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两嫁人

作者: 貌美的菜花 | 来源:发表于2024-09-27 08:1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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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本来是说: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可我就偏喜欢狗儿哥这样有情有义,又有大智慧的男郎。

    在我说喜欢狗儿哥的那天,小姐就笑了,想必她也是为了我最终有个好归宿而欣慰吧!

    不过后来,小姐她乐着乐着,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她说,我若执意要离开楼子里,她不但保我平安,还会负责打点以人后我俩生活所需要的所有金银。

    只一样,我不能对狗儿哥明言,自己还是处子之身。

    在我离开的那一天,小姐是亲口对狗儿哥说,我昨日刚接了客的……

    果然不出小姐所料,狗儿哥的脸,一下就变了。

    在我与狗儿哥成婚的那一天,上无高堂,下无亲朋。

    狗儿哥说我出身青楼,不清白,生怕旁人过来观礼,瞧不起我。

    我总想着,狗儿哥好歹是我的良人,这样也行吧!

    自己总算也找了个体贴细致的男郎……

    我下意识去抱年仅七岁的小姑,没想到一不留神却被她躲了过去。

    她小小的人儿,却“出口成脏”。

    小姑说我是个不要脸的“婊子”,是下贱的“娼妇”!

    小姑虽然后来她也是被狗儿哥抱走了的,可终究也是她,搅扰了我一生只有一次的新婚典礼……

    狗儿哥说,小姑年幼,从前夜里便没离开过他,让我一个新过门的媳妇,多多包涵!

    就这样,原本我一个好好的新婚之夜,洞房花烛,最后竟然是我一个人,坐在窗前数星星度过的。

    也是这时,我似乎才慢慢明白了当时小姐知道我要嫁人时,为何发笑。

    原来,只有真心的人才最愚昧,最可笑!

    第二天一大早,狗儿哥便为我端来一碗热粥。

    狗儿哥说,自己家里近况艰难,希望我可以拿出自己的嫁妆,帮助他度过难关。

    我答应的几乎毫不犹豫,总想着这次自己一定好好表现, 万一我能趁此机会"夫妻一体"了呢!

    可等狗儿哥见到了金灿灿的银子,他的眼中,不但不开怀,反而阴阳怪气。

    “你怎么这么多钱?"

    我如实相告:在楼子里,每晚姑娘在台上表演,台下都有人打赏 ,扔银子,首饰上台,这也是楼里的规矩!

    我身为“当红头牌”的贴身丫头,自然是可以头一个冲上去捡好的拿!"

    狗儿哥冷笑:"像你们这样,整天的纸醉金迷,还当真让我们这些个老实过日子的老百姓汗颜呀!你可知,只这一锭银子,若落在民间,就可以人买一个四五岁大的丫头了!"

    我知道呀!

    在我们楼里,都是因为家里穷,揭不开锅,实在吃不上饭了,姐妹们这才被亲生父母出卖的。

    不过,我家小姐不同,听说她是自卖自身……

    我不明白狗儿哥当时到底在“慷慨激昂”些什么?

    社会本来就是这样残酷的,我和他,也只是平日里生活在不同的阶层里,自然消费水准不能同日而语了!

    莫非,他这是眼红了……

    在我从良,当旁人媳妇的头一天。

    我给狗儿哥热了一壶老酒,凉拌了一个胡瓜,切了半烧鹅。

    小姑闻到香气,扑腾个小手过来,正打算和我“一吃泯恩仇”。

    不过,她很快就被狗儿哥抱走了。

    我知道,他是怕我这酒菜是从楼子里带出来的。

    狗儿哥说,他妹妹可是好人家的女儿,可吃不得这些个脏东西……

    我很大声,很用力地告诉他,我有钱,这些个东西,全是我用钱刚买回来的。

    可狗儿哥不相信呢!

    他二话不说,就开始打我,沙包似的拳头,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身上,头上……

    狗儿哥说我就是个不要脸的贱人,即使现在从了良,也还打扮的花枝招展,喝酒吃肉!

    他哭着质问我,为什么小姐要告诉他,我接过客!

    狗儿哥说,这一切,都是小姐的错……

    可我怎么觉得,小姐干的漂亮呢!

    我虽然并没有真的卖过身,不过过日常陪小姐在欢场打滚,什么魑魅魍魉两没见过。

    现在我也彻底看透了,狗儿哥从头到尾,大约也就不是我的良人!

    后来,我是有想过要走的。

    反正,狗儿哥从来也并未真正娶我过门。

    这世界天大地大,我又有手有脚,年轻力壮,就算去里逮鸟捉鱼,也总不至于被饿死吧!

    从前,那些个在山野隐居修炼的居士道爷们,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等我以后彻底发达了,就买个山坳,盖个草屋,再种些桑麻,果品,即能解馋,又可以纺布织纱。

    到了那时候,我还能再接小姐过来,我俩一起过日子。

    小姐虽然人长得美,可她也不能总卖一辈子的身吧!

    女人家,总归要有个依靠……

    可还没等我离开狗儿哥家,意外就先于明天,来临了!

    那天我正趁狗儿哥出门,躲在屋里收拾包袱。

    他们屋里这些好物件,这可全是拿我的嫁妆。

    我是打骨子里觉得,一件也不能留给他!

    可不知何时,我七岁的小姑却出现在了我的脚边。

    小姑:“你这是要跑路吗?"

