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5)

作者: fe2ad115e53d | 来源:发表于2021-06-27 21:44 被阅读0次

1.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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