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运来了一些草皮,铺在已经损坏的花树坛里,先前捆着时不知道是什么草,待得铺开,方知是绊根草。
这草,我太熟悉了,不由得回想起六十多年前的往事。
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国经历三年自然灾害,正处于困难时期,此时我进入初中读书,在学校食堂吃早中餐。
粮食不够吃,上级号召弄“代食品”,什么呢?学校想到了绊根草,我们学校位于市郊,周边野草多的是,于是便叫我们课余时间去扯,扯来交给食堂,与主粮混合做成了耙耙,据说味道还行。但我们学生却没得吃,全分给了老师。于是有同学不高兴了,作出了对口词儿:“绊根草,好是好。老师吃,学生找……” 当然,这学生后来受到了批评。 若干年后,想起这事,觉得还是不对的,因为那时候,老师的口粮标准是每月每人二十七市斤大米,而学生的标准是初中生每人每月三十一市斤,高中生三十三市斤大米。虽然说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但老师担负的责任很重,也需要填饱肚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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