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通常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采用的称谓语。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风尚,因此对它绝不能疏忽大意,随便乱用。
根据礼仪规范,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通常有以下三点应当注意:
其一,要合乎常规。
其二,要照顾习惯。
其三,要入乡随俗。
与此同时,还应对生活中的称呼、工作中的称呼、外交中的称呼、称呼的禁忌等准确掌握,并认真予以区别。
礼仪培训:13709280915(微信同号)二、工作中的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人们彼此之间的称呼是有其特殊性的。总的要求是要庄重、正式、规范。
(一)职务性称呼
在工作中,应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称呼方法。
以职务相称,具体来说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仅称职务。例如,“局长”、“经理”、“主任”,等等。
第二,在职务之前加上姓氏。例如,“李总理”、“解处长”,等等。
第三,在职务之前加上姓名,它仅适用极其正式的场合。例如,“习近平主席”、“张德江委员长”、“王毅部长”,等等。
(二)职称性称呼
对于具有技术职称者,尤其是具有中级、高级职称者,可以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职称相称。
以职称相称,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较为常见:
第一,仅称职称。例如,“教授”、“医师”,等等。
第二,职称前加上姓氏。例如,“洪律师”、“赵研究员”。有时,这种称呼也可以约定俗成地简化,例如,可将“周工程师”简称为“周工”。但使用简称应以不发生误会、不产生歧义为前提。
第三,职称前加上姓名。它适用于十分正式的场合。例如,“杜英龙教授”、“辛茹菲主任医师”,等等。
(三)学衔性称呼
在工作中,以学衔作为称呼,可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性,有助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
称呼学衔,通常有以下四种具体情况:
第一,仅称学衔。例如,“博士”。
第二,在学衔前加上姓氏。例如,“唐博士”。
第三,在学衔前加上姓名。例如,“唐新文博士”。
第四,将学衔具体化,说明其所属学科,并在其后加上姓名。例如,“哲学博士任毅”、“法学硕士郑菊”、“文学学士张诗语”,等等。此种称呼最为正式。
(四)行业性称呼
在工作中,有时可按行业进行称呼。它具体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称呼职业
称呼职业,即直接以被称呼者的职业作为称呼。例如,将教师称为“老师”,将教练员称为“教练”,将警察称为“警官”,将医师称为“医生”或“大夫”,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在此类称呼前均可加上被称呼者的姓氏或姓名。
2.称呼“小姐”、“女士”、“先生”
对商界、服务业从业人员,一般约定俗成地按其性别的不同可分别称之为“小姐”、“女士”或“先生”。其中,“小姐”与“女士”二者的区别在于:未婚者称“小姐”,已婚者或不明确其婚否者则称“女士”。在公司、银行、宾馆、商店、餐馆、歌厅、酒吧以及交通行业,此种称呼极其通行。在此种称呼前,可加姓氏或姓名。
(五)姓名类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称呼姓名,一般限于同事、熟人之间。其具体方法有下述三种:
第一,直呼姓名。
第二,只呼其姓,不称其名。但往往要在姓前面加上“老”、“大”、“小”。
第三,只称其名,不呼其姓。它通常限于同性之间,尤其是上司称呼下级、长辈称呼晚辈之时。在亲友、同学、邻里之间,通常也可使用这种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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