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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的迷宫——读《玫瑰的名字》

形而上的迷宫——读《玫瑰的名字》

作者: 亞眠 | 来源:发表于2023-01-15 12:43 被阅读0次

    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于亞眠个人公众号。文责自负。

    这是一篇读后感,有点长且乏味。如果没看过《玫瑰的名字》,多半无法卒读。如果有人不幸读完了它,只希望不要怪我。我的本意并非为这本书和它的作者宣传鼓吹,更何况我本不想把这样的书推荐给任何人呢?因为读过这本书的人多半不再有兴趣阅读其他书,就像从王母娘娘蟠桃会饫甘餍肥归来,至少患上三五年厌食症,全然尝不出所谓美味佳肴的滋味。

    一  那些天才之作

    可能是我以及我的经历过于简单和浅薄,阅读时每偏向于简单通俗,毋须动脑子的作品。比方说《一千零一夜》《堂吉诃德》。我说的作品特指小说和散文类的文艺作品,其他诸如哲学、科学、领袖著作断不在此列。因为它们本身就代表着高深和复杂,不属于我这简单而谫陋的人的阅读标的。

    阅读小说对我来说是十分晚近的事,差不多始于千禧年之后。而最初的阅读并使我产生阅读兴趣的是《牧师的黑面纱》,属于所谓哥特式小说的范畴。于是我阅读了几乎是霍桑的全部小说。对同属哥特式小说的其他人的作品,我的兴趣就不是太大,因为我觉得除了故事本身,它们总缺乏些什么。

    霍桑的作品受到不少批评,博尔赫斯认为霍桑有许多很好的小说因狗尾续貂式的作者“按语”而受损。他是基于现代小说的典型叙事原则加以批评的。也许他的批评是对的。但虑及霍桑小说承上启下的时代特性,作品带有作者介入其中说三道四的明显痕迹也就不足为奇。何况他的“按语”并非如博尔赫斯说的一无是处呢?

    在批评霍桑的同时,博尔赫斯对梅尔维尔的《白鲸》大加点赞。大约2004年秋季的一个午后,我在地方法院旁边一个狭长的临时打折书店买到了二折的《白鲸》平装本,上下两册,因封面的彩图褪色而颇显陈旧。我艰难地阅读了它。我并不喜欢这本书。我想这事没有人能强迫。但我能理解这本书的意义。诚如博尔赫斯引述伟大的叔本华(叔本华有没读到《白鲸》不得而知)所言,亚哈(《白鲸》的主人公,捕鲸船船长)和尤利西斯同样的锲而不舍,勇敢无畏地制造了自己的毁灭,他们努力创造奇迹的过程无异于自杀的过程。我不喜欢《白鲸》不仅仅是因为我厌恶类似电影《加勒比海盗》甲板上大声嚷嚷的粗野船员和环境的脏乱差,更因为它缺乏霍桑式的神秘。霍桑式的神秘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神秘呢?我想那大抵是一种宗教神秘。

    但我的这句话几乎属于谎言,因为我读了《尤利西斯》两遍,它不是哥特式的,没有霍桑的神秘。

    我曾慨叹乔伊斯之后再也没人能写出让我废寝忘食的作品。然而我的慨叹是多余的。因为不久我就读到了博尔赫斯的作品,那些短小精悍的故事已完全满足并超出我对阅读的期待。

    我确信人类世界从不乏写作的天才。在读完《上帝取消访问我的故乡》和《消失的地平线》之后,我很有耐心地等待新的天才作品被发现。我意识到可能有人正在写,或已经写好并出版,只是还没有被我发现。忽然,我看到了《玫瑰的名字》。

    二  神秘的死亡

    《玫瑰的名字》的作者翁贝托-埃科,意大利人,哲学家、符号学家、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和小说家。《玫瑰的名字》出版于1980年代(那一年我才考取大学),四十年后才被我认识。如此迁延又使我不得不感慨,我感慨一定还有天才之作深藏于世界某处,它们在书店的售货架上,爱书人的书房里,大学图书馆幽深冰凉的书柜里,甚至落满尘埃。

