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行为小谈

作者: badf9c1cf3a4 | 来源:发表于2020-04-08 13:44 被阅读0次

    本篇为公司篇的第二篇。

    先做个假设,假如要想掌控一家公司,怎么做呢?最简单的操作,就是直接入股,当你股份持有份额最大了,你就是万人之上的大老板。

    但在我国,很多上市公司,不是股东直接控制,怎么搞呢,是股东通过控制某家控股集团来控制上市公司。

    股东在上,上市公司在下面,中间夹着其他"奶油"公司,从上到下控制,这就是所谓的三明治基础模型。

    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表面看起来都差不多,都是对一家公司进行掌控。但实际中的分红,决策等方面上有非常大的区别。

    股东入股某家公司,属于直接控制某家公司。打个比方,该股东整体占这家公司个百分之三十。

    那么无论做决策(投票权)还是分蛋糕(现金流),按照占比百分值来算就可以了,一百元分个三十元,开会投票权利分个三成,这很自然。

    但如果你是间接控制,还记得上面那个三明治么,此时实际上最上层股东,在控制三明治最下层上市公司中,能够得到的钱,比如分红,跟做决定的权利,这两者所囊括的权责是不一致。

    不一致会导致什么后果呢?还是上面的例子,股份占比同样是百分之三十,分蛋糕的时候,你十成里头照样分个三成。

    但开会做决定的时候,十票里头你拥有的票数能超过三票,因为此时你的投票权利已经超过三成,一言九鼎。

    黄教主的不要你觉得,而要我觉得,深得其意

    这种情况下,大股东说做这个项目,甭管这项目是好是坏,将来是盈是亏,方正公司里头我最大,公司就得开足马力加油干。

    至于这个项目可能是自家亲戚发起的,还是这个项目是大股东手下另外一家公司发起的,将来是否项目利润都流向外面,公司一分钱都没得赚等等考虑。

    这些都不重要,也不放在心上。为何?你见过秦始皇纳个妃子还要跟大臣商量的么?

    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没有捆绑在一起了,或者更确切说没有绑得紧密细致了。

    大股东靠掏空上市公司得到的好处大于损失的自身利益,那么此时依靠自身所谓的道德约束,就跟男的跟女的说咋们一起睡,我绝不动手动脚一样,都不靠谱。

    其实跟公司的职工差不多,公司盈利亏损关拿工资的职工什么事,只要你每个月按时给我工资就行了。

    但是如果职工参股,那公司盈利就是我赚钱,公司破产就是我亏损,股份给到位,公司就是我家,钱到手,公司的目标就是我人生的奋斗意义。这两者是差不多的道理。

    再深入假设一下,假如这个只拿工资的职员,品行不好,为了钱什么都干。

    今天拆个办公室200T的硬盘换成200G的,明天顺手带走个产品设计图,后天拷贝个专利技术卖个同行。

    公司电脑不给力,产品设计泄露,难道对自个儿有影响么?方正每月工资照发。

    不发工资,没关系,同行转账够自个儿衣食无忧了。工资那点钱,老子看不上。

    将这个职工身份换成了大股东的,便跟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差不多了。上市公司好当然更好,不好没关系,方正我好就行。

    大股东转移上市公司的财富,好比上面例子的同行转账得到的好处一样,这是非常恶劣可耻的行为。

    当然了,如若玩不好,小则亏点钱,大则牢狱之灾。小偷小摸还得讲究技巧,掏空操作就更得小心翼翼了。

    一个股东想成为大股东,想体验一言堂的感觉,其他股东不乐意见到这种场景,就得牢牢把住自己手上的股权,就是不给你。此时有些弯道超车,交叉控股就来了。

    假设你现阶段掌控A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最大的股东掌握公司百分之三十一的股份,就是压你一头,剩余的股份零零散散。

    你只需要再那么一点点股份,你的股权就最大了。但是其他人就是不可能将股份卖给你,或者因为法律的某些规定,你就是没法成为新一代的大股东。

    此时你找个人,这个人买入了A公司的股份,这样你们两个人合体,就是新一代的大股东了。

    再演变下,你手下有另外一家持股百分之六十左右的公司,你靠着这家公司,买入了A公司的股份百分之十的股份。

    此时通过这种交互的方式,你占有的股权便超过百分之三十一了。

    新生代大股东诞生,可,黄袍加身。这就是交叉控股的简化方式。当然,实际没这么理想化,上面数字的假设也都是随便写的。

    但无论吃相掩饰得多么优雅和绅士,掏空上市公司的底子,这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点甚至导致了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股市里头的小散户直接尸骨无存。

    大股东优先配股,占用分红,转移资源,高薪酬,资金担保,稀释股权,并购,关联交易等等操作属于干脆利落约架的。

    随手将自己公司的大部分亏损打包到一个部门,然后利用其控制权力,让上市公司收购该部门,清理垃圾。自己公司是一身轻了,上市公司就难过了。

    如果想看其他的约架方式,之前我写过一篇关联交易的具体操作,有兴趣可以看下:关联交易小谈

    不过上面这些属于常规武器,对于见过大风大浪的老玩家,这些都是毛毛雨。打不过还跑不过么。

    你高层不诚实,不讲规矩,我就不跟你玩了,我撒腿跑还不行么,你自个玩自个的。

    所以后来掏空者变精明了,知道先给玉米后大棒,不再这么利索约架了,而是先反其道而行之,主动损失一部分利益给利给上市公司。

    挽救公司于水深火热之中,此时上上下下歌功颂德,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但请注意,如果大股东曾经有过掏空的前例,那么这很大程度不是突然道德顿悟的表现,这是养猪养肥了再卖的道理。

    加上交叉控股行为股份模糊,较难区分最终股份归属,这就导致了,到了最后,卖了你,可能你还感恩涕零,乐呵呵地在帮人数着钱呢,真相大白的时候,拿把冲锋枪都不知道找谁拼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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