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象与本质

作者: 天边的小世界 | 来源:发表于2017-03-23 14:35 被阅读360次

    论现象与本质

    个人行为,欲望与价值的最终辨析

    (上篇)

            现象,是事物和人表现出来的,人类能感受到的一切概念,包含万物展现的所有形式。我们任何时候看见的,听到的,触摸到的一切均为现象。与之相对立的概念是本质。本质包含事物本体,以及一切万物运动演化的充足理由律。

            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展现形式,即不同现象。而本质如果存在,则唯一确定。对于相同事物,不同人的观察角度不同,观察的理解可能还和人的已有知识,心境等相关。我们每个人都没有理由认定自己观察到的都是本质。事实上,人类意识可以接受的只有信息,一切信息都是外在表现形式,属于现象。而物质的本体如果存在,一定依赖一些信息来展现,自身无法被认知。无论物自体是否存在,我们均可以说世界统一于现象。

            对于自然规律的解析也是如此,每一理论都可能在一些领域并不适用。事物随着时间演化,自身当然不会产生矛盾,一切矛盾来源于对现象的解读。既然人类通过经验认识的现象并非本质,总结解释的背后规律一般也非本质。所以,人类很难得到如同1+1=2这样的绝对本质。

            我们不妨重新认识下现象和本质,不再将其绝对化,而是作为一种相对性二元关系。对于事物的两种认识,如果一种认识的解释更加完美,更加贴合事实,且解释范围包含另一种,则称这种认识相对于另一种更加本质。这里认识的对象,包含事物,人心,及一切自然和社会现象以及规律。如果按照阴阳来划分,则现象为阳,本质为阴。

            当人们对事物或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加,可能会得到一些截然相反的观点,这时人们往往会试图调和矛盾,寻找更加正确的解释。会不断形成更加本质的认识。一般地,如果一个体系将多个互相有所矛盾的体系统一,那么它相对于互斥的体系而言,更加本质。

            注意到眼见未必为实,人们有可能被现象欺骗,产生错误的判断,当然这很可能对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每个人都希望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思熟虑后选择最正确,最本质的认识。

            下面辨析一对具体的概念,丑恶和美丽。

            当人们感受美好的事物时,自然会感觉愉快,而丑陋的事物映入眼前,则会令人痛苦。叔本华认为,人对于痛苦的感受是本质的,而快乐不过是短暂的欲望满足以及痛苦感的失去。这似乎说明,丑恶相对于美丽更加本质。进一步分析,美丽的事物长期在眼前,则会感觉习以为常,那种刚刚得到时的满足感并不会持续很久,在失去时人反而会伤心。人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相反的是,丑陋的事物在身边会引起长期的厌恶。

            比起美丽,丑恶的概念更加本质。那么是否本质一定丑恶呢?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能够带来美丽。事实上,由于人们追求一种新鲜感的刺激,一成不变的事物总是令人厌恶。当春天到来后,松树便显得非常丑陋,正是因为其他树木经历了焕然一新的变化。美丽源于变化,即使变化未必直接带来美感,但不变的一定非常丑恶。铁器生锈,动物死亡,这些变化令人厌恶。死亡的动物不再运动,生锈的铁器难以再次使用,它们由快速变化到缓慢变化,自然越来越丑陋。

            万物的发展规律,人的性格及内心,这些相对本质的概念均很难发生变化。万物的展现形式,人的行为表象。这些现象却在快速发生变化。在认识论的角度,人对本质的认识,是人通过大量现象的认识总结的一般式,自然不会轻易变化。说明本质很难发生改变。但美丽的事物一定在发生变化,因此本质往往是丑恶的,令人厌恶。

            人们总结一些规律后,常会对未来认识的现象或事物的发展形式加以预言。对于二律背反的观点,每个人也常会偏向支持一方,这属于对未来认定此方观点正确的预言。一旦做出预言后,预言和未来的现象符合会为人带来欢乐,反之则会痛苦。因此人们会非常希望预言成立,可能会为了这种满足,故意创造一些现象,或单向寻求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但是如果预言针对更为本质的概念,这些方法并非有效,因为本质不随人的行为和意念改变。人的观点常常会很片面,无法正确预言到本质,本质多数情况下与预言不符,而即使相符,本质规律得出后很难变化,人们的观念却不断更新。这样再次说明了本质令人讨厌。

            现象和美丽相随,本质和丑恶相伴。人们追求本质,不拘泥于现象,同时追求美丽,憎恨丑恶。这便形成了二律背反。解决此矛盾,对于人的幸福至关重要。

    (中篇)