    《玫瑰的名字》从形式上看是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典型哥特式风格。涉及神学、政治学、历史学和犯罪学。但它不是历史小说,尽管部分小说人物如乌贝尔蒂诺、米凯莱确系那个时代的著名修士。它叙说了发生在一个拥有天主教世界最多藏书的古老本笃会修道院七天七夜里发生的连环死亡事件,小说的结构看上去似乎很简单,主要章节遵循时序,总共七章。但这七章却整整写了近600页。当我拿到这本印刷不怎么清楚的厚厚的盗版(拼多多总是提供假货,我又总是懒得退货或索赔)书籍时,我担心是否有耐心读完。

    知识渊博的方济各修士威廉受友人之托,收本笃会见习修士阿德索为徒,并相携游历多个古老修道院,当他们来到有着天主教世界最多藏书的本笃会修道院时,那里曾发生了一起死亡事件,一位在藏书馆缮写室工作的年轻修士阿德尔摩无端亡殁。威廉修士尚未进入修道院大门,就在膳食总管雷米乔面前露了一手推理的绝活,并取得院长信任。出于对威廉担任宗教裁判官时,每能在裁判中体现其人道主义精神的赞赏,院长委托他调查死亡事件。故事由此展开。

    死亡事件并没有因为威廉修士的调查而中止,相反它却似遵循着某种规律性不断发生以向威廉示威。直到最后时刻,威廉修士在阿德索的无心提示下获得灵感而破案。对威廉而言,案件的真相否定了他的推理判断,破案来自偶然。由于破案之时,罪犯烧毁了整个修道院,而当时就站在罪犯面前的威廉和阿德索却一筹莫展,因而可以说威廉的破案是失败的。更何况罪犯是一位垂暮之年的瞎眼修士呢?显然,失败加剧了威廉修士的挫败和幻灭感。至于他拜访这座修道院的官方使命已在破案之前就告失败。他带着路德维希皇帝的使命前来修道院,以期撮合皇室和教庭的谈判。但受命于皇帝的代表团和受命于教皇的代表团在修道院谈崩了。双重的失败让威廉修士精疲力尽。数十年后,回到故乡梅尔克的阿德索修士对当时的事件做了记叙,他的记叙正是按照第一天到第七天的时序而写。他说他留下这份手稿却不知为谁而写,也不知主题。

    小说的内容难以概括性复述,也无必要,因为喜欢原汁原味的人可以看书,喜欢省事而又难以抑制好奇心的人可以看电影。我在此想简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感想(只谈主要的,其它一概从略)。

    《玫瑰的名字》是一部哥特式小说,推理、破案、凶杀,古老、高深、幽暗、神秘的教堂,迷宫一般的藏书馆和任何人不得进入的戒令,性格怪异、身穿连帽僧袍、隐瞒身世经历的修士,欲言又止、极具暗示的交谈,遵循《启示录》七声号角所提示的规律连续发生的死亡事件……缺少了这些道具,大概很少有人能读完这部充满宗教术语、教义、教规和历史掌故并混杂着神学家思想阐释的600页的书。而正是这样的组合,造就了这部书的不凡和不朽以及其深邃的光芒和雄深雅健的气概。

    作为小说主要内容的破案侦破,并不是主人公威廉修士和见习修士阿德索拜山访寺的目的,“目的”在小说里只是破案故事的宏大背景。方济各会的基督守贫理论符合帝国神学家的思想,方济各会因而被德国皇帝路德维希认定为盟友。如此才有了方济各修士威廉受托前往案发修道院的经历。但这只是表面的可被叙说的背景和威廉的使命。正如阿德索所说,威廉总像是还有着属于自己的更加隐秘的动机,到他的垂暮之年即写下手稿的时候都没弄清楚。这并非是阿德索(或者说本书的作者翁贝托)故弄玄虚,而是因为任何触及真相的揣度都不可言说。其实威廉的真实使命始终都在故事的铺陈中时隐时现。阿德索说,“威廉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在做什么,也许你能从他在修道院那些日子里的所作所为推断出来。”显然,阿德索是想让读者自己做出判断。威廉原本是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官,对叛经离道的修士和异教徒享有生杀予夺大权。但他厌倦了这份上帝赋予的使命而辞去裁判官职位。他言必称奇异博士英国人罗杰-培根(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著名的唯名论者,实验科学的前驱。),对大阿尔伯特、阿奎那等神学家的兴趣远大于对教廷、教皇的兴趣,或者甚至可以说对上帝是否存在的兴趣尚不如对植物、药材和近视眼镜的兴趣,他崇尚科学和思辨,善于审时度势,对其他教会门派既有包容心却又对自己的方济各修士会的极端分子小心提防。他对多个古老修道院的拜访考察,仿若是想证明自己深藏于内心的一个或数个判断,他的判断无论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必定与上帝的存在与否、以何种形式存在或不存在有关。但这是绝密,阿德索无从知晓,有时连威廉自己也不知晓,因为这是渎圣的,和阿维尼翁那位臭名昭著的约翰二十二世教皇买卖圣职的行为一样,应被宗教裁判所判处火刑。威廉在寻找着什么,应该是那个时代——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许多开明思想家——共同寻找的。所以,威廉不是个体的行动,他的行动代表了一大批人,并最终孕育文艺复兴的伟大革新。这正是《玫瑰的名字》所叙说(暗示)的。

