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宣布,现行的《民法》未允许同性婚姻违宪,立法院需于两年内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则比照现行婚姻自动生效。最晚到2019年5月24日,同性恋人就可以结婚了。

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代表宣扬同性恋,只是保障同性恋者也能和普通人一样有结婚的权利,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有在对方的手术同意书上以家属的身份签字的权利。“人权”是所有人共有的,和支持男女平等一样,这是关于平权运动向前迈进的一步。
同时,这一举措必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减少同妻的悲剧,或许在将来还能促进领养制度的完善和生育医学的发展。
但,就现在而言,谈“同性婚姻合法化”还为时过早,因为我们所处的社会还不具备相应的理解力和宽容度。
即使在台湾本地,“反同”的声音依旧不容忽视,上述消息一出,反同团体纷纷聚集抗议。另外,根据“台湾民意基金会”去年11月针对1098名20岁以上台湾成年人所做的调查,46.3%的民众赞成同性婚姻,45.4%则表示反对。
在柴静的节目《看见》里有一期关于同性恋的内容,她在书中写道:
我问张北川:“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接纳同性恋者?”
他说:“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做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我是个微博控,这几天好多热点话题吵得沸反盈天,关于欢乐颂应勤“非处等于不自重”的判定,关于丁璇在大学里的“女德”讲座,关于父母逼女儿拿10万给弟弟买婚房一事里的专家意见,关于上海公园同性恋妈妈为儿女相亲遭驱赶……
新闻底下好多评论真是令人目瞪口呆,感觉一下子回到了封建时代,而且不可思议的是,支持这些糟粕观点的人竟然不在少数。
在同性恋还被人定性为精神病和变态的社会,没有群众基础的立法必定遭受反对和推翻,因为与政府追求社会稳定的初衷不符。由于部分家长的投诉,我们连性教育课本都要撤回,怎么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下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呢?
我们天天骂的国产影视剧为什么能过审?为什么有些优质作品要大量删减改编?为什么触及敏感题材的作品要禁播?因为广大人民群众有毒辣的眼睛,以自己的愚见为真理,一有不妥就投诉,造成了只有浅显白的影视剧才能保证收视和盈利,于是只好所有观众一起吃垃圾食品。
就“同性恋”一事我问过先生的看法,他与大多数中立的态度一样——不支持也不反对。
我再问他,如果是你身边的亲人朋友是同志呢?他说,我会劝他们。
而我始终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不违反良知,个人选择只代表个人的喜好。你可以不喜欢榴莲,我不会强迫你吃,但请不要说榴莲是个坏水果,吃这个的都是傻子。
中国是人情社会,讲究关系网络越紧密越好,这往往缺少了必要的界限感,任谁都可以对另一个人指手画脚,评头论足,甚至插手、阻止。他认为与众不同是错的,需要改,需要治,他就会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亲力亲为地“帮”你。
《奇葩说》有一期的辩题是“同性恋应不应该向父母出柜”,姜思达在辩论中说道:
“我宁愿把我的爸爸妈妈蒙在一个所谓幸福的鼓里,也不愿意让他们和我一起,暴露在原野上,站在我的面前,与万千猛兽为敌。”

是啊!想要同性婚姻合法之前,不要忘记,原野上还有万千猛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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