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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感悟:生活的智慧
无论什么条件下,每个人都拥有不能被剥夺的权利--选择权。在【活出生命的意义】一书中,作者被抓进集中营,受到非人待遇,在这样恶略的环境下,依然有权如何面对生活。其中一位将被执行死刑,他在被执邢的最后一刻,不是愤怒与抗争,而是对刽子手说,孩子,我原谅你,我知道你并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有选择原谅的勇气。
这个案例可能距离我们的生活有点远,再说一个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例子。今天你去幼儿园接孩子,老师告诉你,你家宝贝今天和谁谁打闹起来,不小心被抓伤了。你选择如何响应?
到班级群里找那个孩子父母理论,“你们应该好好教导孩子,不能让他出来打架。今天连跟我们道歉都没有,明天一早请到幼儿园门口道歉。”
还是“既不盲目,也不带成见,能够平静又坚定地提出意见。既没有感到受伤,也没有伤害他人的动机。一旦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就能立即放下这件事。如果我们在冲动之下试图改变他人的想法,任凭他人刺激我们的情绪以致失控,那我们就失去了觉醒。”
孩子身体的创伤很快愈合,但是被定义为“受害者”的心灵烙印却时刻伴随。“孩子不仅会看到我们怎样处理和应对生活,而且会把我们的为人处世道看作意义丰富的参考。将来这也就成为他们应付挑战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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