    中世纪是黑暗的,它的历史却是基督教与希腊哲学寻求相互适应、相互融通的漫长过程。有志之士一直在寻求融通的可能和路径,威廉修士或就是这样一个人。然而融通的过程是残酷的。因为自奥古斯丁宣称上帝之城的存在,上帝的存在就不容置疑:他由一个人云亦云的纯概念,变成了一个可供证明而又不能证明的庞大的存在实体;他既在他通明的住处,也在世间任何一个地方。圣安瑟伦笃信上帝的存在,但他又不得不承认:他是耀眼的光芒,太过辉煌,无从逼视。如果有人想去考证上帝的存在,哪怕是为了确信去证明,也将被教会认定为渎圣。所以,基督徒不需要学习知识和技能,他们只需唱赞歌感恩上帝的存在。而这正是《玫瑰的名字》一系列死亡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除了最后的死者盲人修士豪尔赫、院医塞韦里诺和院长阿博内,其他人都是因为想要阅读(出于好奇)一本书而亡命。而阿博内和豪尔赫则是因为保护那本书不被其他修士接近和阅读而死亡。藏得越深,好奇的人越多,死亡也越多。所以说,全部死亡,都是因为一本书。

    三  一本书

    《玫瑰的名字》的核心就是一本书,所有故事围绕它而发生。这本书被老馆长豪尔赫藏在藏书馆最隐秘的非洲之终端。由于他在修道院的资历和影响力,院长和现任藏书馆馆长都得听命于他,竭尽全力保护这本书不被修士触及。该书的第一卷是关于几个愚人寓言的阿拉伯语书稿,第二卷是关于炼金术的埃及语小册子的叙利亚语译文,第三卷是希腊语记载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豪尔赫不准其他修士接触的正是这卷用亚麻纸(其他用羊皮纸写成)书写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因为它是哲人所书。如威廉所说,亚里士多德的每一本书都颠覆了基督教几个世纪以来所积累的部分智慧。豪尔赫为了不让修道院的修士接近和阅读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他在诗学部分的纸页上涂抹上了植物剧毒,受潮的亚麻纸沾粘在一起,阅读者需要用手指在舌头上沾濡口水去一页一页揭示。这便是藏书馆馆长马拉希亚、馆长助理贝伦加和韦南齐奥修士直接死亡的原因。当威廉找到这本书,并在豪尔赫的要求下阅读亚里士多德诗学内容时,他们进行了一番问答,或者说辩论。事实上,威廉修士在藏书馆缮写室第一次见到豪尔赫时,他们就已经开始了这个话题的争论。而这个话题显然是“问题的核心”。豪尔赫拒绝并憎恨一切非赞美上帝的图画和艺术,尤其憎恨喜剧,憎恨喜剧带给人类的笑声。“此处不宜空谈和嘻笑。”这是巴斯克维尔的威廉修士进入修道院听到的豪尔赫的第一句话,充满威胁和严酷的声调。威廉修士引用雅典最高法院法官的话反驳豪尔赫:上帝只能通过最畸形的东西被认知。当他们相见在第七天,也就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面时,威廉修士问豪尔赫:是什么让你害怕人类的笑?你可以消灭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但你不能消灭笑声。豪尔赫回答说,“笑是血肉之躯的弱点,是堕落和愚钝。笑是卑微之举,是贱民的护身法宝,笑使愚民摆脱对魔鬼的恐惧……因为愚民一笑,葡萄酒在喉咙里咕咕作响,他们就会觉得自己是主人。”威廉反驳并诅咒豪尔赫:“魔鬼是精神的狂傲,是不带微笑的信仰,是从不被质疑的真理。你就是魔鬼,也像魔鬼一样生活在黑暗中。我憎恨你……上帝允许你们想象这样一个世界,在那里,自命解释真理的人,不过是一个滑稽可笑的蠢货,他只是学舌,不断重复着很久以前别人说过的话。”鄙意以为,豪尔赫的话即便是在今天听来,仍充满邪恶的活力和诅咒的恫吓。保持人类的愚昧和盲目的信仰,使人们生活在疲惫、贫穷和恐惧之中的想法和律令,在人类历史上从来就不是孤绝之响,在广袤的地表之上,总有其生存的肥沃土壤。因此,威廉在中世纪说过的话,如今听起来依然意味深长。因为总有人自以为找到并拥有绝对真理,要求别人不假思索地接受,心甘情愿地遵从,谁思考谁就犯罪,被审判;谁拒绝,谁就被割掉舌头,捶碎睾丸,处以火刑。

