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孟孟

作者: 蒙初凝琪 | 来源:发表于2023-10-22 21:12 被阅读0次

    文/蒙初凝琪

    人物小传——乔孟孟

    我叫乔孟孟,因为我爸姓乔,我妈姓孟,我爸给我取名乔孟孟。

    光从我的名字看,我爸挺爱我妈的。

    在我上大学前,我家不如现在有钱的。

    那时候,我爸经常打麻将,没工夫管我,家贫百事哀嘛,我妈抱怨我爸,她日子过得不如意,等到我家有钱了也晚了,我妈精神失常,被我爸送进了精神病院,我和爸都很少看望她,钱给到位就行了。

    我的名字见证着他俩的过去,可却成了他俩现在……最大的讽刺。

    我经常会回想过去,你说,人最早的记忆是在什么时候呢?

    我是在上幼儿园。

    我见过幼儿园阿姨照顾生病的小朋友吃药,给他倒水、喂他服药。

    那天,我跟阿姨说我感冒了要吃药,阿姨指着窗台,说,那有水,自己倒。

    我想,就是从那天起吧,我劝诫自己应该跟这世界保持距离,有了不该有的希望是对自己的伤害。

    如果说,有没有例外?谁可以打开我的心扉呢?

    我告诉你,她是我的好朋友,她叫高蝶。

    我从小就认识高蝶,我和高蝶同岁,我家和高蝶家是邻居。

    那时候还小,都住在乡下,没搬到城里呢。

    听大人讲,我和高蝶的认识是在两岁那年,我爸和她爸经常一起在家打麻将,今天我去你家,明天你去我家那种。

    所以,形象地说,我和高蝶是在不记事的时候就在麻将桌上认识了。

    后来,她爸先去了城里给人当司机,直到她爸出事了,两家就很少走动了。

    那是独生子女的年代、那又是无忧无虑的童年。

    我和高蝶有着特殊的缘分。

    我们在老家时一起上幼儿园,即使要上小学了,都搬到了城里住楼房,也还是楼上楼下的邻居。

    上学同在一个班,一起念小学、初中和高中。

    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关系很好。

    这是我很庆幸的事,因为有高蝶,我从未感受到作为独生子女应该有的孤独。

    可是,高中的时候,高蝶开始谈恋爱了。

    那个男生叫林康,林康家很有钱,高蝶每天都很快乐,是我跟她在一起从没在她脸上见过的那种快乐。

    一切都在变化,变化的速度是我不能左右的程度,它像无从摩挲的谶语一般让我觉得战栗。

    我和高蝶不再形影不离了,换作他们俩形影不离了。

    很多时候,我正跟她说话,她就打断我,跟她林康约会去了。

    这种事情发生多了,我很不开心,我觉得我正在一点点失去高蝶。

    是不是我小心眼了?

    可我的确不开心,我和她一起的时间特别少,我看到她的快乐跟我没有关系了。

    我对高蝶蝶态度开始改变。

    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怕大家知道我的想法后会认为我是坏孩子。

    就这样,我一直压抑着对高蝶的不满,对谁都没有讲,任由那些想法因子在我心里生根发芽。

    我不自觉地开始疏远了高蝶。

    高蝶起初并不在意,可以理解的,她正在热恋嘛,一心扑在林康身上,怎么会在意我呢?

    而当她有一天意识到我开始对她冷漠的时候,她很坦诚地跟我谈她的感受,她说她认识到自己没有照顾到我的情绪,她希望能和我和好如初。

    我也十分想和她回到小时候那样,我压下我百转千回想要对她说的话,点头答应。

    我以为真的可以努力回到从前,呵呵,我真是太天真了。

    一场火,我彻底跟她划清了界限——我和她回不去了。

    那是念高三上学期的一个晚上。

    楼道电线短路,发现得不及时,加上有人家在楼道放了助燃的材料,我们那栋楼燃起大火。

    怎么就那么巧,那天晚上家里人都不在?

    怎么就那么巧,让我和高蝶同一时间面对消防员先救谁的选择?

    消防员选择先救高蝶。

    我最终也得救了。

    虽然得救了,我也不是我了。

    那天开始,我越看高蝶越不顺眼。

    高蝶比我厉害吗?

    为什么什么好的都可着高蝶来?

    我还那么卑微地希望得到她这位好朋友?

    她活的那么快乐,她家也比我家温馨,她样样都那么好……

    她什么时候也可以狼狈不堪、痛苦不已呢?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我就一个任务——搞垮高蝶。

    我要证明,高蝶什么都不行!

    我要看到高蝶在我面前狼狈不堪、痛苦不已的样子!

    也许那场大火是在提示我爸他要火了,他总那么说。

    火灾的两天后,我爸买彩票中了大奖,住临时安置点没多久,我家就买了别处房子,我不再跟高蝶是邻居了。

    也是因为那场火,我的右肩被烫伤一块,我爸给我钱,希望我把疤去掉。

    我不,我要留着它,留它一辈子。

    只要见着那块疤,我就永远记得,我对高蝶的恨!

    终于,让我逮到机会。

    大学毕业后我知道她进了林康父亲的广告公司工作,我也努力进了这家公司。

    还很巧,我和她都是负责外接项目的组长。

    那一次,我是特意抢她的项目。

    为了赢她,我红了眼,在决定胜负局的前一晚,我私下调用了我爸手底下养着的打手,绑了高蝶。

    没想到,出了差错。

    那些蠢货不仅绑了高蝶,还绑了高蝶的双胞胎哥哥高达,闹出了人命。

    他们说,高达死了。

    对于搞出人命这事,我也不想的。

    我承认,我有一点慌,但很快,我又斗志昂扬。

    我爸帮我摆平、掩盖了真相,我没有后顾之忧。

    高蝶在第二天项目的关键时刻,完好无损地站在了我面前,还从我的手里重新抢回项目。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蝶,即使她明知道高达是被我玩死的,也没在我面前展露一丝她的悲痛和愤恨。

    不管怎么说,我的人生又有了活力。

    我还要继续搞她,跟她斗!

    我的好朋友高蝶啊,我要一次次让你痛苦,我就很开心。

    斗来斗去,过了很久。

    久到我早已把一次次挑战她作为我生活的全部时,上天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高蝶死了,我看见了。

    今天早上,我亲眼看到一场车祸。

    我看见她一动不动躺在地上,她的表情,不是痛苦,为什么?

    她死都不怕吗?

    她是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好多人围过去,我站得很远,我不想有人知道躺在那里的人跟我有关系。

    一个转身,我走了,我风衣的衣襟在转身的力道中被风吹起,它舞动着,朝向有高蝶的地方。

    我没注意到,我的眼泪是怎样划过我面颊的。

    我再怎么跟她做对、跟她斗,我没想过要她死啊!

    我不开心,为什么我还不开心?

    我什么都不缺,我恨的人也死了,我应该开心、应该高兴的。

    真是,她死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懂自己吧,才会明白一个道理。

    我在乎她。

    我这一生,不交男朋友、不成家,为什么呢?

    因为,我把位置都给了她呀!

    哪还有什么力气爱别人?

    你说,她怎么就走了呢?

    人的生命真就那么脆弱吗?

    午夜的商业城顶楼天台,我跨过了边沿栏杆。

    我最看不上那些选在白天要死要活、惹来围观等着被解救的人。

    今夜,有这徐徐吹来的凉风最后送我一程,就够了。

    高蝶,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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