            为了详细解析个人行为,有必要先概述一下意识的结构。

            我们将意识分为两部分,欲望和精神。精神通过感官接受信息,进行一切认知,分析和处理,并形成一个意识世界。这里无任何客观规则,一切由精神来创造。但信息来源于外界,并非意识凭空产生。当精神识别信息后,便将其化为经验。理智可以对这些经验再次深度分析。精神也可以直接产生一种信号,即情感。

            如果说信息通过意识的过程中,感官是接收器,精神是处理器,则欲望是传出器。欲望是一切指示人后天行为,即非生命本能行为的冲动。精神产生的情感和理智均可作用于欲望,对其产生影响,而欲望实现时,也会为精神反馈一种满足感的信号。精神的三种功能是识别分析信息,控制欲望,以及产生情感。欲望只有两种功能,控制行为和提供满足感。

            个人行为分为先天本能和后天行为,它们在不同情形下未必有明确界限。先天本能是人作为动物生存而自然进行着,不受意识支配的行为,如呼吸,眨眼等。人们可以屏住呼吸,但此时这一行为已经由大脑意识支配,则归于后天行为。我们重点研究后天行为,既然不可能仅凭想象来完成任何事情,必须付出身体行动。因此一切后天行为均由欲望直接支配,而精神有两种方法通过欲望间接控制。一种是未经思考的直接心境活动,即情感。另一种是思想控制,即理智。现实中,一般人的欲望由情感和理智共同调节。

            当小婴儿在肚子饿时哭闹,他已经在表达进食的欲望,此时他可能还没有成熟的精神。对于成年人也一样,我们感受到饥饿时立即会产生食欲,无需经过思考完成。这说明欲望并非完全由精神产生,且可以脱离精神独立存在于意识内。既然一切行为均归于欲望,人的一生就是欲望的不断满足。较高级的欲望需要由精神配合来实现,例如寒冷时,人会立即产生希望变暖的欲望,但这一欲望无法直接实现,需要通过精神分析得出“穿衣服”这一行为,再由理智控制,完成“取出衣服并穿上”的过程。

            先天欲望只有求生欲,性欲和简单求知欲,随着精神的发展,人一生中会形成多种欲望,其中可能有部分由精神产生,例如理性复杂的求知欲。对行为的控制需依赖欲望,精神自身的思考也无法离开求知欲的指示。我们说意识的本质为欲望,而精神的一切都是种现象。这一现象的接受者就是精神自身,外人无法看见自己的精神。当然欲望转化为行为后,再次回归现象。欲望比精神更加本质。

            现代科学对欲望分为十五类,因其过于繁琐,本文不予采用。这里只将欲望分为五大类,求生欲,占有欲,社交欲,情欲和求知欲。至此已经足矣解释一切具体行为和抽象目标,读者可以自行思考。由精神参与的较复杂行为,一般包含目标。小到一次喝水的动作,大到人生理想,均不是欲望直接完成。目标虽由理性思考产生,但本质上仍是一种指示行为的冲动,因此归于欲望。

            任何人一生所追求的,无非是生命,财富,名声,爱情,幸福,知识,自由等。其中名声的追求为社交欲。上面没有列出关于自由的欲望,因获得自由本身不是一种行为,而是向往得到更多体验,好心情等。事实上人很多行为的直接或本质目的就是追求体验。这是一类复合欲望,体验新事物一般属于求知欲,可能还有少量情欲和社交欲。对旧事物的体验,除了寻求情感,可能还为了安全感,这是情欲和求生欲的复合。

            进一步分析,人们长期适应一类事件后,精神会产生一种定式。尤其当这类事件为精神带来愉快或安全感时,未来将逐渐形成对这一事件追求的欲望。被彻底隔离培养长大的动物不会拥有和同类交往的欲望。人从小知道金钱的好处,才可能逐步产生对金钱的占有欲。因此可以认为,相对于社交欲和占有欲,另外三种欲望更加本质。即使人类后天欲望已经独立存在,而且不断放大,甚至压制了更根本的欲望。但我们还知道,这两种欲望不能离开精神的指导。而一切精神的行为无法离开情欲和求知欲。当人们说,和人交谈使自己快乐,这已经包含了一种抒发情感的欲望。凡是追求对未来的体验,均包含求知欲。