    中世纪神学家波伊丢斯认为,对于苦难中的人类来说,对他们的拯救与其说是信仰,不如说是哲学。他在《哲学的安慰》开头用诗歌体写道:文艺曾是我的光辉,唯艺术之众神没有任何恐惧地陪伴我彳亍于疲倦的征途。当我仔细咀嚼威廉修士沉浮于全书600张纸页里那些或明或暗、若隐若现、时喑时响的断续话语,我能感觉到他是如何挣扎于来自哲学的安慰和上帝的安慰之间,并因为身心逐渐向哲学靠拢而感到恐惧和自豪(傲慢)。这还让我想到詹姆斯-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想到自幼接受教会学校教育的詹姆斯-乔伊斯如何一步步摆脱上帝的束缚,走向自由而光明的艺术殿堂并登顶宝座。

    四  豪尔赫、豪尔赫

    《玫瑰的名字》可以开出长长的人物名单,如作者翁贝托所言,这些人名是经过多次筛选而留在书中的,他们并非可有可无。但要说到这本书的反面核心人物,他既非修道院院长和藏书馆馆长,也非院医、和膳食管家。他是修道院第二年长者,盲人豪尔赫。他德高望重,严酷而令人生畏,是现任藏书馆长的前辈并能左右他的行动。藏书馆馆长、年长且盲、知识渊博且记忆力惊人、豪尔赫……这些词汇不是很容易让人想到另一个豪尔赫吗?不是很容易让人想到曾担任过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的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吗?

    这种记忆和联想再正确不过。因为本书的作者承认,他在拟定豪尔赫这样一个书中人物时,所想到的正是博尔赫斯。不难看出,《玫瑰的名字》有很多地方都受到博尔赫斯的影响,醉心于用知识和智慧构建心灵、历史和宇宙的迷宫。而令人迷惑的是,翁贝托把豪尔赫写成一个邪恶幽灵,究竟是在向博尔赫斯致敬,还是出于某种难以说清的虚妄之怨的报复?

    博尔赫斯和豪尔赫都爱书如命,为了上帝,他们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哲学和人生选择。而决定他们必须做出选择的却不是上帝,而是哲学。

    且让我们回到书中。在威廉宣布案件已破的时候,豪尔赫撕碎了亚里士多德的书页,一口口吞咽,并最终纵火烧毁整个修道院。面对无法扑灭的大火,威廉对阿德索慨叹说,今晚敌基督真的降临了,因为当他到来的时候,任何智慧都不能成为抵挡它的屏障。威廉说他在盲人豪尔赫那张因敌视和惧怕哲学而扭曲变形的脸上,看到了敌基督的肖像。但事实上,敌基督仅仅毁灭了一个修道院,它的断壁残垣则孕育了伟大的文艺复兴的风暴。你可以说敌基督并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但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敌基督只是临时出来行惩戒之威。我们还可以说,敌基督一直都没到来,但敌基督确在路上。

    面对来自敌基督——豪尔赫——制造的毁灭,威廉对阿德索说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敌基督可以产生于虔诚本身,由对上帝和真理的挚爱产生。就像异教徒产生于圣徒,妖魔产生于先知。对预言者和那些打算为真理赴死的人要有所畏惧,因为他们会让很多人跟他们一起去死……豪尔赫害怕亚里士多德第二卷书,因为此书也许真的教导人们如何去改变一切真理的面目,使我们不成为自己幻觉的奴隶。也许深爱人类之人就是让人笑对真理,使真理笑起来,唯一的真理就是学会摆脱对真理不理智的狂热。威廉修士的这番话是对他的学生阿德索说的,站在熊熊燃烧的大教堂的空旷之地。但我却觉得他的话也是对我们说的。我之所以产生这个幻觉,是因为他的话从未过时。

