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要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制度性的规范鼓励。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一方面打消其救人的顾虑,另一方面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比如在小悦悦事件中,对于第19个路人,陈阿姨因最后伸出援助之手而获两万元奖励。物质奖励鼓励了人们的行善行为从而有利于推动更多人行善。其二,加强公民思想教育。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电视等各个渠道宣传先进道德事迹,加大学生道德思想教育,弘扬社会正确思想风尚。最后,加大对“诬陷”者惩罚力度,弥补“被讹者”权益,解决“扶不起,不敢扶”的问题。对“诬陷”者进行惩罚,从源头上减少助人成本,更是减少不正风气,有助于见义勇为行为得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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