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羡慕写得一手好字的人,并且甚至以字取人,认为字如其人。有时看到那些好看的书写,就会怦然心动。也许我没有见过写这些字的主人,就会莫名的觉得写这个字的人一定像这个字一样有才又好看。
自从有了电脑,我提笔写字的场合只剩下了签名了。有一段时间我想练练签名,后来想想,我的签名只是对我很重要,根本没有什么重要的场合需要展示我的名字,练得再好看又有何意义?光一个签名写得漂亮,其它的字写得还是那么丑,那是不是让人觉得那个签名会不会有点假。所以,要练字就不能光练一个签名。
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开始练毛笔字了,她家房子很大,给自己专门设置了一间书房,里面放了一张很大的书桌,上面摆放了很多笔墨纸砚。每天晚上在家都要写一个多小时的毛笔字,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的字也写得很有模样了。有时候我们聊天,她就把手机放在一旁,边和我说话边写字。看她认真的样子我也很是佩服。她说,人老了,年轻的时候就喜欢那些毛笔字写得好的人,现在终于可以静下心来练字了,不求写得多好,就希望可以养养心性,让自己老年生活有点寄托,融入新的社会圈子。
是啊,年轻的时候我们忙碌于生活,我们艳羡那些我们向往的特长爱好。现在终于等到了可以过自己喜欢的日子,那当然要找回年轻时候的梦想。
我们在键盘上生产文字,在屏幕上阅读文字的时间越来越多,而我们的身体离纸笔却越来越远,连写字这项技能仿佛也在慢慢失去。现在提笔忘字这种现象好像太寻常了,上次参加一个会议,需要记录会议内容,我在记笔记的时候,几乎每一句话都会遇到不会写的字而停顿,有的时候还能想出一个同音字,有时候根本一片空白,只能画一个问号放在那里,回来后整理笔记,才发现自己不会写的汉字竟然有这么多。
当我们用键盘取代了纸笔,用整齐划一的字体输出自己的思想,虽然提升了阅读和表达的效率,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在日渐抹杀属于自己所剩无几的个性。
鲁迅先生曾说:“如果预先规定一种格式或一种字体写,恐怕许多好文章都消灭到格式和字体中去了。”在千篇一律的印刷体文字中,我们越来越无法感受到书写带给我们的愉悦和美感。
在这个飞速的时代,我跟着小分队开始重新拿起了手中的笔,每天抄写一段话,在书写中,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笔迹,找回自我,这应该算是对抗这个数字时代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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