    阿德索回答他的导师说,导师是因为在这场灾难中心灵受到伤害才说出这番话。而就在今晚,您通过七天的努力得到了一个真理,您揭露了豪尔赫的阴谋,最终是您赢得了对豪尔赫的胜利……威廉说:这里没有阴谋,我是无意中发现了这种阴谋。

    五  宇宙无序

    威廉发现了并不存在的阴谋。这句自相矛盾的话令阿德索不解。威廉为何有此感喟?因为他从所谓破案中认识到了宇宙的无序(他运用符号学知识和《启示录》铭文的启示侦破案件,最终却发现他的这一推理过程从一开始就错了。但最终他又在阿德索一句不经意的话中找到进入非洲之终端的钥匙并找到真相。案件告破,却是他意志以外的事,或者说是一个巧合。)。但他认为,相比于认识到人类和上帝的局限,接受这一事实要难得多。因为这会冒犯上帝的自由意志和他的无所不能。

    如果我的记忆不差,瑞士作家迪伦-马特的侦探小说和翁贝托的侦探小说有着某些至关重要的共同处。迪伦-马特在他的侦探小说里承认了人类智慧的局限性,承认发现和认识事物的偶然性。侦探并不像他之前的那些小说家们所宣称的那样,总能利用上帝恩赐的知识、智慧、观察和推理能力,洞悉犯罪真相,几乎无所不能。我曾在我的一个短篇小说里谈到迪伦-马特:迪伦马特的全部侦探小说都在给警探侦破能力的局限做一种概括和隐喻。这同翁贝托的威廉修士的感喟如出一辙。只不过威廉是站在神学家的角度来谈这件事,而且他直接把结论说了出来,而迪伦是站在探长马泰依的角度来谈这件事,他没有说出结论,他的结论是读者领悟到的。马泰依的不言之结论被限制在个人的认识能力的范畴,而威廉则扩展到宇宙规律,亦即上帝的存在状态。如果说迪伦-马特的侦探小说是传统侦探小说的安魂曲,则翁贝托-埃科等于又把安魂曲大声高调地唱了一遍。

    对于威廉的宇宙无序论,阿德索困惑地说,认定上帝的无所不能以及他对选择的绝对自由,其实不等于承认上帝的不存在吗?威廉则说,倘若缺少真理本身的标准,就不再有可能传达相关的知识了。因为没有人会同意你这样做。

    威廉是什么意思呢?我想他在给阿德索以忠告,你若怀疑上帝(但他自己就是个怀疑者),你就不能再传教,就不能继续做本笃会修士。

    威廉在教堂的灰烬旁曾流露出沮丧和失望。和阿德索分别之后,二人再未见面。阿德索后来得知,威廉死于中世纪欧洲那场声势浩大的流行鼠疫。“我常常为他祈祷,求上帝接纳他的灵魂,并宽恕他因智者的自豪而做出的许多傲慢的举动。” 阿德索为何要这样做呢?他为何要为威廉祈祷?这不是很有深意吗?

    威廉为何要沮丧和失望?我要说的是,这不是他不能扑灭焚毁修道院大火的沮丧和失望。他的沮丧和失望来自他对绝对万能的上帝的失望,来自对亚里士多德和科学的失望。因为他认识到,在豪尔赫疯狂的行为中,无论是上帝还是科学,都暴露出它们弱点:他们并非无所不能。所以他才得出世界无秩序的结论,无秩序意味着他不在上帝的控制中,也不在科学的规范里。这是上帝的局限,是科学的局限,更是人的局限。在很多问题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无论你掌握了多么强大的科学武器,背后有多么强大的上帝支撑。威廉虽死于鼠疫,但我认为他更死于无限矛盾和挣扎的痛苦。

    六  玫瑰的名字——钥匙

    “玫瑰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从看到这个书名我就在自问。我想得看完这部书才会有结论。果然,作者把悬念留到了600页的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