    小小的人儿,粉雕玉琢,年画一样。

    我实在没忍住,就最后抱了抱,亲了亲,果然水葱似的鲜嫩。

    我:“对,只可惜,我以后都不能给你煎鸡蛋了!"

    小姑努力扬起脑袋,一脸的天真无邪,似乎有很多不解。

    小姑:“那你跑啥?莫非是你与我哥生活的并不好,又相中了别的男子?"

    我沉重:“他打我! ”

    小姑费解:"这有什么的,我哥也总打我……还有后屋的三柱子他爹,也日日打他娘亲,不也过得挺好的!咱们是女人,他们是男人,那男人赚嫌钱养家打女人,不就是天经地义!"

    我: “是吗? ”

    可我打小就生活在青楼里,楼里的姑娘们可都是老鸨的摇钱树。

    小姐和老鸨都说女子娇嫩,鲜花一样,是要用大把银子滋养的“好物件" ……

    我眼看狗儿哥就要回来,马上就想走。

    可不料小姑扳着我的腿立又吼又叫,她竟然对进院子的狗儿哥说:“大哥你快来,这贱女,想逃!”

    我真的不敢想象,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心中到底是怎样的恶毒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可小姑却叫我不要恨她,因为要是今天弄丢了我,狗儿身就会卖了她,凑上学的钱……

    总之,家全的进项,得用一个女人的牺牲去填补。

    那是我被揍的最狠的一次,死去活来。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打晕的,同样,我也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在娼船上醒来的。

    娼船,顾名思意,也是男人们消遣娱乐的场合。

    只是有人能一掷千金,便有人囊中羞涩!

    可没钱也阻挡不了男人们的“寻花问柳”的天性,无形之中,那些退了役的妓女和乡下来的丑婆子们,便组成了消费低廉的娼船。

    红灯笼一挂,基本上也广受贫民阶级的欢迎!

    狗儿哥因为惧怕小姐在城中的势力,而选择把我卖去更加低档偏远的娼船,受尽搓磨,遭受万人贱踏。

    他在赌,小姐那样一冰肌玉骨的人, 到底会个会为了一个我,玉足踏贱地,甘愿踩这污泥之中。

    其实我并不恨他,只笑他太天真。

    我是三天后被送回楼子里的,“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勾连”。

    这在人世之间,没有永远的朋支,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不变的利益。

    这就像从前,小姐总教导我,永远不要把自己的所有希望都放进一个篮子里。

    所以,我这才有机会,用自己私藏下的金条为自己赎身。

    当我重新站在小姐身边,虽然形容狼狈,可眼神却清明不少。

    我是靠着自己的力量从深渊爬回来的,我的小姐, 从来不需要无用之人!

    小姐问我心头可有恨?

    我点了点头,“青竹蛇儿心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更何况,我还是个地道的"娼妇"呢

    狗儿哥贱卖了我,大约还是没凑够上学念书的盘缠,回手便把自已的亲妹妹,定卖给了一个年芳三十一岁的大烟鬼。

    这我哪能放心呀!

    那郎君然抽了大烟多年,毕是身娇体虚又岂能满足小姑做为一个正常女子的需求。

    小姐听闻衙门的廖四爷专好童女,使求了他去解救小姑。

    二者阴差阳错,干柴烈火。

    小姑入廖府没几日,便叫人搓磨成了一块破布,扔在了城郊口喂狼。

    这六七岁的小孩,身小肉少,那野狼也吃不了几日。

    她活着时不是最喜欢嘲笑我是楼子里出来的贱人吗?

    她现如今骨头都找不齐了,她倒是笑呀!

    还有我那心爱的狗儿哥,别以为拿了我的卖身钱,转身换个地方,往事便烟消云散了。

    就他这样的人品,竟然还妄想做圣人的门生。

    狗儿哥是头一天拜入张夫子门下的,听闻昔日,他老人家还教导出两个状元郎。

    而“狗儿哥卖妹妹入火坑”的事迹,是第二天贴满张先生私熟的外墙的。

    看着狗儿哥墙倒众人人推,过街老鼠一般的模样,也不枉我披麻戴孝,捧着被狗啃剩的烂骨头,"小姑,小姑"地哭了一天。

    不过要只是简单的这样,我又如何能解气呢!

    在小姐的运作之下,我不知从何处,又拿出了一张狗儿哥签下的卖身死契,明晃晃注明,他因葬父欠了我三百两纹银,因此签下死契。

    自卖自身文书真假,尚不可知。

    狗儿哥只记得自己一觉醒来,便被两入壮汉拖进了南风馆。

    卖身文书尚在我手里捏着,他若敢逃,便会以“逃奴”身份,按律法,即刻被我打死!

    我就那么高坐在上首,眼见狗儿哥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之后又以一两纹银的价钱,帮他在南风馆签了六十年的契约。

    我一脸事不关已,摆弄着今天早上,小姐帮我新染的指甲,突然就明的了自家小姐,为何总一副置身世外,游戏人间的模样。

    原来有些人,活着就只单纯的因为自己还活着,从此这世上,便也再无我眷恋之人了!

    后来,小姐身染恶疾,死在了一个明媚的秋天。

    小姐临行之前,叫我烧了她的尸身,捡个有风的日子,扬出去,从此海阔天空!

    现在,在老鸨的手中,最红的头牌便是我了。

    平日里,我只负责陪一陪那些个“鬼迷日眼”的金主大哥,整日纸醉金迷。

    当然,后来等我有了钱,也果真也买下了一处山坳,种花种树。

    只是,十两从此再没了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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