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 旗
做 官 的 若 是 把 官 印 丢了,这与当兵的把枪丟了的性质一样,是既低级又严重的罪过。
特别是在古代,丢印的官员轻者削职为民,重者则脑袋搬家。
可是,如果碰到有人故意陷害,偷走了官印,这丢印的官员他该咋办呢?
最近看到一则史料,说的是在明朝宣德年间,有个叫李浚的官员,奉旨到浙江的钱塘县督察当地政府的粮食储备工作。
却说钱塘的县令,害怕自己以权谋私的事情败露,便对李浚暗中行贿。被李浚拒绝后,这个县令便滋生了想陷害李浚的诡计,用制造事端的手段,来掩盖自己的丑事。
县令把一个心腹安排在李浚身边为接待人员,随其左右。这天,该心腹在县令授意下,趁机偷走了李浚的官印,只留下空的印盒。
李浚很快发现自己的官印丢了,马上召集手下商议排查,大家一致认定,此事定是县令所为。于是,手下们建议马上去县令家搜查,李浚阻止说 : “ 切慢,如果咱们现在去县令家兴师问罪,很可能把他逼急了,他一旦毁了官印,这样不仅查不出物证,反而害得我因此被朝廷治罪的!” 手下们忙问那该怎么办?李浚思索一下说:“我自办法了。”
两天后,李浚邀请县令来居所喝酒。就在两人推杯换盏喝出高潮的时侯,李浚的手下突然进来报告说:“大人,厨房着火了。”李浚闻听后,急忙去卧室,取出了官印盒子交给了县令,说:“我去指挥救火。这枚官印,是我的身家性命,烦劳您务必替我保管好它!”说完,不容县令推托,便冲进厨房“救火”去了。
这回该轮到该县令犯愁了,他心想:等李浚回来后,我把它原样交还,就恐怕很难说清,自己接过它时就巳是空的!而弄丢了官印又将招致死罪!
县令他越想越怕,便立即吩咐身边的随从,赶快回去把偷走的官印拿回来,重新放回印盒中……
李浚就这样化解了一场“丢印”的危机。
按常理,官印被偷,这是掉脑袋的事,换个不冷静的主,一定针扎火燎地按捺不住,说不定早把自己送上断头台了。可人家李浚却把此事处理的如此巧妙。
回到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人遇到芝麻大的事都忍耐不住,甚至听刭一句别人传的“闲话”,就不问青红皂白,火冒三丈的去找这个人讨说法,如果对方也是个不冷静的碴儿,那就非打得冒烟咕咚不可,最后两败俱伤—— 双输!
有位智者说过,在遭到他人冒犯吋,最好的方式不是用蛮力去对抗,而是用智慧去寻求解决之策。做到既避免了冲突,又弥补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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