    八十岁的阿德索修士在寒冷的修道院里完成十八岁时所经历的那场充满血腥的噩梦般事件的手稿。他说他不知为谁而写,也不知主题。他用拉丁文写下最后一句话: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

    尽管有结束句作为提示,但很多读者仍同我一样不明书题之意。他们纷纷写信给作者,希望能得到答案。

    开始我就说了,我买的是该书2015年1月的第一版,且是盗版。印刷粗劣,字迹模糊。这本书没有作者关于《玫瑰的名字》的解读部分,要想看到解读内容,须购买单行本。于是,我就不自量力地试着来解读“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这句六音步诗。

    玫瑰在欧洲人那里是一个具有多重象征和寓意的花卉,大概就像梅花在我们的国度被赋予种种寓意。有时她只是一个形而上的意象。我首先从字面得出这样的理解:世事万象,即便美如玫瑰,亦如那座富藏图书的本笃会大教堂被一把火焚毁一样,终化作灰烬虚幻,只留下让人念想的美名。它是一个纯然的记忆,记忆之下空洞无物。这正是阿德索的记忆和虚无感,也是他对手稿无以名之的困惑和伤感。这样理解对吗?

    出于对里尔克偏爱,我又想到他的自作《墓志铭》:玫瑰,纯粹的矛盾,乐为无人的睡梦,在众多眼睑下。可问题是,里尔克的墓志铭本身就不是我能理解的,且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关于《墓志铭》的钥匙之说,则给了我一些似是而非的启示。那启示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到威廉修士的宇宙无序,所谓宇宙无序,他除了表示上帝和哲学并非万能的沮丧,也表示看空世界的忧伤和豁然。因此,在这本书里,玫瑰仍是一个象征(她本就是象征)。玫瑰之名是不是解读威廉观念的钥匙呢?是不是解读这部书的真实主题的钥匙呢?

    后来我搜到了翁贝托写的“解读”文字,他一开始就对书题做了解读。他说,尽管万事万物都会消亡,我们仍持有其纯粹的名称。他说他还想到阿伯拉尔使用“玫瑰什么也不是”来表明语言既能道出灰飞烟灭之物,也能道出虚无缥缈之物。

    我豁然如有所悟。我又读到他如下的话语:既然我想让唯一令人战栗的东西即形而上被看着是令人愉悦的,我要做的便只是(在情节模式上)选择最形而上最哲学的东西,即侦探小说。

    《玫瑰的名字》正是要运用像玫瑰一样纯粹的语言,为我们构建一座形而上的迷宫,道出已经消失的和虚无缥缈的。威廉修士曾有这样的话:爱尔兰人的认识论总是这样,宇宙之美不仅仅来自大千世界千差万别的同一性,也来自同一性中的千差万别。阿德索认为,这种判断事物的方式会削弱理性的启蒙力量,而我则认为,爱尔兰人(威廉)的这种认识方式透露出辩证的理性力量。由此我想到中世纪神学界的“实名论”和《徒名论》。实名论主张普遍先于个体,徒名论反之。我感觉,翁贝托-埃科在《玫瑰的名字》借威廉其人,把实名论和徒名伦的认识论糅合在一块了(辩证)。

    很显然,上述解释是站在作者和全局的角度进行的,但我们不应当忽视这部手稿的作者阿德索。作者为何要让阿德索说出这句书末之语:我不知为谁而写,也不知书名: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之名。你难道没感受到阿德索有种来自某种念念不忘的记忆的感伤和困惑吗?我想,阿德索的困惑不仅来自他对威廉神秘使命的不解,来自对那场死亡和焚烧事件的不解,还来自他在那场事件中的一次单独经历:一个夜里,他发现有两个人在厨房鬼鬼祟祟,他追了过去,一人逃跑,一人留了下来。那是一位修道院外的村姑民女,她瑟瑟发抖。她是那么美丽动人(在阿德索眼里)。就在那冰冷刺骨的厨房的地上,阿德索拥有了她。那是阿德索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拥有一个女人。其实,那女子的到来只是因为饥饿,需要猪下水而同膳食总管雷米乔做着肮脏的交易。由于那修士落荒而逃,把女子丢在了厨房。阿德索等于“捡漏”而得到一次让他终身难忘的“一夜情”。但他感到甜蜜而幸福,毫不怀疑那就是爱情。作为修士,他应该忘掉这件事,他也向威廉保证忘掉,但我想他终身没能忘掉。难道男女之爱真的就是罪恶吗?我猜他一直为此困惑,也为此忧伤。对于那次差不多六十年前的“艳遇”,唯一一次获得的爱情,在阿德索那里不正是“什么也不是的”纯粹之名的玫瑰吗?往事已逝,如烟如幻,阿德索不正是手持一朵恒久流芳的玫瑰之名的今人吗?

