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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警察谈"辱母杀人案"

曾经的警察谈"辱母杀人案"

作者: 丢了剑的倪少 | 来源:发表于2017-03-29 18:28 被阅读1922次

    这几天,"辱母杀人案"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而案件中警察是否失职的问题也引起了热议。

    我一看到这个新闻,脑海的第一反应就是,警察又要背锅了。雷洋案件如此,如今案件也是如此。

    确实,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范式里,人与人之间注定是不能真正相互理解的。

    当然,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苦衷,警察也没有太多的资格抱怨自己的委屈,每个人每个行业都是只有自己知道,就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就这个案件而言,警察赶到现场后说了一句,“要债可以,但不可以打人。”这句话听得我似曾相识,因为当年我当警察时说过一模一样的话,而且我敢说几乎所有的出警民警遇到讨债问题也会说上这么一句,只不过这位民警运气不好遇上了接下来发生的命案。

    派出所每个出警都会遇到很多个这样的债务纠纷警情,也没有谁会遇见或者有能力预见到未来发生的事。即使如此,媒体和舆论依旧给警察扣上了一个不作为的大帽子。

    媒体在一边倒地同情这个杀人犯,打着“辱母杀人案”的口号,博取众人的眼球。可实际上,这个“借高利贷”的“母亲”是一个曾经因为非法集资诈骗被捕的诈骗犯。对于中国的很多骗子,我觉得哪怕是真的侮辱,那也是真活该!

    当然一个人不能因为一件事情而定性,毕竟人性是复杂的。我在这里也不打算讨论“辱母杀人案”值得同情的问题,而是谈一谈警察与“高利贷”问题。

    就债务纠纷而言,警察既没有权力解决,也没有能力解决,债务纠纷在法律本身就是自诉案件,警察连管理的权限都没有。难道警察应该支持所有的欠钱的人都不用还钱?

    中国社会欠钱不换的大有人在,法律打官司费时费力,还需要各种精确的证据,而即使官司打赢了很多也无法执行。

    高利贷确实是违法的,可实际上每一个欠款的人都可以说自己借的是高利贷,而真正的高利贷也不会承认自己是高利贷,而且大多无法去界定。比如有的高利贷借你2千元,却让你打了2万元的借条,然后限定一月还清,还有没有按时还清的违约金,而你说你借的只是两千可法律凭什么信你,欠条上白纸黑字写着两万元?而即使如此,仍然会有不少人依旧会饮鸩止渴的去借高利贷,其中不乏一些吸毒者。

    我回想起两年的警察生涯,也没少遇到高利贷的事情。

    第一次遇到高利贷是在当警察的第一周,我记得一对年轻的90后夫妻从南京那边跑到了我所在江苏的另一座城市的派出所。他们不要求任何报案,他们只是想在我们派出所躲上了一个晚上。

    看他们神色仓惶的样子,我就询问缘由。那个男青年说他替朋友担保高利贷,而他的朋友跑了,因此担保人必须偿还,他因此陷入了高利贷的纠纷,原本担保的金额50万翻了两三倍都不止。

    那个男青年点了一只烟,说他是南大经融毕业的学生,毕业后找到了一家金融公司,原本月薪八九千,和女友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因为朋友借了50万的高利贷,让年少无知的他当了担保人,而担保人意味着对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将由担保人赔偿。而放高利贷的那些人大多是前科累累的社会青年,他们还会采用各种办法规避法律。即使是高利贷,但他们采用了各种办法规避,比如没有按期归还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甚至高达百分之二十,而且每月到了还款的时候,对方又会有各自理由不和你联系和不接电话,等过了违约期限就找你收违约金。而你一旦拿不出还款,对方就会使用各种办法对你恐吓和骚扰而且不让你有什么把柄,在你的墙上喷油漆,去你的公司捣乱,打你一顿或者各种人格侮辱却不让你有伤痕和其他证据等等。因为高利贷的事情,他失去了工作,然后只能被逼的没有办法,乘这些人不注意,用一辆摩托车逃到了我们这里,结果还是被他们追了上来。

    我往派出所外面看了下,我们派出所门口站着一群社会青年,应该是找这对青年讨债的,他们什么也不做就笑呵呵地在门口聊天。当我质问这些青年想干什么的时候,他们反而向我们客气地递了一只烟,“警察同志,这两个人前我们钱不换,我们都没钱回家过年了,我们也是被逼无奈啊,这些欠钱不还的人太可恶了。”然后一脸无可奈何又深恶痛绝的表情。

    而那对青年情侣看到这群人脸上露出无比的惊骇与恐惧,我想极致的情绪往往比言语更能说明事件的真相,虽然这个世界也不乏演员。至今,我还记得那对小年轻惊恐的眼神和无助,甚至在派出所他们也不敢靠近窗户,只敢躲在桌子底下。还有我帮他们去派出所旁边买了一袋泡面,他们流露真挚的感激。

    我当时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的心态,非常同情那位年轻的夫妇,甚至对外面那些社会青年态度也非常不友好。

    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却告诉我,借高利贷的双方都不是好人,借钱的想借完就花掉不换,放贷的想不劳而获,双方都不值得同情,而且那个男青年说是被朋友坑的,可真相谁又知道,没有好处他又怎么会替人担保?你作为警察在事情处理的全过程都要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

    最后,这件事情我也没有看到所谓的真相。

    我记得第二天清晨,那对年轻的夫妇在一夜未眠之后,终于还是崩溃了,主动联系了那些社会青年,双方谈论还款的情况,我们同事出于人道主义帮他们求求情,从中斡旋了一会。最终结果可能是少给一些,但具体数额也记不清了。

    而我询问同事,他们只是淡淡地表示,那两人走了,本身就是在南京发生的事情,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关心他们做什么。

    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地体会到警察的职业含义,也明白了警察前辈话语中的真意。

    中国的警察不是真正意义的执法者,他们只是矛盾处理者罢了。

    年长的警察都知道,局子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而警察存在的意义,既不是伸张正义,也不是维护公平,因为警察只是一个底层的执行者,孙志刚事件后警察权力一再削弱,很多时候连维护公平正义都变得有心无力。

    马克思主义就说过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构,而中国的法律不完善,人情网络的畸形,权力与法律的制衡,让这个社会充满了各种矛盾。在这个矛盾的社会里,“暴力机关”反而更容易激化矛盾,因此国情需要有人去和稀泥,去缓和社会的矛盾,中国警察反而大多数时候就因此成了这样的一个“和稀泥”的角色。

    我不知道这次事件中,上面会如何处理那个本身并没有过错的出警民警,但我知道他接下来的日子一定很难过,因为舆情往往比事实和法律更重要,即使它代表的是被引导的错误的民意。

    想想,笑笑,又摇了摇头。吃着地沟油的我,又何必操着中南海的心。我继续看着我的社会学书籍,一边听着林俊杰的《黑暗骑士》:

    “为什么抓光了贼,多年来更没有目击过劫匪,而贫穷还是像潮水,淹没了人们生存的尊严。

    文明最巅峰某天,人们和蝙蝠却住回洞穴。

    那罪行再也看不见,都躲在了法律和交易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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