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000多块钱的电动车买来还不到一个月就被偷了。”家住名林小区的李涛放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昨天晚上被偷后气愤不已。
事后李涛赶紧去物业管理处要求调看监控记录,物业把监控调出来给李涛看,监控里面仅有一段电动车被推出小区大门口的片段,看不出是谁偷的李涛的电动车。李涛对物业非常的不满,他认为自己每月都向物业交有物业管理费,自己买的电动车是在小区里面自家楼下停放的,现在电动车被偷了肯定是物业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物业依照法律要承担赔偿自己电动车的责任,但是物业却坚称李涛的电动车丢失与物业没有关系。
那么物业到底该不该对李涛丢失的电动车进行赔偿呢?
法律解析:关于在小区内丢失电动车物业是不是有责任赔偿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细则》第47条的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由此可见物业在安全防范方面只是起“协助”作用。如果物业做到了正常的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时的巡逻,小区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登记,监控记录完好等安全防范义务,就无需对失主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还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对车辆进行的保管约定条款,如果约定了物业有对车辆进行保管的义务并向其交纳了车辆管理费,那么物业公司就要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要强调的是,电动车丢失了还应及时报警,让物业来配合警察侦查案件,提高侦破案件的效率,最大程度的追回失窃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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