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如果他现在还在的话,应该是二十四岁,应该已经顺利婚娶了吧。
认识他的时候大约是2007年的光景,那时候我刚上初二,而他比我小一届,上初一。那一年姚明刚在大陆的另一头打下半片天,并且已绝对的实力统治了中锋的位置,中央五套解说激情而到位地分析火箭队的每一场球。篮球就像一串火苗一样,蔓延开来,姚明的出色表现给中国的孩子带来了希望之火,从城市到农村,都掀起了篮球之风。
那时候,孩子们的友谊都是从一场场游戏中建立起来的,而技术好的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尊重。我和这个朋友也是因篮球而结缘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村,我住在村的北边,而他住在村的南边,我们被同一条河流滋润、喂养。
篮球之风不出意料地传到了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放下了平日钟爱的GMBOY游戏机,不再徜徉在宠物精灵的世界里,也不将激情挥洒在拳皇97的格斗中,我们守着电视机被激情洋溢的解说吸引,看着姚明出色的表现——梦幻的脚步,一次次干脆的得分,一次次有力的防守,我们放下了平日里喜欢的一切,约了平日里一起玩的朋友去打篮球。
作为我们村的唯一篮球场,我们顺利地相遇了。当然一起相遇的还有好多人,有小胖——以体型壮硕而得的外号,有猫王——以舒卷地头发像猫一样轻柔而得的外号。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个外号,但现在想来,只记得这两个了。我们当时还有一个自称,我们把自己喜欢或奋斗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自称,我把自己称作詹姆斯,小胖把自己称为Tracy McGrady,中文翻译的话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就是那个35秒13分的男人,每次小胖进了一个好球就用蹩脚的英文发音说一句我是Tracy McGrady,引来我们放肆的笑。而我这个朋友把自己成为“小飞侠”没错就是科比,因为他司职后卫,并且皮肤黝黑,倒挺符合这个形象,当时的我想。
我们一般从周五的傍晚就开始打,包括周六周日的下午,我们不用约定就自行来到了球场。我们的球场现在想来真的很破,场地是水泥做的,场地的尺寸也比较小,三分线、禁区线以及场外线也是人工粗略略画的,唯一还凑合的估计就是篮球架,因为是新的。不过这丝毫没有减少我们的热情,现在想来,球场小一点反而更好,正规的全场太大了根本跑不了几个来回就打不动了,这里要解释一下:球场大但传球的功夫也是这几下,但球场距离远,球在手的时间就会比较少。而小球场不一样,发动一次进攻时间很短,能较多的接触到球。
我们往往周六玩的最疯狂、最激情,因为第二天还是休息日不用担心过分劳累而没法去上学。记忆中周六的下午大都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和那时的周记开头一样,偶尔也会下暴雨,但暴雨丝毫不能减少我们的热情,我们就像英雄的斯巴达战士一样在雨中战斗、挥洒我们青春的汗水。
有一天我和小飞侠相约去中学打,我们打惯了村里的场地,想换一个地方,又或许是想换一些对手,毕竟当时球技的提升可以得到更多的尊重。我骑着我的2002(车名),小飞侠骑着他的普通自行车(我也忘记他骑着啥了),我们聊起了心事,他说有一个女孩为了他推迟一年离开这里(非本户籍中考要回户籍地考),我说,厉害啊,竟然有人那么喜欢你,而我却没有。我飞快而认真地端详了一下小飞侠的脸庞,并没有感觉到帅到车爆胎花落泪帅到令我自愧不如,他笑地很开心,我知道他是为了那个喜欢他的女孩。当一个朋友愿意向你倾诉他的情感时,你们的关系就更近一步,成了更亲密的朋友。是的,我感觉从那次以后我的心与他更近了。
就这样,我们一起挥洒青春的汗水,享受午后惬意的阳光,讨论着喜欢的女孩,时间快乐而飞速地向前推了五年尺度。
终于有一天,变故来了,他在空间里发了一句动态,急性白血病。当我看到这条动态的时候,我正在高考大复习,高考带来的紧张瞬间消失了,我联想到了很多,我想起了他干净舒爽的笑容,想起了他黝黑有力的臂膀,想起了他天真乐观的梦想,在下一个瞬间我又想到了死神挥舞着镰刀一步步走过来的情景,我赶紧停止了这个可怕的念头。我拿起了手机搜寻起了词条,模糊不清的解释,以及更种案例铺天盖地地进了我的视野,我脑子懵懵的,无法判断事件的严重性。我不敢直接问小飞侠,我给小胖发了个消息想问一点情况,小胖说不知道。
害怕担忧的感情在我想起小飞侠状况时就向我袭来,在此之前我亲爱的爷爷也是得了绝症去世了,而这次病魔找上了更年轻的生命,我很是愤怒又毫无办法,我只能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安慰自己,没事的他很年轻的一定能挺过去。
再见到我这个朋友的时候,他和几个女孩聊的很投入很开心。我和小胖几个人坐在隔壁,听他讲。当他转过头,看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神有了光,我读懂了他的意思,他说你来了啊,我连忙回以相同的光,我看到了他因为化疗而浮肿的脸,这时的他再也没有了紧致帅气的脸庞了,我为他心痛。我是个比较木讷的人,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于是我大都是怀着悲伤的情绪而闭口不言。空气里回荡着女孩铜铃般快乐爽朗的笑声,而我的心里始终笼盖着灰色的雾霾。
后来再看见小飞侠的时候,他已经躺在棺材里了。我知道我已经失去了我的朋友,他再也不会回来,再也不能站在我的面前,出现了篮球场上,问一声鱼哥,你在干嘛。是的,我永远失去了他,他成了永远的少年。我们几个年轻人给他磕完了头,送他去了墓地,我们都很悲哀,他的哥哥为他守了一夜眼眶都红了。天地好像没有失去什么似的,松树孤单地立在那儿,钟声有节奏地在回荡,人群也还是不急不缓地在前行。
而我终究失去了一个朋友,在他年轻的时候,在我年轻的时候。现在想来还是悲哀,那毕竟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啊,毕竟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里的人啊。可死亡终究是无情的,它不分情感地带走你爱的人,最终也会带走你。岁月的河流最终也会将我们带到那头,但沿途出现的风景使我们热爱此次旅行。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啦……想她。 啦…她还在开吗? 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啦……想她 啦…她还在开吗? 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我的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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