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和写作的那些事

作者: 袁小圆儿 | 来源:发表于2016-03-22 11:53 被阅读226次

    读书:只为取悦自己

    读书,仿佛一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我们一直是为了一些目的性而读书,取悦别人而读书。其实,如何在生活中取悦自己,才更重要。

    小时候,我并不是爱读书的孩子,我更爱看动画片和影视剧。我不像一些朋友从小就啃一些什么《红楼梦》《三国演义》,上初中就开始大仲马,高尔基,雨果。那时候我沉浸于童年的快乐中,读书对于我是一种惩罚。可是每周我都有必须要坐下来阅读的时间。因为我订了学校的几份报纸。据说妈妈经常看到我把一堆报纸摊在地上认真阅读,那样子令人忍俊不禁。其实我不是爱读报,我只是觉得那是用钱订的,不读好浪费。好吧,即使是这么一个可笑的理由,至少也开启了我的阅读之旅。

    当有一天我真正意识到我爱上阅读时,虽然望着茫茫书海,感觉力不从心。其实我真正开始阅读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仿佛长大了成熟了一些,才渐渐意识到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兴趣爱好,该活出什么姿态来。

    一段时间里,我追求阅读的意义。总觉得买一本书,看完后得到很大的提升才算是物尽所用。直到后来偶然听到一句话,“一本书如果有一页纸甚至是一句话,你受益了,那便是尽到了这本书的义务。”我不再去纠结一本书带来多少知识,而是去感受与一个人的灵魂交流。每一本书的作者都有它的思想,都有他要表达的意思。当然,挑一本好书很重要。与一个伟人交流要比和一个平庸人的交流要好太多。

    看一本书的时候,我心总是想着快点看完,知道那个结果。就像电影《当哈利遇上萨丽》中的哈利说过:“我买了新书总是先看最后一页,这样的话,如果我在看完这本书前然后死去,我就能知道这本书的结局是什么了。”我听到哈利这句话俨然一笑,这家伙很对我的味。我就是那种买来新书必须看个开头然后迫不及待的撸结局的那种人。可当我知道结局是什么以后,中间的过程变得索然无味。我就在这种自相矛盾中度过。就像你从一出生,便看到了你的一生,几时上学几时结婚几时生子最后怎样死去,那么你的人生便会过的毫无生趣了吧。如果不知道结局,那么未来就像潘多拉盒子里的巧克力糖,永远会变化出你不知道的模样,这叫做惊喜。我知道我的缺点,性子急。我要学会试着慢下来,学会泡一杯茶,找一个舒服的沙发靠下来,一页页的翻着书,我不是为了读完这本书,不是为了学到什么,而只是为了享受它每一页的惊喜,享受当下。

    一开始挑书时,很爱跟随潮流,畅销的好评的被列为首选对象。还很喜欢去发掘别人推荐的书单,恨不得把书单里的书都买回来阅读。其实看过以后,发现有些不过了了,有些并不适合自己。其实不必为流行而左右,而要自己去选择去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书单这个东西还真不是能靠别人推荐的,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书单。可以去看一些口碑好的经典,但那本经典你也不一定能读的懂。有些经典你在这个年龄段不一定能明白,也许放一放吧,以后的某个时间或许三年五年或许十年,你再拿起它来,会看到一个惊喜的世界。适合自己的书,永远是你根据自己的喜好慢慢摸索而挑出来的书,而不是书单。

    哲学家叔本华说过,人人都在生活,好像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但是实际上每个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只能按照他的内心世界的限度来看世界。如果你的心中完全没有东西,在外部世界无论多么丰富,你都一定熟视无睹。你是一个心灵丰富的人,那你看到的世界会是一个丰富的世界。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写作者的世界,走进这个世界里你会看到各种不同的人生和不同的感受。

    读书,也许短时间内带不来什么变化。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可以从中得到点营养。有人问,我读过很多书,但后来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那阅读的意义是什么?答: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为我的骨头和肉。阅读对思想的改变也是如此!

    读书,还是要从兴趣出发,毕竟生活这么艰难,何必要委屈自己,去读那些读也读不懂的大部头。读书,只为取悦自己。愿我们都能在阅读的路上走的更远。

    写作:应当是件快乐的事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写作的,最早时应该是从写日记开始。写作于我最早只是一个私密的宣泄,表达内心情绪的出口。买来漂亮的日记本,开始记录心情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是有笔的速度跟不上脑子的时候。在那个年代,还没有电脑,笔是最忠实的记录者,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开始了。

    写作的开始,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想记录一下生活。翻看幼时的日记,会觉得很好笑,又会感叹时光荏苒。记录的无非是一些日常生活,吃喝,小心情以及认识交往,开心的不开心的,一一记录再案。因为比较晚熟,所以并没有什么很深的思考。但就是这简简单单的一笔一划,伴随我走过童年,少年,来到青年。我喜欢看我以前的日记,那个仿佛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我。仿佛在看另一个人从十来岁长大到二十来岁的思想。一些小事情甚至我都不记得了,却清晰的出现在我的日记本里。文字永远不会骗人,所以我喜欢日记这种形式。比较正式一点的写作,算是作文课了。总是被当作样文念出来的时候,内心难免泛出小欣喜,这就是写作最初带来的快乐。