            痛苦以及幸福,这一对概念不属于情感。心境痛苦由欲望产生,反作用于精神。每当欲望形成时,人便会产生痛苦感,痛苦程度正比于欲望的强烈程度。当欲望无法满足,精神愈加束缚,刺激欲望愈加强烈。痛苦可能是短暂的,因欲望满足后,这种痛苦立即消失,人还会得到一种满足感,可能带来一段较长时间的幸福。但一般影响不及痛苦的强烈程度。人们对痛苦直接感觉,幸福感则是相对痛苦较小,且人拥有满足感的状态。生理上一个人不可能因为健康无病感到幸福,反而只会在生病时强烈痛苦。因此痛苦比幸福更加本质。

            这里求生欲就是满足生理需求,拒绝接受生理痛苦的欲望,它与生具来,不需精神支配。事实上,几乎任何死亡方式在死前都极度痛苦,人避讳死亡,无非因为希望继续体验人生,怜悯亲友,以及害怕死前的痛苦。前两者分别属于求知欲和情欲。后者才是真正的求生欲。由于心理痛苦完全由欲望产生,回避这一痛苦的方式就是满足欲望。这本身不是一种行为,因此人不具有拒绝心境痛苦的欲望。反之生理痛苦将产生强烈的求生欲,当然也会导致心境痛苦。注意到性行为是生理需求和感情的复合,因此性欲是情欲和求生欲的结合体。

            客观自然界正常演化,不可能发生矛盾。矛盾一定具有主观成分。对于意识世界,有时人会同时拥有相反的欲望,此时一定有精神参与。例如有些人存在自杀的欲望,这与本能求生欲矛盾,说明有强烈的负面情感在主导欲望。事实上,精神对欲望进行理性主导和情感主导时,已经产生了求知欲和情欲,并与原欲望竞争融合,共同决定行为。精神产生情感后,作用于自身同时会引起一定的痛苦。此时精神会试图通过欲望,主导一些行为来排出这些情感,得到缓释。这便是情欲真正含义。而求知欲,除了指导精神通过感官接受信息,思考分析信息,还包含一切试图理性主导行为的欲望。

            至此,我们客观完成了对人的行为,精神和欲望关系的解析。并指出意识内部的本质性和客观性。下面需要进一步分析行为,对行为赋予主观评价,并提出建议。

    (下篇)

            上面说过,精神定式可以产生新的欲望。一些学者由此认为,一切欲望在根本上全部由求生欲产生。即人的一切行为本质原因都是为了生存和摆脱痛苦。学习知识和纯粹的追求体验,也是为了未来遇到类似事情更好的处理。这一观点事实上把动物游戏理论强加于人类,并非完全适用。的确人的一切欲望满足都是在回避痛苦,包含生理痛苦和心里痛苦。但欲望也会产生痛苦,特别是情欲和求知欲。如果把一切回避痛苦均归于求生欲,那么只能将情欲解释为“避免心境痛苦”的追求。然而心境痛苦可能超越生命承受能力,例如恋人跳崖殉情,将这一回避心里痛苦的行为解释为求生欲显然不能接受。而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不惜身体,这又是求知欲超越一切的力量。

            如果认为求生欲是最低级的欲望,这就走到了另一极端的错误。确实人们可能因为失去名声或财富而自杀,但这些人结束生命前,心境一定面临强烈的痛苦。即促使他们自杀的动机仍然是情欲主导。又有些人提出“情感至上”,认为一切后天行为的本质动机是抒发情感。但精神无法凭空产生或通过外界获取情感,情感来源于精神对外界信息的接受。因此求知是获得情感的必要条件。即使抒发情感,多数情况也归结为追求抒发情感后的体验。例如人完成文学创作,总会希望给分享其他人看,并得到回复。这均离不开求知欲。

            当然也不能说求知欲就是行为唯一本质动因,生存是求知的条件,自杀这一行为显然只由情欲主导,求生欲是欲望的本质,求知欲和情欲则是欲望的高级形式。在主观思考下,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重要问题,在个人角度,这些欲望有什么意义。

            求生和性欲是人作为动物的本能,不需做褒贬评价。如果认为人今天生存就是为了明天继续生存,这真是非常糟糕的思想,使人不惜一切苟且偷生。每个人早晚都会离世,如果永远只为了多活一天,生存本身就是生存的意义,死去后将完全消失。最后认为人生存的意义需要别人评价,归于社会地位。但别人的评价未必真实,并不能完美解释个人行为,因社会地位需要反馈后被本人感知。而很多人获得社会地位时已经死去,也有些人死去后留下千古骂名,但他将永远无法知道一生的意义。

            欲望的盲目冲动,并没有任何意义。对于目前主流观点,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这里不过多论述。我们知道人类不会永远存在,这一切依赖人,由人评价的价值,终究会完全消失。盲目构想神和灵魂的永久存在更加荒唐。人生唯一绝对的意义存在,事实上在于真理。这一点在《浅述价值观》(见附录)一文中给出充分论证。明确这一绝对意义后,我们便可以为欲望和行为赋予价值和意义。

