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有些餐馆是先吃再付的,有些则是先付再吃的。从营利的角度考虑,这两种模式哪一种更好呢?
首先,这有两方面的考虑,一个是顾客方面,另一个是饭店方面。
对于先吃再付——
从顾客的角度考虑,钱还在我手上,到时候给不给钱还得看你这饭好不好吃,服务态度好不好?
而从饭店的角度考虑,他还没给钱,我得把饭做得好吃一点,服务做好一点,免得到时候他不满意还不愿给钱!
对于先付再吃——
从顾客的角度考虑,我还没吃你就要我给钱,万一你这饭做得不好吃怎么办?
从饭店的角度考虑,你得先把钱给付了我再给你做,万一你吃完不给钱就走了怎么办?
乍看之下,似乎只有第一种情况才符合人性化,才能赢得顾客的心,最终才能顾客满门!
然而,实际上,第二种模式才是王道!
想想,经济学不但讲究利润,更讲究效率!所谓行为经济学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对效率的考量。所谓效率,不单单是指“快速做好”,更大程度上是指在做好的前提下还“省事”!
想想,品牌为什么具有影响力,能使人在购买两种类似的产品时优先考虑它?因为品牌能给人一种确定性。一方面,他的某种属性确实比别人的更好,另一方面,假如它没有它宣称的那么好,那它也会因此付出代价!
这就相当于一个可兑现的赌局。你赢了,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输了,肯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是一种确定性。假如你赢了,拿了别人的赌本,而输了却不愿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不存在确定性,因为考虑到你耍赖的可能性,那以后就没有人愿意跟你打赌了!
好吧,再回到先付再吃的情形。
你想,在先付再吃的前提下,顾客想到更多的不单单是担心菜好不好吃的问题,而是基于要先付再吃这件事情上,店主敢于这样做,表明了是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信心呀!这就相当于放出了一个品牌形象。
此外,从店主的角度,他考虑的可不是你会吃了不给钱呀,而是相当于你先付了钱的东西,你成了他的“主”,他接下来就不得不一心一意做好他的产品和服务,而不用花更多的心思想别的。假如他的产品和服务不够好,顾客必然提出抗议,你这产品和服务不值我付给你的钱,要求退款就更可以更加理直气壮一些。如果一开始没给钱的,虽然东西不好,毕竟还是吃了,不给还是给一部分,就会有些纠缠不清了。
如此良性循环,产品自然会越做越好,店主的信誉得到提高,品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最终营业额自然提高!反之,如果他本身本事不够硬,又采取这种模式的话,就会导致相反的结果!
所以说,变换一下“吃”和“付钱”的顺序,运营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
总之,如果下次再遇到要先付再吃的饭店,你就不用那么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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