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写的文章,即使写的全是自己的经历和感悟,那也会存在一个为谁写作的问题。因为文章终究是要给人看的,还得人家自愿看喜欢看。自写自看,只能算是自娱自乐的小游戏吧。
那么,我是为谁而写作的呢?
2018年12月22日,我正在库尔勒人民路大通道卖书,一位穿着整齐形象文雅的中年人忽然来到我跟前,介绍说他来自乌鲁木齐,和我是一个群的,诗人,名慕游,网名陶然渔樵。原来他是群内多奇才的慢时光故事的群主。他买了我两本新书(其中一本送人),又忙着给我照签字相,与我亲密合影。他说,“你就是写的文字特别能打动普通人的那种。”然后他举了我写女儿的一篇,说曾经与自己的女儿分享。
大家看,他说我写的书易于感动普通人适合普通人看。第一次听人这样评价,我有点意外,一时接不上话来,心内似也不那么赞同,感觉将喜欢我的书的读者圈子划得小了点。
于是我反复回想起我的写作情况来,心思逐渐明朗起来。
起初写的时候,心内并没有明确的为谁写作的问题,只是一心想写好;写完检查,主要是看写得主题深不深刻内容新不新鲜技巧特不特别抒情能不能感人,适不适合投稿,报刊能否发表。
时间长了,特别是出了第一本书后,情形有所改变。灵感来了,首先想到的是写好。写好以后,再看适不适合投稿,适合投哪里。报刊的口味差不多,喜欢上进的歌颂的主题和流行的款式;揭露阴暗面的、讽刺批评权贵的个性强的,难登大雅之堂。如此三四年后,发现自己写的许多文字不可能被官方发表,而这部分中,有不少是自己感觉更好更有灵性的更有价值的部分。
自己出书的要求相对宽松一点,许多报刊不给发表的,出书可以通过。于是,后出的两本书中,都收进有相当数量自己喜欢的文章。
那么,自己喜欢的,与读者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所谓自己喜欢的,很大程度上是考虑了一般读者的读后感受的。一般读者可能包容喜欢的,保留;否则,尽力删除抛弃。
其实,在写的过程中,即便主要写自己的那些,也会常常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一般人的位置上去想去写去表达感情,力图达到作者与读者思想与情思的和谐共鸣。此外,还专题写过一些普通人底层人,如《路在何方》写与我居住一栋楼的一位老人的生活困境,《付强的未了梦》写一位打工者的文学梦想及其遗憾,《志杰之死》则写一位残疾人的卑贱人生及对女儿的挚爱……
更根本的原因是,我出身贫困,长期生活于底层或接近底层,就是一个普通人或准普通人,天然具有普通人的品性、语言和意愿,与普通读者融为一体也就不奇怪了吧。
我常念想的一般读者,换个说法,不就是普通人吗?过目买我书的人,岂不多是普通人?他们说,喜欢我的书,因为我的书写得特别真实!真实,就是普通人的最本质生活状态啊,就是他们的喜好和追求所在啊。我投其所好,这不就是在为普通人写作吗?
许许多多普通人喜欢我的书,一再购买我的书,让我比较顺利地走到今天这一步,印证支持了我上面所说的话。
我能为普通人——这个人群中的多数人而写作,就是我苟活于天地间的最重要的理由之一吧。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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