自己这条轴线去观察和评价事物。往好里说是个人主义,换个说法就是自我中心、任性妄为。于是,当我祭出这种自说自话的轴线和尺度,以它为准去评价别人的作品,那么被评价的一方只怕会受不了。
关于原创性
脑神经外科医生奥利弗·萨克斯在著作《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中,这样定义原初创造性:
创造性有一个特征,它是极其个人化的东西,具有坚定的自我认同和个人风格。它反映在才能之中,与之交融,形成个人化的体例与形态。在这层意义上,所谓创造性就是指打造出新事物,冲破既定的思维方式,自由地翱翔于想象领域,在心里一次次重铸完整的世界,并且始终以内省的批判性眼光审视它。
依照我的想法(纯粹是“我的想法”而已),要说特定的表现者“拥有原创性”,必得基本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与其他表现者迥然相异、独具特色的风格(或是曲调,或是文体,或是手法,或是色彩),必须让人看上一眼(听上一下),就能立刻明白是他的作品。
二、必须凭借一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要拥有这种自发的、内在的自我革新力。
三、其独具特色的风格必须随着时间流逝化为标准,必须吸纳到人们的精神中,成为价值判断基准的一部分,或者成为后来者丰富的引用源泉。
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条件都必须满足。一和三已然达到,但第二条稍嫌薄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二和三完全达到,可第一条略显不足,这样的情形只怕也有可能。然而在“或多或少”的范畴内满足这三条,或许就成了“原创性”的基本条件。
从那可谓“空洞无物”、简单通畅的文体开始,耗时费日写出一部部作品,以自己的方式点点滴滴为它注入血肉。把结构变得立体和多层,让骨骼一点点粗壮起来,然后调整姿态,将规模更大、更加复杂的故事塞进里面。与之相伴,小说的规模也慢慢地变大。
那么,写点什么好呢?
就这样,不论什么突发事件,我的大脑都不会朝着立刻得出结论的方向运转,而是努力将自己目睹的光景、邂逅的人物,抑或经历的事情当作一则“事例”,或者说“样本”,尽量原封不动地留存在记忆中。这样一来,等到以后情绪更加稳定、时间更加充裕的时候,就能从各种角度审视,仔仔细细地检验它,根据需要引导出结论。
人们彼此都有擅长的领域,也有不擅长的领域,仅此而已。那么,每一代人从事创造时,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努力向前推进就行了。运用最得心应手的语言,把最清晰地映入眼帘的东西记述下来就好。既不必对不同世代的人心生自卑,也不必莫名其妙地感到优越。
与时间成为朋友——写长篇小说
对我来说,不妨把它称作“照常营业行为”(business as usual)。或者说是把自己逼进这种固定模式里,建立生活与工作的循环周期,才有可能创作长篇小说。因为这漫长的工作对能量的需求大得异乎寻常,必须先牢牢固守自己的态势。不这么做,说不定就会因为实力不足导致半途而废。
伊萨克·迪内森说过:“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
眼看着校样变成黑黢黢一片,书桌上排放着的十来支HB铅笔不断变短,我便感到极大的喜悦。不知为何,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有趣之极,无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会厌倦。
要想让时间成为自己的朋友,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自己的意志去掌控时间,这是我一贯的主张。不能一味地被时间掌控,否则终究会处于被动状态。
彻底的个人体力劳动
小说《挪威的森林》的开头部分,是在希腊各地咖啡馆的小桌上、轮渡的座椅上、机场的候机室里、公园的树荫下、廉价旅馆的写字台上写的。
那么,要想获得持久力,又该怎么做呢?
对此,我的回答只有一个,非常简单,就是养成基础体力。获得强壮坚韧的体力,让身体站在自己这一边,成为友军。
我成为专业作家后便开始跑步(正式跑起来,是在写《寻羊冒险记》的时候),自那以来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习惯。大概是因为身体结实吧,其间从来没有大的健康失调,也不曾弄伤腰腿(只有一次因为打壁球导致肌肉撕裂),几乎没出现过空白期,每天坚持跑步至今。一年跑一次全程马拉松,还出场参加铁人三项赛。
无论意志力多强,不对胃口的事也绝不可能连续做上三十年。
这种生活不断积累,我总会感到身为作家的能力似乎点点滴滴地提高了,创造力也变得更加牢靠和稳定。
一个人的倾向如果偏往某一方,迟早会受到来自另一方的报复(或者说反弹)。向一方倾斜的天平必然会往回摆动。肉体与精神的力量就像车子的双轮。它们在维持平衡的状态下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产生最正确的方向和最有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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