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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白日做梦,我偏说不疯魔不成活

你说白日做梦,我偏说不疯魔不成活

作者: 叮当猫揣着快乐 | 来源:发表于2017-05-11 18:04 被阅读49次

今天早上五点多被哈尔滨热烈的阳光晃醒,再也睡不着。就躺在床上想东想西,就那么想到了过往的自己。

我一直特别喜欢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高中那会儿甚至读了不下三遍。

我印象特别深的就是文章开头的那段话:"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学习一件事情,就是不回头,只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后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人生每一步行来,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些,失去了我不想失去的一些。可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谁又不是这样呢?"

我最开始是一个空心人,所以我见着什么偷什么,偷到一点就赶忙填充到自己身体里面。空心人自然肚里空空,心里也空空,全靠后天补充。

我先天条件不优越,后天环境也不怎么开阔。我是一个农村孩子,我能向周边的人偷的就只有那份勤劳不怕吃苦了,多的就再也偷不来了。

我与黄土有交情,与农务是朋友,可他们到底还是太单调了。自从上学之后,我发现一个全新全异的世界。那里面有老师,有同学,有书籍,有同龄人的欢乐与竞争。

我不是太适应,先前的世界太朴素,后来的世界太绚烂,这么两个不同的世界,为什么我要一一经历呢?毫无疑问,我是不合群的。我既容不入新的,也不愿回到旧的。萍草就是这样的吧?没有归属。

日子就像记流水账,我翻开了第一篇,后续的就"呼啦啦"自己翻走了。我在浑浑噩噩中粗略的感受周边的不同。在这期间,我偷到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你得向上。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可是怎么向上呢?没人给我答案。我的家庭注定给不了我太多指导 ,我只得偷偷的去学。

小偷讲究的是不走空,有什么拿什么,自然我拿的东西杂而乱。再者,宝贵的东西,人都放得好好的,轻易不会让你偷去。在这些斗智斗勇的日子中,我的情商得到了质的飞跃。

在初三的时候,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人。

初三我们会提优班,将年纪前五十提到一个班,给予最好的老师以及资源。

我吊上了这班车的尾巴,以倒数第二进入。她也很传奇的进入了这个班。之所以将传奇按在这么小小的一件事上,是有它的原因的。因为她本来在他们班就一个差生,结果一举攻进了年纪前五十。当时震惊了很多人,大家纷纷表示不可能。

她喜欢穿一身黑,加上本身皮肤黑,所以远远的看过去就像一个煤球一样。举止大大咧咧,和男生一起开荤段子什么的,简直家常便饭。头发剪的短短的就像刺猬一样,脸上的痘痘可以媲美月球的外表。所以,女生没一个乐意和她玩的,她也不介意就自个傻乐呵。

由于我们两个是同桌也是室友,我时常和她相处,所以我能看见她的变化。我第一次想静观其变,而不是立马下手收工。我看见她早上在我们还在被窝里面的时候就起来,刚开始我不知道她去干什么了,后来才知道她是去厕所背单词和课文了。晚上也是最晚回来的,她一直自习到关楼。白天的时候,也是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充分利用零散时间。

除了在学习方面,她在外貌方面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大大咧咧不见了,她不再和男生吹荤段子,也不再像一个人体煤球。她变得会收拾打扮,留长了自己的头发修成学生头,衣服里面加入了少女元素。唯一还能让我感觉熟悉的就是,她脸上痘痘依然横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一个人能转变的那么快。就好像从前的自己不曾存在过。不过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一直为之努力,我很认同。从我认同她的那一刻开始,我发现我不再是空心人,至少我里面填充了一些内核,不再那么空洞。

中考就那么来了,我听见一些同学迷茫的自问自答。但我不想过多的关注他们,我更想把我的精力放在她身上。我觉得她会给我个惊喜,虽然这个惊喜的礼品不会归我,我还是很期待。

集中的紧张过去之后,是全然的放松,真有点醉生梦死的感觉。有的人是知道这是最后的狂欢,有的人是暂时的歇息,有的人是无所事事所以旁观。我就是最后一种人,我在旁观中等待结果,但不是等我的,而是等她的。因为老师给了一个论断,他说她只能考到省重点高中。我不知道她服不服,反正我不服。

结果出来的那一天,有人欢喜有人愁,更多的是不知道前路的迷茫。她去了国家重点高中,我去了省重点高中,一切尘埃落定。对于这个结果,我比她自身还要高兴。看,我没有错,我就知道她的路不止于此。

