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8年,笛卡儿会见了霍布斯。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人。主要哲学著作有《论物体》,《论人性》,《论公民》。
在认识论上,他继承了培根的经验论原则,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如果现象是我们借以认识一切别的事物的原则,我们就必须承认感觉是我们借以认识这些原则的原则,承认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①“知识的开端乃是感觉和想象中的影像,这种影像的存在,我们凭本能就知道的很清楚”。②他批判了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论”,说“没有什么观念是从我们心里产生并且居住在我们心里的”。③
霍布斯重视理性认识的作用,认为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知识,而是认识物体的方式。知识来源于感觉,“但是认识它们为什么存在,或者根据什么原因产身,却是推理的工作”。④
但是,霍布斯理解的推理不是哲学性思辩,而只是“计算”。“我所谓的推理是指计算。计算或者是把要加到一起的许多东西聚成总数,或者是求知从一件事物中取去另一件事物还剩下什么。所以,推理是与加减相同的”。⑤可见,他并没有理解理性认识的本质。他否认绝对实体的存在。否认物体的内在运动能力,所以也就没有从认识产生的内在根源上分析认识,只是分析了认识的外来作用,所以,他的认识论是感性认识论,不是理性认识论。
他与唯理论者的矛盾在于他的本体论。他给物体的定义是:“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褒。”⑥认为物体就是实体。任何不是物体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无形体的实体”、“非物质的实体”是不存在的。“实体一词和物体一词所指的就是同一种东西。”⑦这也就是否认形式是实体,拒绝绝对存在。他认为哲学就是关于物质的学问。这都是经验论者的严重缺陷。他们的理论只符合科学研究具体事物,但却违背哲学的根本目的:对万物同一性本体的认识。
否认了事物的内在形式是实体,他对于运动的理解就是机械力学上的位移,“运动是不断地放弃一个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⑧他认为运动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内在能力,而只是外力推动的结果,万物的运动是因果性的机械运动。而最初的力量来自那里呢?他又说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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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霍布斯:《论物体》。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395页。
②同上书,387页。
③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387页。
④《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61页。
⑤《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61页。
⑥《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66页。
⑦[英]霍布斯:《利维坦》,308页。
⑧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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