    七  一个无伤大雅的戏仿

    写完这篇读后感,我又把这本厚厚的书拿在手里摩挲翻动。我在内封的作者简介上看到:翁贝托•埃科(1932—2016)。我意识到翁贝托先生已在多年前作古。感慨之余,我在心里忽然产生一个戏仿的冲动,就像翁贝托在《玫瑰的名字》里模仿乔伊斯和博尔赫斯那样,有着某种戏仿的机智。作者关于小说缘起的煞有介事的叙说,能让我感受到博尔赫斯的做派,而神秘气氛的营造则让我想到霍桑和几乎被遗忘的爱伦-坡。他自己则承认,用时间顺序安排故事结构,叙说故事,是受到《尤利西斯》的启发。但受《尤利西斯》影响的地方还不止这些,还有它的语言风格。乔伊斯喜欢不厌其烦地对一类事物做试图穷尽的罗列铺陈并乐在其中,而我们在《玫瑰的名字》里,好像不止一处看到这样的罗列铺陈。那种模仿(或者应该叫借鉴)就像是要请乔伊斯过目的刻意戏仿。足见文学的迭代模仿也发生在大师之间。

    我的戏仿是这样的:

    有个叫亚眠的人在一家名为常春藤的旅馆获得一份手稿,手稿的记录者叫阿德尔摩。手稿以第一人称记叙了一位意大利亚历山德亚的作家翁贝托创作一部日记式侦探小说的全过程。小说里的侦探就是翁贝托本人。小说以未来世界(并不遥远)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为背景,详细记载了翁贝托破案的艰辛历程。可就在他要揭露真相的时候,却忽然死亡,死于一场所谓大自然的严惩(俗称天灾)。灾难防无可防,以一种不可名状的形式和不可思议的速度传播,导致大面积死亡,甚至在翁贝托去世之后,死亡仍在继续。阿德尔摩整理好手稿准备交付出版商付梓的时候(手稿装满三个牛皮纸袋,收件出版社的名字写在牛皮纸袋的正面),却忽然选择了自杀。因此手稿落到了正在意大利旅行并被隔离在常春藤酒店里的亚眠手中。亚眠意识到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侦探小说,不整理出版,对不起它的作者。通过精心准备,他在某个风高月黑之夜,避开警方视线,成功翻越了酒店的铁栅栏围墙,继而躲过一次次莫名其妙的追杀,回到故乡,对手稿进行了重新整理和校对。他想请紫珂罗出版社出版。社长顾秋莼对他说,紫珂罗只能出版中文版图书。言下之意亚眠须将意大利文的手稿译成中文。为此亚眠多花了整整两年时间。可他总感觉有些遗憾,因为手稿似乎是一部未竟之作,案件未破,凶手没有找到,手稿的作者和持有者竟都相继死亡。但他还是把手稿寄给了出版商。

    那是个寒冷的冬夜,没有那部手稿陪伴,亚眠感到空虚。他不得不给自己温一壶十二年古越龙山花雕,就着火炉取暖。慢慢的,他睡着了,并做了一个梦。睡梦里,他猛然意识到:案件已然告破,结论在手稿的中间一页。梦境还指引他阅读一篇名叫《我已经没有故事好讲了》的小说。他在那篇小说里读到这样的情节:一个人对着穿衣镜开枪,把自己打死在穿衣镜里。梦醒后,亚眠轻而易举找到了那篇小说,那是他自己的小说,它还有个名字叫《终极死亡》。然后他把手稿译本翻到——在第500页和501页之间——一张没有标记页码的纸页,那页纸的倒数第三行、第四行是一首藏头回文诗,谜底隐藏其中。后500页则是对这个结论的论证。论证似乎并不顺利,陷入某种循环往复之中无法挣脱,阅读时能明显感受到作者的疲惫和晕眩。原因在于,要证明自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剥夺是极其艰难的。难点在于不能接受,也无法面对。因此,手稿的后500页与其说是在证明凶手,毋宁是在自我说服:凶手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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