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险能够顺利得到理赔,我们要注意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同时在配置保险时也可以选择专业的代理人,专业的能力,专业的素质……
结果,有人说“其实有很多门道可以得到理赔”。
这话确实有一定道理,因为目前法律会比较偏向“消费者”,而保险公司通常是处于“弱势群体”的角色。
但这也仅限于“目前”。
最近,关于行人与车辆的交通事故一下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原因就是以前通常认为的“交通事故行人总是弱势群体”成为了过去式,在过去,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样,或是因为车子有保险而把主责归到车主身上是种常态,行人似乎“有恃无恐”,结果本按交规正常行驶的车辆反到受无罪之灾。
而现在,由于行人没有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或是不守交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谁的责任就承担,重新让大家认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通常来说,这样的事故中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不小。所以,你还敢胡乱穿马路吗?
规则本就为了保护人而设定的,所以我们还是要遵守交规滴,更别提因为不守交规而可能付出的代价了。
过去“弱势”的行人,在交规面前变得不再“弱势”。
而保险也同样如此,法律是公平的,不会一直偏向“消费者”,所以我们配置保险,要注意自己的权益还有义务。
事实上,目前保险行业也正在慢慢完善这方面。
比如,在建立类似“征信”的系统,列明“风险人物”清单。
比如,实施“双录”,目前“双录”通常是60岁以上的投保人需要做的,但在某些地区,则是只要投保就需要“双录”。
比如,银保监局对保险纠纷的态度,有些地区是要保险公司解决纠纷,让客户不再投诉,对此,保险公司可能会和消费者达成一定程度的协商,而有些地区银保监局收到保险纠纷的投诉,则要更加公允,要去判别是谁的责任,再做决断。
……
我们都知道保险通常是长期的保障,有人说“其实有很多门道可以得到理赔”,这只是基于目前的状况,但在未来谁知道呢?你的保险保障到了未来,但这样的状况可以维持到未来吗?
我们经常说,别人的今天,会是我们的明天。
在香港、在国外,可没有“通融理赔”的说法,未来,我们的保险也许也会如此,符合规定、条款、流程就赔付,而对于不符合的,那就“呵呵”了。
记住,保险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最大诚信”原则。
不过,在中国,健康告知的方式,询问告知,其实已经给我们很“留有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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