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闪光》是一部传记电影,讲述了汽车雨刮器发明人的悲剧。
男主掌握了福特汽车盗取他的技术发明——汽车雨刮器的证据。本以为很简单就能维权,没想到需要面对长达12年的煎熬。
突然重击,身为大学教授的男主手足无措,悲剧开始上演——男主贷款置地准备大干一番时,福特汽车放了他的鸽子!被送进疯人院,男主说不再追究,继续教书,其实没有放下。
找了律师,福特答应给40万美元私了,在1960年代是一笔巨款。男主不同意,要求拿回雨刮器制造权。律师宣布退出,男主失业,妻子带着6个孩子离开,有20多年交情的人躲着他。
面对富豪福特汽车,男主孤独抗争。n年时光,理工男自学法律,查找案列。
12年过去了,男主终于看到公权机构为了应对所谓“知识产权”(笔者反对政府主导的知识产权)案件爆棚开设了专门的法庭,才有了再次起诉的机会。
面对诉讼,福特开始加码,100万,3000万,只求私了。男主的条件是福特在媒体上公开承认偷盗。福特拒绝,维权继续。
已经长大的娃娃们纷纷回来支持老爹,打字,整理材料。。。
自诉并不复杂,法院判决福特赔偿1000万美元。
为嘛把上面的文字加粗?因为从经济学来看,它昭示了一种法治悲剧。
法院的产权是模糊的,理论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说不清到底是谁的,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集体主义。
法院还是垄断行业,不是谁都可以像开公司那样自由开办法院。
法院无非就是一个说理的地方,与其他行业一样都是营生,提供的服务得到顾客的认可,才能获得利润和声誉。
法院不应成为产权模糊的垄断行业,这是个坏东西,是灾难。
设想一下,如果法院不是产权模糊的垄断行业,在自由竞争下,为了声誉和利润,会有一堆法院踏破男主家的门槛。简单的事实,分分钟搞定,天价的赔偿。何需12年的煎熬和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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