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周公旦在天下平定后,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就是著名的”周公制礼“,因了这个”礼“,才有了西周的安定富强。至春秋时,礼崩乐坏,博学多闻的孔子,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克己复礼”,为的是什么?就是要恢复以前的礼,来达到天下和合安定的效果。后来,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于是回答了非常有名的一句话,共八个字,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说,君做君该做的,臣做臣该做的,父做父该做的,子做子该做的,各人各行自己的本份,按自己所处地位的规则来行事,那么社会就和合安定了。所以,有若在孔子的教导理,才说礼之用,和为贵。并说,以前先王就是这样做的。但时移事异,情况可能和以前不同了,“礼”已经崩了,只有和了。在此背景下,有子于是追加了一句,为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也就是说,不按规则来,只为和而和,那也是不可行的。
周公的“礼”在春秋时代不可能重现,那么人儒家的“礼”在新社会,更行不通了。现在,我们把“礼”替换为“规则或规范”,把“和”替换为“和谐和自由”,那么,有子的话,也是适用的。对一个集体,必然有规则,而人人都遵守规则,则这个集体就会和谐团结;对个人,要遵守规范,才有自己的充分自由。一个团体,不讲规则,光为和谐团结,就会形成“和稀泥”的局面,并不利于这个集体的成长;个人,光顾着自己的自由,而不遵守社会规范,就会影响到他人,有时候,甚至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这一类的例子,时常在媒体上能看到,说明有一些人,恰恰是太看重自己的自由,而忽视甚至无视一些规范,给他人带来了麻烦,也给自己带来了困扰,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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