            对真理即本质的探索,就是求知欲的最高表现。注意并非所有行为均有意义,自杀这类反求知的行为便无意义。掌握大量知识及本质,一般都是对生存有利的。人了解充足知识后,面对环境,便可以选择最佳行为方法。有人说了解知识后生存反而不利,晚癌病患得知病情后死亡更快,小孩子过度被教导“陌生人危险”,导致自闭等。但这些“不利的知识”具体发挥表现,一般为产生忧虑,恐惧等不良情绪。如果克服这些心理障碍,晚癌病患知道病情,当然可以更加注意生活,活得更好。纯粹知识对生存总是有利的,求生和求知本是一致,求生是一切的根本条件,生存又通过求知而获得意义。一切与生存,价值违背的行为,本质上都归结于情欲。

            既然情欲常使人心境痛苦,又可能对生存带来不利影响,而且本身不具有意义。明确情欲对人的伤害后,自然会想到两种解决方法。一种是彻底否定情感,另一种则是适当控制情感,适当表达,并寻找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来赋予其意义。

            所有欲望满足或否,其带来的满足感和痛苦将传递给感性。彻底否定情感意味着否定一切欲望,这样人将成为一个没有任何目标和理想的“生命机器”。另一方面,通过对意识结构的分析。由于精神不得凭空产生信息,一切信息由精神的感性所接受,而同时感性将产生情感。拒绝接受信息并不现实,如果用理性强行压制情感,可能导致患抑郁症,甚至双相障碍等严重后果。

            由此看来,彻底否定情感并不可行。精神产生情感这是人的客观规律,不需论其褒贬。而情欲是人排出情感的欲望。那么如何为情感以及情欲赋予价值?回到上篇最后留下的问题,人透过现象分析本质,这些行为当然是求知欲主导。但发现本质后,人憎恶本质的丑恶,又追求回归现象。这些行为则由求知欲和情欲共同主导。通过新的现象装饰以遮掩丑陋,得以安心,可解释为情欲。本质很难变化,人们完全理解后,希望再次探究这一本质能生成何种现象,便是求知。与求知相结合的情欲自然拥有价值,而纯粹与求知对立的部分情欲毫无意义,必须彻底抛弃。

            我们不能压制自己的感性,却可以更多培养我们的理性。对黑暗,神鬼等的恐惧,只需多加思考即可将之消去。当朋友伤害了自己,多想一些他们曾经带来的好处,便可缓释愤怒。既然明确本质不会因人改变,坦然接受反而更加安心,因此对本质的厌恶也应驱除。

            世界由本质衍生出丰富多彩的现象,只有人的精神反过来在现象中寻求本质。然而在掌握本质后,我们可以将本质归还世界,这一过程将被世界自动转为现象,但一定要格外谨慎。人掌握改造大自然的方法,而将环境破坏,只好研究更多本质规律并加以治理。人们对美丽风景的迷恋,会为环境破坏起到一定阻止,这便是情感的意义。人们将杂草砍伐而由高羊茅草坪代替,说明追求美仍可能违反自然。对世界本质的掌握和现象的重造,一定要由理性主导,情感辅助。

            除了归还世界,我们还可以将本质归还其它人类。然而每个人的欲望,在社会中表现即个人利益,总是令其他人厌恶。如果人们都将心中最丑恶的本质显现,社会将一日不得安宁。人们的羞耻心,愧疚感等,使人避免互相危害,这便是情感对于生存的作用。人们的虚荣,嫉妒,使人更加努力学习,一定程度上也为求知带来作用。过度的羞耻使人不敢交流,过度的嫉妒使人产生邪念。因此一切行为均应由理性主导,对于“情感至上”,应当坚决反对。

            适量的情感可为生存和求知带来好处,注意情感产生是精神内部的自然规律,并非行为。那么最后的问题是,如何将情欲,即表达情感的欲望,赋予意义。与求生和求知不同,并非所有情欲参与的行为都有意义。因愤怒而自残,过度兴奋而疯狂购物,这类行为必须反对。用直接的身体行为表达情感,总是反理智的,有害的。另一面,将丑恶的本质直接归还人类,往往也是有害的。但得到知识本质后,我们需要让部分人认识,只不过需要用更美的现象装饰,并将情感蕴含其中。这同时也是表达情感的最佳方法,事实上人类为此已经创造了足够强大的工具——文学和艺术的力量。

