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说家第一次碰面是在一家中式餐厅。
那是三月份的时候,正值南方的梅雨季节,每天醒来睁开眼,透过窗帘缝儿,看到的是一模一样的阴蒙蒙的天,雨丝似有似无地飘着,显得漫不经心,就好像肺结核的病人甩了口浓痰,刚好黏在天空。这样的天气里,衣服怎么也吹不干,就连放在桌上的纸张都会变得潮湿而软塌塌。人也是如此。虽然是打着伞地走着,雨丝却有意无意地绕过伞,点在赤裸的脚踝上,点在额头的一撮刘海上,点在冰凉的鼻尖上,连同带着霉气的空气渗进你皮肤里。
整个人就像泡在雨水里打漾一样。
中式餐厅一如既往的拥挤嘲杂,我习惯性地端着盘子,在人群的外围绕了一圈,边瞅边走,就好像王后检阅盛宴,然后再绕会原处点餐。左右的人像浪,涌来涌去,我反感地往后退了一步,好像踩上了什么东西,回头一看,刚好有个男人站在我身后。
我在书店上看过他的书和照片,他是小说家。
“哦,对不起,对不起。”我连连道歉。
“没事。”他微躬了身回礼,笑了笑,说,“你先买。”
他端着盘子,在我对面的桌子坐了下来。我一个人坐,他也一个人坐,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对方。他吃得不多,两条油炸的咸鱼,六毛钱的米饭,没有买汤。左手放在右脚的膝盖上,一口一口,细细地嚼着。我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打量他,他是小说家,要是能和他认识该有多好。他吃得很慢,菜盘上只剩下鱼头和一些鱼刺,后来饭盘上的米饭也吃得精光,他似乎发现了我在看他,很绅士地朝我点点头,指了指外面,示意先离开。我瞪大了眼睛地望着他,直到他没有打伞地消失在雨雾中。
我和小说家第二次碰面的时候就像先前认识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那天我和威廉分手。威廉是我同居了一年多的男人,现在再怎么努力回想也想不起是怎么过到一块的,这也怪可笑的。那天他带着股阴气地撞开了房门,铁绿着脸,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便发了疯地一把推开我,拿起桌上的东西就往地上砸。“写!写!写个屁!整天就知道写!我他妈的看腻了……”他的黑皮肤因为愤怒而涨得通红,一边歇斯底里地朝我吼,一边抓起桌上的稿纸就撕。
办公椅滑到窗口处就停下来了,眼前的这一幕我无数次在梦中见过,带字的白纸被撕成碎片,向天花板抛出然后又洒落下来,就好像上天揉碎了一朵乌云。桌上的东西终于空无一物,地上满目狼藉,打翻的蓝色墨水溅了一地,那形状像极了他前几天送我的蓝色妖姬。
“你说话啊你!”
“你想我说什么?”我转头才发现床头的蓝色妖姬枯萎得缩成一团,耷拉着花瓣。
“呵。我们算是结束了。”
“是,终于结束了。你该松口气了。”
我说话的时候努大了眼,盯着天花板看,那神情就像在转述小说的结局一样麻然。
“你就这样跑了出来?”他端了杯热开水过来,递给我。
“好几次梦见自己披头散发地走在大街上,漂泊的大雨往我身上砸,混合着泪水洗净我的身体。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想,要是他不要我了,我应该会哭得撕心裂肺。”
“后来呢?”
“后来啊,就好像房子住久了就会堆满尘埃一样,两个人也许就是被尘埃湮没了。”
“是怎么发现的?”