    近年来,因为一些原因,渐渐埋藏了写作的梦想。在人生的长河中开始碌碌无为的走过,忙的时候闲的时候,总会想想,也许有一天我会有一天拿起笔继续写作吧。我会写出美好的小说,散文,杂文。。。。写出好多好多感受。相信这是许多人都做过的梦。可是梦,如果只是想想的话,那就永远只是停留在幻想了。所以,终于开始提笔写作。算只是激励自己,也希望更多热爱写作的人能够看到。督促自己不再只做写作的梦,而是,真正的做写作这件事。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写作这件事,也需要长长久久的坚持。时光和阅历可以赋予人特别的礼物,而好好享受欣赏这礼物,你还需要一支笔来记录下这些时光,以待年老时翻阅。也许就是在这么一个凉爽的秋日里,满头白发的我坐在一棵大树下,坐在摇椅上,翻看着你年轻时的字迹。原来,你的人生是这样的走过。不再只是模糊的记忆,而是文字中的痕迹。我是一个记忆力不好的人,我因为怕忘记还有怕这个世界遗忘而写作。写下我对于人世间的感悟,留下我对这个世界的每一天的记忆,这些都是我的美好憧憬。

    我真正开始用心来琢磨写作这件事,大概也就是这半年时间。开始写公号以后,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文笔的贫乏。我是一个看书少阅历少的丫头,我单纯无知地活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我好像不是那么了解这个世界。我开始研究自己究竟应该怎么写作,应该写些什么。字数,从来不是我担忧的问题。文科出身的我,自然而然的可以写出很多字。可是写出至少让自己满意的东西,都不是那么容易。也许是对自己太严苛了,也许是真的开始看过别人的文字才知道自己多么的不足。总之,我写一篇自己觉得还能勉强看的文章都要好久。其实,这应该是一个怪圈。看别人有着每日一练的习惯。其实,我应该要学一学这种吧。每日一练,也不见得会写出很好文字。可是文字应该是越写越能知道自己的长处与短处的。像我这种迟迟不敢下笔的人,总在脑子里想很多却不能行动的人,也不会有长足的进步。无数人都说过,怎样才能写出好文章?多写多练。

    写作,往往会写不出来。会变成一个挺纠结的事。据说大作家也曾因为卡壳,憋不出一个词语而在屋子里翻腾。日常里想选题,写东西,好像若是想要言之有物,不比之前的游戏之作,便不是那么容易。可是,久而久之,这件事会变得不快乐了。

    我还是喜欢提笔就写的快乐。就像这篇文章,我根本不用构思什么结构内容,我只是在进行一个话题的倾诉。相比较来说,我更爱这种写作。但我知道,文章讲究行文结构,这种絮叨的倾诉往往不是别人爱看的,更有一些私有性质。所以我想写作应该是一半一半的。往往私有文别人觉得很真实反倒不错。苏轼的词大家应该很熟悉了。可是那时候写诗才是正统,词是不上道的,只是诗人们没事抒发感情的。想必那时候苏先生也是没事抒发感情就来一首词。他的诗我还真没怎么读过。流传下来的更加为人称道的确是宋词。所以有时候不经意的随便唠唠也应该是一篇好文吧。亦或许有些人不适合写那种特别正式的议论文。就像我这种浅薄的小脑袋瓜子能憋出什么观点来。

    因为快乐而去做一件事,而不是功利性。就好像一句略口号的话,为了艺术而艺术。其实,我们只是为了写作而去写作。把事情变简单了,其实每一个人都可以写作,人人天生即作者,因为每个人都可以用文字来记录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必追求过度完美,不去追究每一个词,而是从心出发,表达出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这也许就是我所理解的写作魅力。

    写作的道路上我还需要多多探索。也许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路还很长,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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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妖瑾:我只有在写论文或项目的时候才写提纲,规定好每个项目下写什么内容。平日之作真的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写作应该先是悦己,而后才悦人。
        袁小圆儿:@妖瑾 嗯是的。初心还是要写的舒服和快乐
      • 古尔浪洼:继续写,希望看到你越来越多的文章。
        袁小圆儿:@古尔浪洼 感谢写了这么多评论鼓励,我会继续努力!
      • 古尔浪洼:如果看个开头然后迫不及待的撸结局的话,建议不妨改变一种读书思路和方式,就是看猜主人公在中间会经历怎样的过程,然后拿自己的构思与作者的比,这样就会变成另外一种阅读的乐趣。
        袁小圆儿:@古尔浪洼 果真是锻炼人的好方法。
      • 古尔浪洼:我读《红楼梦》的年龄,跟贾宝玉出现在红楼梦里的年龄差不多,应该是14岁。但我当时还真不算是啃,而是真喜欢。我记得那时候读初二,整个寒假,我独自睡在一间冰冷的房间里,就着煤油灯,读完了《红楼梦》。十几岁真是非常好的读书年纪,读过去之后,很多的诗词我竟然都记得。现在就没有那样好的记忆力了。我庆幸在那时候遇到了《红楼梦》,培养了我的阅读爱好,使得我差不多算是终身受益。
        袁小圆儿:@古尔浪洼 是啊是十几岁确实是读书的好年纪,羡慕你那时候就开始好好读这些了。我那时候比较懵懂,也不怎么阅读。但读的几本巴金的《家》和《围城》,都是一直记忆犹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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