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胖"第773期 | 好规则的本质是什么?"
讲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好规则,它的底层逻辑到底是什么?
美国人觉得美国宪法是好规则,特别自豪。
因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宪法史上有开创之功。而且整部宪法只有7千多个单词,但是就这么修修补补,200多年,只有27条修正案,就用到了今天,管理今天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事实,时间都证明,美国宪法算是好规则。
要知道,制定宪法那个时候的美国,既没有今天这么强,也没有今天这么大,只是13个分散的、以农业为主的殖民地。此后的200多年,发生了多少事?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信息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冷战,世界体系翻天覆地的变化,美国都成了世界霸主。这部宪法居然还一直好用。很多人不得不佩服当年那批美国老绅士高瞻远瞩和制度设计的能力。
那么好的宪法,这么好的规则,当然有人学习。
最典型的就是非洲的利比里亚,这个国家和美国渊源很深,甚至可以说它就是美国创建的。南北战争结束,美国解放了黑奴,很多白人承认黑人是自由的,但是看黑人又不顺眼。怎么办?把黑奴们送回非洲老家去,可是黑奴们也不知道老家在哪,于是干脆在非洲西部圈了一片地,建立了这个国家。建国后,利比里亚从星条旗到宪法,一切全都效仿美国,还有美国大量援助,只不过星条旗只保留了一颗星星,代表黑人团结,宪法除了把50个州给改了,其他几乎一模一样,因此,利比里亚也被称为“小美利坚”。这样照搬规则体系,彻底到了这种程度。那结果怎么样呢?即使是在非洲,利比里亚也是经济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连粮食都不能自给。
不只是它,移植美国宪法的国家还有很多,近有墨西哥,远的有菲律宾,但是国家治理没有一个能接近美国的水平。
这就奇怪了,美国宪法,明明是一套成功的规则,为什么不能复制呢?一套好的规则体系,通常来说,到哪儿都应该有用啊。为什么它只能在美国好用?到了其它别的地方,就不是那么好使了呢?
刘晗老师的《法律思维30讲》,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洞见。简单说,一套好规则的本质,不是那些制度设计本身,而是最最核心的那一点共识。哪怕是很简单的一个共识,一旦达成,围绕这个共识才能演化成繁复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核心是共识,而不是规则。这是为什么你照抄,照般规则,不能成功的原因。这就好比科学知识,你可以轻松获得很多知识,但知识的实施,知识的实用才是关键,拥有,存储再多知识,用处也不大。
共识是规则的基础。人们一直以为规则或法律应该是自上而下,由一部分社会精英缔造编纂出来。但真正行之有效且为普罗大众接受的规则或法律是像大树一般,先从社会基层中,根据社会整体共识和风序良俗生根发酵,再逐步向上升华,最后有社会精英收集采纳,并提炼出精华。只有扎根于共识的土壤,才能构建出深入人心的规则。
总结一下,好规则的底层逻辑是共识。
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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