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当事人改变的动机,要首先知道当事人缺乏改变动机的直接原因,现实生活中,大致有以下四种:
(1)习惯了、适应了现在的生活模式。许多当事人的心态是生活虽然不够美好,但日子还能过下去,还可以忍受。
(2)畏惧改变。有两种考虑会使得当事人畏惧改变,一是改变要付出代价,关系、亲情、金钱、时间、事业、爱、性,都有可能成为改变的代价;二是改变前景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3)没有认识到改变的可能性。当事人可能很痛苦,但没有看到任何可以摆脱痛苦的选择和出路。
(4)现实获益。这是来自心理动力学理论的概念,指当事人因为“生病”而获得家人、亲友和工作单位各种性质的照顾,这使得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愿意生病”。
在当事人还没有真正产生改变的动机的时候,硬要使咨询转到目标探讨上来一定会欲速而不达。在许多时候,耐心和等待是必要的。
做任何事,这一边的思路清晰了,那一边的思路也会跟着清晰,哈哈,知道了当事人缺乏改变的原因,一下子就知道了面对不同的原因应该有的不同做法。
例如,如果当事人缺乏的是认识到改变的可能性,跟当事人讨论他可以有的选择,以新的视角来看他的处境,是有效的做法。如果当事人是畏惧改变,可以有针对性的设计某些由难到易、由近及远的改变作业,使其从初步尝试中获得改变的勇气,这也是非常可行的。
今天,又在两处障碍上取得了突破。学习就像跨栏,越过层层障碍,我们才能最终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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