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秋有关的那几件小事

作者: 会舔的狗 | 来源:发表于2018-10-27 07:15 被阅读25次

    不知不觉,实习已有四月余。我永远不会忘记离开学校前的那一个晚上。

    橘黄色灯下,路边的烧烤,烟火弥漫,三个人喝了三件啤酒,大儿子刘妞妞,二儿子黄兄 ,还有我,咒骂了三年遇到的所有不尽意和遗憾。那么尽情,像是骂完之后一切未曾发生一样。

    喝酒狂欢的兴奋早已掩埋了离别不舍和不安。或者,年轻的我们根本不懂得所谓离别,只是在某个午后醒来,发现寝室换了一批人,他们与他们不同,上下铺不会一起打游戏,对铺不会抱着黑色的滚滚给那个请我吃了很多次饭的男生打电话,斜对铺也不会躺床上看一天电影,也没有人总是问我,你看我脸上的痘是不是没了。是没了,就像没了过往的时光,可痘痘没了还可以再长,没了你们呢,能不能再拥有?我说,我想拍一个视频,全寝室的,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后来,无疾而终,也是,人生没有遗憾和后悔该多无趣呢。

    我在重庆一隅,洪崖洞的灯光太耀眼,十里洋场,我融不到一群人的狂欢里,反而,在所有人为了实习,工作低沉时,我却一个人玩的嗨。玩得开心了就原形毕露了。

    有人说过我臭毛病太多。

    记得一节内护课,老师在讲台细语绵绵,突然我觉得地在摇晃,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地震,我惊讶的望着我右边的大儿子,“不跑吗?”

    “跑撒子嘛跑,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

    “啊”

    老师依旧在讲课,“没有关系哈,同学们,我们成都是没有地震的,这一定是别的地方发生了地震。”

    第一次感受到了我是活在一个绝对弧形相对平坦的地球上,不知是激动还是惶恐。

    但悬着的心还是放下了,不自觉的抖起腿来,突然左边的黄兄瞌睡醒了,眼睛还没睁开,站起来吼了一声“地震了吗?”

    全班将近140只眼睛齐刷刷的望过来,像是捅掉蜂巢后 集体攻击你的蜜蜂。

    “啥子嘛,现在是她在抖腿,该醒的时候不醒。”我大儿子说到。

    抖腿这个毛病非要感性一下的话,那就要从八年前说起,像是初恋里的棉花糖,也像青春时脸上的一颗痘,只不过是水痘,所到之处,满目疮痍。

    从小数学就好,语文差,从小就被数学老师赞不绝口,也是语文老师口里的烂泥一滩。像是理所当然,初中我还是数学课代表。我的同桌那个“肤白貌美”的男生,恰好是语文课代表。抄语文作业就很方便,好感不由而发。

    迷迷糊糊中写出了故事的开端,得不到的永远都金贵。

    他有一个习惯,每次课间做眼睛保健操,他总是抖左腿,校服上衣拉链拉开,我的心跳便合了拉锁打在凳子上的节奏,初恋像是吃五彩斑斓的棉花糖,很大一坨,里面有我全部的小心思,伸出舌头舔一口,超级喜欢它在舌头上慢慢融化的感觉,但吃多了牙会疼。

    喜欢一个人多半是会模仿他,或者会朝着他喜欢的样子伪装。我也开始抖腿,开始留长发,开始善良,开始学习语文。

    某一个叶子还没落完的秋天,他就转学了,遗憾万千,各人不同。我以为最好的祭奠就是继续他的爱好,跟着他残留的味道行走。抖腿、善良、留长发、喜欢语文。

    多年以后,我还是会抖腿,也很喜欢语文。只不过这仅为单纯的习惯了。

    今年2月份回老家,会面初中时代的老朋友,在一人口中得知他结婚了。没有发请柬,也没有任何告知,似乎结婚就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最多再加上双方父母,无关七大姑八大姨,更何况我只是一个还没来得及留起长发的姑娘。

    高中有个人问我,相不相信平行世界

    我说:你若信,我就信。

    他说:他和王子琦相信。

    后面,我再也没相信过平行世界的存在。

    起初,我不够勇敢,中心全部给了喜欢的人,他喜欢甜食,我就爱上了所有糖。他喜欢长发,我就披了六年长发。他喜欢温柔的人,我就刻意遮盖豪放。他不喜欢我,我就以为我失去的是全世界。

    以为离开一座城市就可以忘记从前重新开始,所以辗转了青岛,北京,成都,到了重庆也还是一样。记忆他不会消失,除非你失忆。清醒也总是需要时间。

    后来,不知在哪个夜晚开始的,躲在被窝里写日记,让我绕出了那个不堪的轨迹,喜欢一个人努力迎合只能做一个跟屁虫,像是兜无数个圈子,一圈又一圈却始终在打圈圈,是追不上的。当你自己的特点 ,无论是人品,性格还是能力、气质,哪怕是你给人的感觉都有自己的烙印时,才能有机会适逢其会,恰好可以叫做爱情。一味地去讨喜,不如做回棱角分明的自己。

    很多事发生在秋天,开学,离别 ,失恋,相遇。所以就对秋有特别的喜爱

    喜欢秋,喜欢枯叶落满地,被一捧一捧的扔向天空,然后与扫过的风邂逅,风吹着叶翻转而下,莎莎繁响,这是印象中北方的秋。南方的秋与北方不同,囿于校内的景,我未见路旁的银杏枝桠孤零,落英纷繁,也不见秋叶落于流水,阔别良久的别离归期,而后纵然狂欢,有落水的淙淙,带着心上的秋叶走向远方,或枯黄的叶在两石之间为难,旋转不定,却始终不能逃出,既不能遇水东去,也不能逆流回归。但,也是这些不同,才会让我有了对北方旧时秋的可念可恋可叹可慨可婉可凄。南北两秋,一个是你不想得到的瑟,一个是你不想拥有的寒。

    喜欢秋,喜欢那句“树叶脱落仿佛我们的岁月”,秋瑟光景中,一层又一层的青春剥落,怜悯这秋季生命的凋零一如怜爱自个的岁月,菊蕊 破碎黄花满地,绿藤饰满墙爬出一幅画而后摇摇欲坠的那般凄惨,散落于叶隙的日光铩羽在五六点钟的样子,沉在黯然神伤的痛处蹂躏着灵魂,不得掩埋。

    喜欢秋,喜欢相逢相识相交相知相惜想守相忘于江湖。惯于学校,秋季分离裹携着相遇,不定的缘分给了生命太多未知的诱惑,偶然相遇,无意分离,喟叹,人生无常,分别相遇即为常态。

    寒秋又来了,蟪蛄要死翘翘了

    蝉鸣不再聒噪

    却又听蟋蟀口瞿

    大概也像人一样言浅情深吧

    这个小东西是蟪蛄的转世吗

    和蝉一样

    蟋蟀也不知春秋晦朔,暑生寒亡,生命极短

    却成为秋愁最最寄托的存在

    萧萧雨已经洒落一地

    西风也该来了吧

    但我更期待落叶纷飞的时候

    可是蟋蟀都叫哑了嗓子

    为何目尽高楼不见故人归呢

    若是永远都不见

    就有了夜夜写不完的清愁

    倒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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