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写简书一样,记日记也是我的习惯,不论文字长短,每天铁定必记,不愿落了任何一天。如果偶尔差了一天,心里就好像缺了个什么,第二天一定要补上这个缺。
想想儿子小的时候,我们仨都记日记,儿子从写几句很幼稚的话到写一段长长的文字,慢慢形成习惯,一直写了好多年;他妈妈记得比我早,也记得最用心、最工整,现在依然如此。
我们家没有什么珍藏的东西,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我们仨的日记了,用各种不同大小、不同颜色、不同款式、不同纸张的笔记本记的日记,从开始记日记算起,一本都不缺,整整齐齐码在壁柜里。而且,越是时间远的,越显得珍贵。
过去的事,即便在脑海里刻得多深,但时间一长,慢慢必然会淡忘的,就算是能使劲忆起一些,也是零零碎碎的片段,甚至连片段也无从忆起。这时候,想忆而不得,实际上是一种非常痛苦的状态。
而有了日记,便可缓解这个痛苦的状态,让人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
有时候,我开玩笑说,我的日记本也真是了不得,跟着我从乡里来到城里,坐过火车、飞机、轮船,走过了家长之外的许多城市,有两次还走出国门,游过巴黎、伊斯坦堡尔、维也纳、汉堡。这些,都能在文字中找到踪影,帮我回到当年。
所以,我也愿意在休闲无事的时候,翻开我的日记本,默默地扫一扫,停一停,寻一番过去的喜怒哀乐。依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非常让人享受的事。
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匆匆的过客,而日记本中哪些即便是凌乱简单的文字,就像挽留不可追逝的岁月一样,度量着我们生命之轻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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