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讲法愿意提到某某法相互观待而生。相互观待啥意思?一冲谈谈自己的理解。先说观待,并不是字面上的观察看待之义。举个例子,丈夫正在闲坐,媳妇走过来说“你看我裤子都起褶皱了”。 丈夫本想随口应道“好,我给你拉展点儿”,忽然发现媳妇神情不对,惊觉事情没这么简单。衣服上有褶皱,本来自己拉拉就行了,为什么特意过来说一声?肯定是有所期待。于是丈夫连忙说“下午给你买条新的”。媳妇却没接话。发现没有说到对方心坎里的丈夫马上重新思考,终于反应过来了,欣喜地说:“亲爱的,你瘦了”。丈夫这个动作从果溯因,即为观待。那么相互观待就是双方互相溯因的关系。为什么要用相互观待这个词呢?因为相互观待的关系与我们日常说的双方相互作用还不一样。佛经上讲道理分为观待道理和作用道理,观待道理前面说过是由果及因的溯因推理,作用道理则是由因及果的演绎推理。所以相互作用思考的角度就是此方的行为造成彼方的结果,而彼方的结果又反作用于此方的行为。常见的范例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而相互观待的角度则是此方行为的原因是彼方行为,而彼方行为的原因是此方行为。因果互转后再套用前文范例,就不是我们的思维符合对象,而是对象符合我们的思维,我们只能思维我们能思维的对象。这就成了康德的哥白尼倒转。不谈哲学范畴的例子,讲个日常生活中的相互观待而生的例子,就是夫妻吵架。两个人吵架都不是从眼前的矛盾开始吵,而是互相将矛盾归因为对方以前的某个行为,再不停的向前递推回去。这就是我们俗称的俩口子吵架翻旧帐,佛系的讲可说此争乃双方因缘相互观待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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