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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我说夏天就该有蝉鸣。我骗了他,他却相信。认真地,傻兮兮

十七岁那年我说夏天就该有蝉鸣。我骗了他,他却相信。认真地,傻兮兮

作者: 故事篓 | 来源:发表于2019-02-19 11:35 被阅读12次
    (图:Reskate Arts & Crafts)

    声声慢

    我想说一个故事。

    故事的男主角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安静男生,他叫方笙。

    故事的女主角叫曲蔓,我就是曲蔓。

    (一)

    我喜欢李清照,我说。

    而方笙说,很多人都喜欢李清照。

    他又说,你喜欢李清照哪一首词呢?

    《声声慢》,我说。

    为什么喜欢声声慢呢?并没有哪一句特别值得人喜欢。

    可我就是喜欢,喜欢声声慢。声声慢。

    这是我的高中时期,方笙问过我为什么喜欢声声慢这个问题。

    我没有回答他。

    我只是说,夏天到了,你有没有听见蝉鸣?

    他侧耳去听,很认真,很小心。

    许多年后我还是会经常回忆起这个场景,我喜欢的男生就站在我身边,他的笑脸和夏日的阳光一样明媚。

    他不是谁的丈夫,也不是谁的父亲。他和我仰望着同一片蓝天,和我嘻嘻哈哈地抱怨夏天。

    他只是我喜欢的,十七岁男生。

    十七岁那年我说夏天就该有蝉鸣。

    我们困在钢筋水泥铸起的城市里,根本就没有蝉鸣。

    我骗了他,他却相信。

    认真地,傻兮兮地侧耳听。

    我说,男孩,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件事情?

    我还没有回答你,我为什么喜欢声声慢这个问题。

    其实,我想责怪你。

    在每一节语文早读的最后五分钟,我都留给了声声慢。我读了一遍,两遍,三遍。我读了一年,两年,三年。你有认真听完一遍吗?

    我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知道这个谜底。

    后来我和他各奔东西,失去了联系。他没有问我,我也没有说清。

    故事的开头我交待了我和他的姓名。

    他叫方笙。我叫曲蔓。

    声声慢,声声慢,笙笙蔓。

    我有时候会突然很想他。

    只是想告诉他一句话。

    我大概不会说出口了吧。

    我只是还在读声声慢,会读到热泪盈眶。

    会很悲伤。

    (二)

    我喜欢黑暗的地方,我说。

    在漆黑一片,万籁俱静的黑夜里。如果他在我身边,我就能听到他的呼吸。伸手不见五指,我失去了眼睛。被困在一方小小的天地,我失去了行走的能力。

    但我可以坐在他身边,我们安静地聊着天,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喜欢这种感觉。

    即使我们的话题对我而言是末日来临。

    我很少向人坦露自己的伤疤。

    但黑夜里的楼道过分安静,我只想和他说说话。

    那一年我离开是因为我生病了,我说。

    我知道,他说。在一片漆黑里我听到他的声音。

    我是为你病了。

    我知道。

    我喜欢你。

    我知道。

    我从那时起就喜欢你。

    我知道。

    那你有什么不知道?我说。我有些自嘲地笑。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放下我,他说。

    夜里起了风,我突然觉得有点冷。

    想起了十一岁那年夏天站在校门口的女孩,穿着碎花的裙子,吹着从旷野过来的风。从日出等到日暮,然后眼里的光慢慢落幕。

    他们小学毕业时说好读一个中学。

    他们许下了一起长大的约定。

    到最后,他失了约。

    可那个女孩还在等他,从年幼到青春时期。

    一直在等他。

    她未有半分责怪他,她只是想他。

    可他,依旧绝情。

    她藏起了所有曾经。

    只是想与他在一起。

    方笙,我喜欢这个地方,我只听见你的声音。

    曲蔓,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里有些凉意。

    方笙,你知道吗?

    本来我不愿意走很远。

    但你在我耳边,问我:走吗?

    像一个要带我去全世界冒险的人。

    我好像突然就愿意去很远。

    反正有你在我身边。

    而他已经走了。

    可惜他没有听见。

    幸好他没有听见。

    (三)

    我喜欢他,我说。

    我的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呢?

    我没有再说。

    窗外有鸟雀在叫醒慵懒的桃花,透过嫩绿的枝丫,春水像水一样倾泻。

    是暖色调的风景。我想。

    而他呢?他是冷色调的劫难。我尽量不去想。

    只是忍不住想,喜欢声声慢是有理由的,喜欢他是没有理由的。

    如果真要有个比喻。

    只能说:

    他是诱人的罂粟,我偏偏是瘾君子。

    是恰如其分的喜欢。

    在我真正成为成年人之后,我学会了抽烟。

    我喜欢烟雾蒙住我的眼睛,像极了一场极其迷恋的情节。

    我喜欢黑夜里点燃的烟,唯一光亮的红点带给我一些温暖的感觉。

    我是个贪恋温暖的人,我说。

    可是我没有好好拥抱过他。

    朋友很诧异,这世界竟还有如此纯情的游戏?

    是。纯情的游戏。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没能坚持到终点。

    不过,我记得他给过我温暖的瞬间,在电影院。

    在给他递零食的瞬间,我碰到他的手指。

    我很奇怪他的手指给我异常的温暖。

    我夹着烟承认。那一刻,我晃了神。

    我很遗憾。

    他的拥抱应该更温暖。

    有一天晚上梦一场,黄昏里我们打着勾的青涩模样。

    我和他说好,大学在一个城市就在一起。

    醒来后,有些红了眼睛。

    十年前的事情,忘不了地折磨自己。

    在疯狂和平静的交织下。

    病态的孩子蜷缩在自己的角落。

    然后又坠入另一个梦境。

    我梦里白茫茫的一片。

    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

    白色的小船,白色的芦苇荡,白色的没有温度的晨光。

    白色的火车冒起白色的烟雾,要带他去远方。

    他要去哪啊,我不知道。

    他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也不知道。

    他知道我喜欢他吗?

    我怕我没机会告诉他了。

    可是火车要出发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不是他的归途,所以我留不住。

    在汽笛吹响的那一刻,所有的童年的,青春的喧闹都席卷而来。

    我怎么可以让我一整个年少的春光离开呢?

    于是我追赶,然后跌倒,然后再追赶,然后再跌倒。

    我在呼啸而过的风里大声喊:

    “方笙,我喜欢你!”

    “方笙,我喜欢你!”

    “方笙,我喜欢你!”

    我用尽全部力气,用尽18年的勇气。

    你听见了吗?

    曲蔓喜欢方笙,喜欢得没了自己,喜欢得更甚于自己。

    可能你没有听到吧。

    那天风很大。

    其实我没说,最近我梦到他的次数有点多。

    我异乡孤独不说话,也没有解决的办法。

    只是总会在夜里想他。

    我呀。

    不争气。

    还是喜欢他。

    还是忍不住想念他。

    从旷野里吹来的风,绕过屋顶,路过森林,知道我还是个不肯长大的傻瓜。

    文/曲蔓 文章来源公众号 故事篓 ,已授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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