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
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
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
(箴言 3:27-28 )
这是这周背诵经文。
我在《时光集》其中一本中曾读到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女子的丈夫出了一些意外急需用钱。她就去同小区一个邻居借钱,而那家的男人刚发了工钱,他妻子准备给家里添几样新家具。那个女子上门来借钱的时候,正碰到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不舍得借给那人,就说自己也正需要用。
那女子只好走了,去其他家看看。正当那家男人出来,问明原因,就怪罪自己的妻子,自己就拿着钱跑出去追那女子。追上后,问明了原因,知道她的丈夫出事急需用钱,他就把那些钱给了她。
最后,那女子的丈夫及时得到救助,等到他自己康复后。没过多久,把钱归还了他们。
这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以前年代的人,像是我爷爷那辈,若是邻居有钱方面需要急用,就算自己家里也没什么钱,还是会拿出一部分借别人。
我们手中如果有行善的力量,就不要推辞,就应该施舍给那人。
我自己也有这样的经历,家中房屋被火烧,家里没有钱,都是许多好心的邻居和教会中的弟兄姐妹帮补的。
我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当时知道后,也是没多想就把钱转给她。
对方当时有需要,自己手里有现成的,尽自己的力量拿出来给他。而不是等到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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