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世纪的欧洲,海上贸易盛行,但有钱的老人无法出海,能出海的年轻人又没钱。怎么办呢?“康孟达契约”出现了。有钱人买船、买货,交给年轻人出海通商。赚钱了,有钱人拿3/4利润。亏钱了呢,有钱人亏完有限的资本为止,所以叫“有限合伙人”。年轻人呢,不出钱,只出力,赚钱了,拿1/4的利润,很可观。但如果亏钱了呢,有钱人用本金还。本金还不够呢?那年轻人就必须砸锅卖铁去还钱了。
概念: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就是分享而不是独享公司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公司到底是资本的,还是人才的,一直是管理学界争论的话题。工业化时代,因为要买厂房,买流水线,买原材料等等生产资料,所以资本似乎更重要,甚至人才,也只是资本购买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生产资料而已。但是,到了信息时代,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在价值创造中,人才越来越变成决定性因素。资本和人才的博弈,正在不断往人才倾斜。合伙人制度,就是这种倾斜的产物。
合伙,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一个词。其实,散伙也是。虽说聚散离合很正常,但如果你是老板,你一定不希望你的团队,尤其是最优秀的那些员工离开。如果优秀员工想要离开,你如果还想挽留他,也许只有:
打心眼里承认,价值主要是他们创造的,而不是资本;
用合伙人制度,出让公司股份,或者项目股份,与他共享收益,当然,也共担风险;
如果他去意已决,那就投资他吧,不能成为他的“普通合伙人”,那就成为“有限合伙人;
还记得024课的激励相容吗?不管是普通合伙人制度,还是有限合伙人制度,其实都是在资本和人才之间,找到通往“激励相容”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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