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一个男子说“我是一个曾经服过刑的人,现在出来找工作很难找,主要是网上有我的刑事判决书,一打名字就能搜到,这让我很苦恼!请问一下有正当途径可以让我的个人搜索信息下架?”然后有网友说“活该,谁让你犯罪,像你们这种人应该一辈子活在黑暗里”
其实我觉得针对于那些真心想改正的人,应该对外封存案底,给一个改正的机会,这样,ta也能重新开始做人,如果不对外封存案底,根本没有机会改邪归正,反而会再一次把他逼上“犯罪道路”,法律是不可逾越的,还是本本分分做人吧,不然整个世界都会对你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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