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快乐。
今天梨视频发布了一段应景的视频:河南郑州40岁的外卖员葛振兴躺在健身器材上睡着了,他说凌晨3点就起来送餐,干到早上睡了一会,10点还要继续工作。提到差评,他情绪失控痛哭起来:有时候不怨你,但他不听你解释。
照例地,很多人启动了道德评价模式,开始呼吁不要给快递小哥、送餐小哥们打差评,理由是这些人非常的“不容易”。
这个说法看上去很高尚,似乎有一些道德优越感了,但在我看来只能是一种个人选择而已,但是跟道德高尚其实是没关系的。
首先应该搞清楚的是,送餐业、快递业的基础是什么?按时、保质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人手里,这一点必须消费者相信,才能实现整个行业的生存,所以联邦快递原来有个口号“使命必达”,这说起来似乎有些不客观,谁能“必达”?但不好意思,这就是这个行业必须告诉消费者的逻辑:我们能给您送到,而且及时。
假如我们认同,各种小哥因为“不容易”就可以不及时、不准确,那么如何对待那些及时准确送到的呢?
既然及时不是及时一个样,准确不准确一个样,送到没送到一个样,那么真正认真负责的小哥们岂不是吃饱了撑的?他们有什么必要还要送的那么及时那么准确?
被差评的小哥或许生活不容易,但被好评的小哥生活就容易么?于是以你行善事、做好人为代价,将提供优质服务的小哥跟提供不那么优质、甚至是劣质服务的小哥等量齐观、一同对待,抹杀掉他们的努力差别,坐视劣币驱逐良币,请问这哪里高尚了?
实际上,给小哥们打好评和差评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而正是靠这种消费者的评价,才能够让整个行业良性运转,也才是对所有劳动者的公平对待。
当然,有些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的人会说:总有意外情况,正如那个小哥说的“真不怨我”,这是不是就可以不打差评了?
不好意思,这种想法从现实到理论上都是瞎掰。
从现实层面说,消费者不是判官,一个货物、食品是如何接单又是如何运转到自己受伤,消费者是不知道的,因此消费者没有能力辨别服务体验差的原因“怨谁”。
而从理论上说,这个“怨谁”的问题,本来就应该是企业买单,企业应当从内部做好责任区分,而不是在出了问题之后,让一个员工哭诉“不怨我”,以此换取消费者的买单。
如果真如那个小哥说的“不怨我”,那么他也是哭错了对象,消费者没有义务听你的解释,你的解释和眼泪应该对着企业去倾诉。如果这个企业不好,那么就换个企业,或者不干这行了也行。
这个道理其实在各个行业都一样,医生出了医疗事故,哭诉解决不了问题;记者写了假新闻,哭诉解决不了问题;法院判了冤假错案,哭诉更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各种小哥提供了差的服务,哭诉就能解决问题了?
或许有人还会坚持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比各种小哥好,似乎应该给这些小哥更多的宽容。但恕我直言,这种想法只能说是自己强行寻找优越感罢了。
实际上我和我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劳动者,我们获取的每一分钱,都是通过自己出卖体例、智力和时间换来的,也是劳动所得。在我看来,我们跟快递小哥是平等的。
而我们跟快递企业、送餐小哥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我们支付金钱,小哥们提供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如果说我们的经济条件比快递小哥略好,就应该让渡我们的合法权利,是不是我去首富马云投资的企业买东西,就可以不给钱了?
当然了,肯定有人会执拗地认为自己就是要给所有小哥们打好评,这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是一种个人选择而已。
既然打差评是所有消费者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是否行使也无所谓优劣,各人自然有各人的选择,有些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无视服务优劣而抹杀劳动者努力,甚至放任一些提供劣质服务的小哥将劣质服务提供给其他人。
这不可耻,但也不高尚,就是你自己乐意罢了。
你乐意的事情,别人不乐意,这同样不可耻,也不高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勿强与人,如是而已。
就我个人来说,遇到差的服务,我一定是要打差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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