就这样,我们各自踏上自己的征途。可能,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人那么关重过她的选择以及人生路途。但那又怎样,我本来就是一个小偷,习惯走在黑夜里面,不被别人注意。

上了高中以后,我的生活归于平静,再没有那么一个人能够那么打动我,让我不去偷而是去等待。

我下意识的去模仿她的独特,坚持和倔强。后来渐渐的,我发现别人评论我,也老爱用倔强来给我盖章。我不懂倔强易受伤,我把偷来的倔强当作宝贝一样珍惜,我把它渐渐内化成自己的东西。

后来,我的一个同学迷上了郭敬明,郭敬明出一本书她追一本。她每个月会花大半的钱去购书,不仅仅只追郭敬明,但她最喜欢的始终是郭敬明。她的名字里面有一个烨,我便把它拆开,叫她小火花。

小火花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女子。她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到极致。我到现在都没有理解,她为什么如此喜欢郭敬明的书以及电影到那个地步。我听从过她的推荐,去看过郭敬明的«小时代»。发现里面全部是奢侈品堆积的泡沫,它的内容也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着眼点很小。我把这个想法讲给小火花听,最后却闹的不欢而散。我只得退步,表示这就是我个人看法。

俗话说的"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还是很有道理的。和小火花相处在一起久了,我也变得爱用文字来打发无聊。小火花推荐给我的第二个作者是桐华,将桐华的书给我的时候,她一再强调我不用给她汇报我的想法。对此,我只是心里笑笑嘴里答应。

我以为桐华和郭敬明应该走的一个路子,吐槽都已经准备好了,结果硬是被憋回去。我爱上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面散发的气息,罗琦琦的故事让我再次偷欲发作。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可以这样恣肆不拘,即使没有关注也可以活出自我的精彩。

我对大学产生了憧憬,并且再次对站的高看得远产生了渴望。我想到大学里面去看看,过一过书中的生活。我开始努力,在别人惊讶的目光中转变自己。可是我的身份一直限制着我。我是一个空心人,即使偷了许多东西来填充自己,也是肚里无货的人,这使得我的求学之路格外艰难。但我从罗琦琦那里学会了不服输,所以我越挫越勇,别人的嘲笑也不再在我眼里。

大概老师都比较喜欢认真的小孩,我的一个语文老师为了安慰我,曾经对我说:"别人嘲笑你,你就回他一句话就够了。你现在看不起我,我以后让你高攀不起。"我深以为然。

现在回头去看,发现原来我也是一个"罗琦琦",初中那个同学也是"罗琦琦",甚至连小火花也是"罗琦琦"。"罗琦琦"是我们书中的形象,我们是活着的"罗琦琦"。

天道酬勤,老天可能发现我这么多年偷的艰难,便让我如愿以偿。现在我进入了我理想中的大学,尽管它不是什么985,211之类的重点学校,但我依然很满足。我只知道,我在取舍之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这就够了!

桐华的那句"一直学着对做过的事不后悔,对没做过的事才后悔"一直激励着我。可是得到了我小偷生涯最大的成果之后,我渐渐的就看不清这短短的几个字了。我不得不悲哀的发现,自己又陷入了瓶颈期。

没有未来的人才老是想往回走,因为过去有他的辉煌,而未来没有他的胜利。所以,我一发现自己怀念的频率升高,就惶恐不安。

我开始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想要考各种证书,又开始做小偷。

有一天,我站在一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发誓:"我一定要变得强大,第一步就是自己养活自己。"我的好友刚好在我旁边,但是她只回了我一句:"异想天开,除非你升仙,否则就你现在的水平不可能养的活自己"。那一刻,我恍惚之间又看到了高中嘲笑我的人。

我想真的不可能吗?我要放弃吗?但是青春不就是用来拼搏的吗?最终我还是选择坚持自我。青春就是不疯魔不成活的激情,激情不灭我怎么可能因为别人提前散场。

现在,我可以每个月有额外的200块钱可以领。不多,但我离我的目标近了一小步。我现在特别想冲到隔壁去摇醒我的好友,你看,我是有可能成功的。

我想告诉那些曾经说我不要白日做梦的人,不疯魔不成活,不试一试怎么知道结果。

你说白日做梦,我偏说不疯魔不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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