“不知道,触发危机的事情总是没有意想到的。突然有天醒来发现躺在你旁边的人陌生得很,靠近他才发现,原来他下巴还参差着些胡须扎,额鬓还有皱纹,昨晚的酒气还没有散去。这时候就像包裹着幻想的玻璃突然被震碎一样,亮晃晃的碎渣子让人惊慌。”我说的时候特别想笑,“你知道吗,这话说起来特别好笑。”
“谁叫生活就像港产剧呢。”他往藤椅上一靠,随手翻了翻我放在地上的书,“哟!”他孩子似的叫了一声,“我的书呵。”
“何止呢。那天去了读者见面会,访谈一结束我就冲上去要你签名,着急回去准备晚饭,拿给你签名的钢笔都忘了要回来呢。”
“这样。”他站起来在书桌上翻翻找找,“还落了钢笔,怪不好意思的……我好像没有带回来。”他尴尬地扯了扯衣角,“要不,我请你吃饭。”
我们就这样上了街,他拖着我的行李箱,我抱着他的书。就在前几天,我还在餐馆偷窥他吃饭,今天我和他并肩走在人行道上,生活就这么无可捉摸。还是一样的阴雨蒙蒙,我们都没有打伞,路两旁行道树的叶子被雨水冲刷得翠绿透亮,叶梢的水珠坠了下来,打在浅浅的水圈里,啪的一声响。他不断地发出擤鼻子的声音,拿手去遮。
“抽支烟吧。”我建议他。
他从口袋里抽一包骆驼香烟,递了一支给我,我摇头示意不必,他自顾自地抽了起来。晶蓝色的烟雾从他口中徐徐地吐出,粘着水汽地包裹着我,带着些许孜然粉的味道,顺着鼻腔通往咽喉,再散布到整个肺部,像被掏空了一样。我侧着头地看他,他眯着眼,重重吸了一口,然后递给了我。我没有犹豫地从他指尖接过来,他的手粗糙,甚至有些锋利。我们相视一笑。
后来他时常来我住的青旅找我。要是清晨,就去青华路,这条小路偏僻得很,除了偶尔有几对年迈而相互搀扶的老夫妇以外,没有什么人,我们沿着行道树走,从路口走到喧闹的分叉口,然后又走回来。我们不知觉地靠得很近,我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孜然似的烟味。要是傍晚,就去华泰公园,找一处没有路灯的木椅坐下,他一手支着扶手,侧着身体,听我絮絮叨叨地讲些没有利害的东西,他从未提起他的家庭,我也不愿去问。有时讲到堆成山的小说退稿,讲到从威廉被窝里爬出来,蜷在阳台上等待天明的无数个黑夜,讲到那束枯萎的蓝色妖姬,他安静地听,四周一点声响也没有。我苦笑着问他会不会觉得我像祥林嫂。他没有做声地摇了摇头。我看见在黑暗中,他圆溜的眼睛像猫一样发亮,温柔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我的眼眶里莫名地湿润起来,炯着眼地直视着他的眼睛。一秒,两秒,世界仿佛刚熨烫好,没有一丝皱褶地铺展开来的白衬衫,时间也站不住脚了。我们似乎被真空地包装了起来,他如荔枝一样圆滚的眼像口老井,猜不准有多深,可以确定的是带着磁性,我顺着黑暗往里坠,无法自主地。我感觉到他拥抱着我,就好像一只受伤的猫被主人抱在臂膀里摩挲一样温暖。
他带我去A城,参加一家独立书店的见面会。我坐在角落看他,和所有的读者一样带着欣羡的目光仰望他,画了几张速写画,却觉得怎么也画不尽他。结束后有读者带着书向他跑过去,那胆怯而又期待的模样像极了那时的自己。我看到他手中拿着我落在见面会上的钢笔。钢笔是我和威廉一百天的纪念品,笔杆的外壳因为频繁摩擦而掉了一片漆,一块黄一块蓝,笔盖反射着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恍惚间我竟想不全威廉的脸,他的单眼皮被圆溜的眼替换,高鼻梁被被冻得通红的鼻尖替换,还有他的嘴,竟向上翘起,抿成一条弧形。
后来我问他什么时候找到的钢笔。他故作轻松地搪塞到,那天喝醉了路过,就上去坐了会,刚好看到钢笔还在就拿回来了。他边说边笑,要不,你用我这支。他从皮衣里隔里拿出一支钢笔,是八十年代的派克笔,表面被磨得光滑发亮,笔盖有被牙咬过的痕迹。我打量着笔,耍赖说,这样才划不来。他双手支在桌上,突然凑上前,冷不防地往耳根处一吻,坏笑地问,这样呢,然后转身低头继续写小说。
我们这样相处了有一个多月,每天去散步,同抽一根烟,他喜光,在他窗前的书桌上写小说,我怕光,就蜷在他床铺上写小说,他拿着我的劣质钢笔写,我拿着他的派克笔写,到了半夜,他把我送到青旅,然后回家。我像小说的女主角一样静默而安谧地在他的世界存在着。