            表达和抒发情感,可以使人心境平和,并对精神产生调节。对于个人生存和求知都是有意义的。文学和艺术的创作,是表达情感而又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的最佳方式。直接揭露一个人的恶念,当然比用文学来隐晦的批判,会带来更严重后果。文学和艺术,是理智与情感,本质与现象的完美结合。使一切丑陋的事物变得美丽。正如尼采所说“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是有充足理由的”。

            真理是人生存的绝对唯一意义,求知和生存是一致的。现象是大自然的美,人们通过求知,穿过现象看到本质,却是丑陋的。人们应抛弃一些有害的情感,这些情感表现为对本质的厌恶。但同时应当把本质赋予新的现象,创造新的美丽。真理和艺术这一对立概念,最后由艺术完成辩证统一。

    (附录)浅述价值观

            我为什么要活在世上,我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什么。

            也许小时候人们做事都是出于本能和别人的要求,并没有考虑太多。而随着成长,这些问题显得不可避免。成年人的很多行为,例如学习,工作,享受。这些既没有外力强迫,也已经脱离本能,而是出于某种需要。这种需要,就是欲望。

            人们不愿在人群中显得另类,希望和大家正常交往,这是社交欲。人们即使财富非常充足,仍希望赚得更多金钱,这是占有欲。每天饮食睡眠,并对于它们的影响阻碍严重排斥,这是求生欲。和别人谈恋爱是处于情欲,学习则是来源于求知欲。

            回想一些更本能的行为,就会发现,小时候出于别人要求的行为,也是为了寻求一种安全感,仍归于求生欲。人做的一切事情,均取决于欲望的支配。那么这些欲望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可能会说,除了这些欲望的满足,工作的意义还在于赚钱,读书的意义在于未来的工作。而社交的意义在于,获得更多人帮助,更加容易成功。就这样,每个行为的意义均在于为未来的行为创造方便。然而金钱的价值只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生存密切相关。对于动物而言,金钱自然毫无意义。因此这些的根本仍是求生欲的满足。因为人死亡后,一切财富,名声自然化为乌有。人的一切价值,伴随一切欲望,和人的生命一同离去。

            有人又会说,即使人不在了,人的财富仍然可以留给后代,成就仍然可以留给未来。可是谁又看得见呢?事实上我们能看见前人的成果,因此不必怀疑我们对后人的贡献,但又如何?人类不可能永远延续下去,等到人类不复存在的那一天,又有谁来评价,每个人曾经短暂的生命呢?没有人类,地球还是那么圆。

            宗教神学还会说,人的一生意义在于死后前往天堂享受,在天堂得以永生。然而至今未有证据,况且上帝是否存在,根本就不可知。既然如此,凭什么认为不可知的概念拥有绝对的价值呢?

            欲望本身自然没有意义,因其只是种盲目的冲动。那么精神是否有价值呢?思考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也是取决于求知欲的满足,仍然没有意义。

            至此,我们已经分析,人的每个行为,对于未来另一个行为具有“相对价值”,但最终会回归欲望的满足,欲望随着人死亡将化为乌有。既然如此,为了避免否认一切,这迫使我们去寻找一切相对价值的根源,即“绝对意义”。

            上帝自然不能充当人类的“绝对意义”,一切欲望更无能为力。我们知道的,只是每个人均有价值观,每个人并非相同。即使认为一切均毫无意义,这本身也是种价值观。因此,价值观自身是绝对的。

            明确价值观的绝对性,是我们寻找“绝对意义”的第一步。接下来继续分析,因为一切价值观的概念均来源于哲学,故哲学无条件对于自身有相对价值,而价值观又是绝对的,这样,哲学便是我们寻求的“绝对意义”。

            现在我们可以对欲望赋予价值。社交欲使我们追求认可,在事业上更容易成功;占有欲使我们追求财富,在人生中活得更好;求生欲使我们珍惜生命,使情感和理智得以充分发挥;情欲改变我们的状态,使我们精神得到充分调整;求知欲使我们在真理之路上不断前行。

            我们不必再质疑行为,因一切行为均取决于欲望,一切最终可为哲学服务的欲望满足,均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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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db38da49e8c3:一定的心里伴随产生一定的行为。我认为分析的非常好,属于心理学范畴的好文!
      • 天边的小世界:加一点补充说明。上篇中对本质和现象作为二元关系的定义,在认识论角度如文中所述。对于直观感受,如果一种感受比起另一种更加广泛深远,称它更加本质。此外,若某一事物可产生另一事物,或某一概念是另一概念的先决条件,则前者更加本质。
        db38da49e8c3: 对本质和现象的论述我认为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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