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歌手宋冬野因为吸毒被抓。于是网友们找出宋冬野当年谈吸毒的采访来,大呼打脸。
我仔细看了宋冬野当时的发言,他说吸毒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严重,在很多地方有可能合法。听上去他好像当年就已经在为今天的涉毒被抓提前给大家打好了预防针。
可是我同时又在想,如果吸毒合法化了,宋冬野这一类的明星还会去吸毒吗?
这就涉及到一个为什么那么多明星要去吸毒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我很早的时候就有过思考。一般来说,我生长的地方因为离云南地区比较近,有时候也能接触到一些吸毒的人员。在我的印象中,吸毒的人基本都是社会底层的人。好像都是社会的闲杂人等,因为生活无聊,所以就利用毒品的致幻性来逃避现实生活。
可是后来我很快的发现,原来很多明星或者说社会相对精英的阶层有很多也是吸毒的。就比如现在曝出的宋冬野吧。照理说,他们的生活基本上要什么有什么了,不需要通过吸毒来逃避现实生活。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吸毒呢?
有一种说法是,艺术家需要灵感!真是这样吗?只有吸毒才能激发灵感?
这时我突然想起很早以前听过的一个理论:人类社会的大部分快感来源于突破禁忌!意思就是说,社会越不让我们做什么,当我们偷偷摸摸的做了之后,就会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比如小时候,我们的父母不让我们晚睡,我们就会因为自己躲在被窝里看书而没有被家长发现而大感兴奋。
在文章的一开头我就已经在问了,如果吸毒合法化了,宋冬野之流还会去吸毒吗?就我自己来看,我认为不会的。因为如果吸毒合法化了,虽然毒品在生理上的致幻性还在,但是在心理上的突破禁忌的快感却不在了。所以如果吸毒合法化了,也许宋冬野们还是会去吸毒,但是却不会仅仅满足于吸毒,他们会尝试去做另一件法律禁止的事情来让自己重新获得突破禁忌的快感。
当然,这种突破禁忌的快感不光是成功的人才有。我们很多人都有。就比如很早之前我有个朋友问我有没有看过电视剧《善良的小姨子》?我问他问这个干什么?他说他就是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每个人在没有得到小姨子的时候都会幻想跟小姨子发生关系,但是得到后就会不怎么想了?我告诉他,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这里面就是一个通过突破禁忌获得快感的例子。一开始你没有得到妻子的时候,你觉得有妻子就够了。因为这个时候,妻子的身体对你来说是禁忌,你希望突破这个禁忌。如果突破了,你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其实也是一种快乐感),即便没有突破,那种为之努力并有可能突破的期待也会让你能量勃发,跃跃欲试。但是一旦妻子的身体对你来说不是禁忌了,那么妻子本身就不具备那么让你“突破而后快”的特质了。其他的以此类推。
那么人为什么需要不停的去通过突破禁忌来让自己获得快感呢?用佛洛依德的观点来看,这是因为人在面对新异刺激的时候那种全神贯注的状态以及这次刺激得到满足后的那种满足与放松是很类似性行为的。性行为不也是一开始全神贯注,高潮后全身放松吗?所以当一个刺激不再能够唤起一个人的这种全神贯注的状态时,他就会选择另一个刺激来让自己唤起这样类似的状态。
还是拿宋冬野做例子。我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但是我却有个推论,如果宋冬野从很早还没出名的时候就开始吸毒的话,我想也许他也没办法写出那么多动人心弦的歌曲了,因为毕竟毒品在中国也还是很贵的,他还没有火起来之前,如果钱都用来买毒品了的话,估计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和金钱来让他制作音乐了。
因此我大胆猜测他的吸毒史应该是这样的。一开始大家都爱玩音乐嘛,玩音乐就爱讲究创作灵感,于是最开始寻找灵感,放松自我的方式应该就是大排档或者自己小房间里聚着一大帮哥们弟兄,喝着几块钱的啤酒,聊着音乐和远方。后来有些小名气了,简单的喝酒可能就没有那么吸引人了,他们也许就要喝以前没喝过的酒,大呼:好酒就是过瘾啊!可是再后来,自己真的开始火了,名酒也经常喝,估计各种各样的女人也不缺。似乎人生吃喝玩乐的需要,自己都尝试过了。就像有首歌里唱的那样:“山珍海味老吃也会烦。”那么就得换换口味了啊!那还有什么没有尝试过的呢?也许就是人们说起来又爱又怕的毒品了。这玩意儿既能在生理上让他感到飘飘欲仙,而且在心理上也会有一种突破禁忌的快感在不停的刺激着他自己:“你看,我做了一件你们都不知道的事。那感觉太过瘾了!”
再回到文章开头那个采访的内容里,其实还是可以看出宋冬野在那个时候其实应该已经开始吸毒了,他才会表现的对吸毒那么大度。但是同时他心里的小人也会跟他自己说:“你看,没有人发现我们也吸毒,又逃过一劫!呼~~~”我相信每一次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也都会让他内心对这种突破禁忌的快感又加深了一层依赖。
无意中听到很早之前《逻辑思维》里说的毒品交易应该合法化的一条“歪理”:如果吸毒合法化,毒品就不会那么高价,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为之铤而走险,甚至逼迫或引诱其他人吸毒。对于这个逻辑我可不敢轻易说认同不认同。但是我却相信,如果吸毒合法化了,相信会有一大部分的艺人将不会再选择吸毒!因为那样就不能满足他们希望通过突破禁忌来获得快感的需求!
以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