我收到威廉的结婚请帖是在三个月后。我带着请帖恍恍惚惚地沿着行道树走,我不知道走了有多久,木乃伊般地游荡着,不敢哭,亦不敢笑,怕转眼泪成江海。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时惶然想起他,手机里一长排的未接电话,他在找我,没有间隙地给我打电话。我收好请帖坐上的士时,给他回了短信。十分钟后,他又打来电话问我在哪,我告诉他在嘉年华附近,快到了。他急促地喘着气地命令我下车,他已经在这里等我了。我的心里不由得一惊,他这么着急地想见我,果然,下车就看见他的红色凯美瑞。他黑着脸地把我拽上车,狠踩油门。他一声不吭地盯着前方,什么也不问。
房门砰地一声锁上。我感觉全身的神经被抓到一处,嘴唇莫名地打颤,泪腺终于溃堤,扑簌扑簌地往下淌。我贴墙站着,他把我抱在怀里,像要把我融入他身体里一样用力。他的唇不容分说地贴上我的唇,用舌头三番两次地撬开我的嘴,像蛇一样地缠住。我闻道他口腔里的烟草味,还捎带着威士忌的苦涩,一股浓而烈的味道往大脑里冲,逐渐地丧失了意志。 我感觉我像云朵一样被他托起又放下。他在床上移动身体,轻微地,小心地,怕惊醒我似的。开始是痛苦的,痛苦过后转为沉迷,像鸦片,渐渐地被抓住,昏眩地往里面坠。
我们对看着,他抱着我赤裸的身体,急促地喘着气,额头还冒着细汗,我听得见他胸膛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声。我问他是怎么在路口认出我的。他说他收到过我的邮件,也看过我的小说。我边调侃边在他腋窝下挠痒痒,邮件又没有附照片。他像孩子一样,埋着脑袋咯吱地笑个不停,我说,别挠了。说吧,我听。感觉吧,感觉对了,就叫住你了。他说话的时候总是那么款款深情,刹那间就让人确信他就是一辈子的人。
顿了片刻,我问他,人一辈子可以爱很多人吗?
他又眯着眼笑,告诉我,人完全可以爱了一个人又爱另一个人。
比如现在?
他挪近了抱紧我,没有回答。
精神的还是肉体的。我追问他。
他不愿回答,起身裹了条米白的睡袍,坐在藤椅上。我依旧躺在床上。外面,夕阳西斜。布窗帘只拉到书桌的地方,白色稿纸的纸边被风扬起,他的背影镀上金黄色的光,床边昏昏暗暗。卖白酒的老人的声音在小区里绕,行人杂沓声越来越多,黑夜快降临了。
我突然转念思肘他,这个刚做爱就转身开始写小说的小说家。大概小说的主人公多数被他拎出来生活过。那我呢?还有他说的感觉呢?什么是感觉?感觉对了又是什么感觉?是不是在茫茫人海中突然被牵起手,然后不顾一切地狂奔?这样的话感觉可以保鲜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倘若不再新鲜,是不是也可以像丢掉厨房的剩菜那样顺其自然地丢向垃圾桶?就像威廉。
女人永远是悲哀的。
想到这我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空气在动,还有他笔尖在稿纸上游走的沙沙声响。他回到他的小说世界,全然忘了我的存在。
我收到他的信是在半年后的一个午后。又是一轮春季。时间就是一个球,我们就在球面上走来走去,新遇见的风景和人都已然不是当年的模样。
在F城,雨水远比上南方充沛,柳絮漫天地纷飞,跌跌撞撞地飘到头发上、肩胛上、鞋尖处,皮肤中的水分不知去向地流失,人就像在南方烈日下曝晒的豌豆干,皱巴巴,一捏就碎。
他给我寄了封信,连同新出版的小说。信写得很得体,蓝色的墨水,没有错别字,一字一行地贴着横线。他告诉我他过得很好,小说出版得很顺利,还是在那间书房写字,总之,是一封写得满满的两页长信。
小说包装得很精美,黑白色的个人照印在首页,像一朵没有没有了花瓣的向日葵,向着阳光。他依旧眯着眼睛,谜一样的眼神,看着我,看着堆在墙角的小说纸稿。我竟没有一点的情感,说不上哀伤,更无关喜悦,就像从一个孤岛离开驶向另一座海岛。
我和小说家的故事没有声息地开始了,没有声息地结束了。我不知道他的新小说里有没有我的存在,反正我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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