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凝霜 第一章 楔子

作者: 大国公民 | 来源:发表于2018-09-30 08:29 被阅读52次

            我的家乡葫芦村是以地形状似葫芦而得名的。葫芦坐北朝南,大有王者风范,嘴巴斜指南方的天空,似乎在诉说些什么,千百年来都说了些什么呢,老天似乎也未必能懂!

            村里有一条细长的马路贯通南北,连接着两个圩镇。它在村里九曲十八弯,俨然一副猪肠,但却一直保持着通畅,似乎还随时分泌着胃酸,好消化往来的过客行商,村人的祖祖辈辈就是被它消化殆尽的,甚至于偶尔穿肠而过的拖拉机和汽车之类,竟然也似深受其害,一辆辆都锈迹斑斑、伤痕累累,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哼哼唧唧!那不停喘着的粗气,随时随地都有被风掐断的可能。显而易见,在这条路上不宜久留,但每逢圩日,马路上仍很热闹,大伙迈着轻松的脚步去镇上赶集,生命在轻松的缓行中被“消化着”,似乎也心甘情愿,因为生命总需要有地方开销,才能避免枯燥!

            如果说圩日是马路的天下的话,那么闲时就属村道最富人气了。为了生活,为了可怜的胃,全村的男女老少几乎每天都得经过它到山后的田地里劳作,络绎不绝,朝圣般的虔诚。同时它还是村里唯一能让拖拉机开出马路五百米之外的单行村道,乃是葫芦村的一大骄傲。它由黄泥夯就,肩负重任,关乎全村人的生计问题,是全村人的生命线。

            村道的一端扎在葫芦的腰部,宛如它金黄色的腰带,把葫芦巧妙地黄金分割着。腰部以北那拱起的大圆像是一个掀翻的脸盆,那儿叫下村,以南凸显的龟背似的圆坡被马路一分为二,东半圆叫上村,西边另一半是乱葬岗,称之为牛角弯。原先九曲十八弯的马路在这里突然间抖得笔直,如同一把利刃,剑隔阴阳,在阳光下射出如虹的光芒,充当着生死之间的鸿沟,不可轻易逾越,似乎只有这样才不愧为“马克思主义道路”!

            我们村不大,总共不到两百户人家,其中上村三十来户。葫芦虽小,但却己然有了生死协调的完美统一。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葫芦的完美被破坏了,村子里有人迁到了上村东面的拳山脚下,与上村遥遥相对,背依青山绿水,生活资源图个近水楼台先得月。但缺少了葫芦的保护,拳山人一向时运不绥,天灾人祸常有发生,唯一雷打不动的是这里的光棍,一直以来都是这里的拳头产品。

            村道以马路为起点,绕了半个上村,接着往东跨过一条小河,笔直地穿过田野,再昂首阔步,把拳山压在脚下,沿着猿臂似的青翠山梁前进,往青山更青处延伸而去,一路上化为无数魔爪,伸向田野和各道山梁旮旯,于是一座座青山仿佛成了等待脱毛的鸡,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在单干以后,为了方便拳山脚下的十来户农家卖粮食买化肥,扩建了这条村道,路成之后可以直接把拖拉机请到家门口,而不必再在家和马路之间挑来挑去,收获季节更不用晚上在马路边彻夜看粮了。但一年到头拖拉机难得光顾几次,倒是全村的牛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地沿着此路前往山里开拓或进食,那一弯弯的牛角迎着朝霞,顶着暮霭,或是在烟雨空朦的天气里悠闲地在此路漫步,成为四时不变的风景,以供有闲情逸致的人欣赏,村道也因此成为一条名副其实的牛道!

          有了这样一条村道,拳山脚下的光棍算是打开了销路。拳山脚下有两个喇叭状的山沟,村道以南的称之为南坳,以北的是北坳,分别住有三五户农家。在这个山脚下,最幸运的光棍要数北坳的吴仁庆,他是我的父亲,那时已过而立之年,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实在是很玄乎的年纪,稍不留神就得实行光棍终生制,然而托了此路的福,不仅娶到了老婆,而且是个不到三七年华的年轻女子,是来自于镇子附近的大户人家,贤慧美丽。在这个有早婚习俗的地方,父亲是拳山乃至全村结婚最晚的光棍,可谓前无古人,后启来者,实在是晚婚晚育的楷模,能不能成为计划生育的榜样呢,还得拭目以待,毕竟世事的伟大都需要女人来成就!

            我的母亲夏雪,虽然来自大户人家,却毫无大家闺秀的娇气;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聪明能干、有胆有识,否则也看不到父亲的长远价值。

            父亲差不多是高中文化程度,虽然文化大革命时期高中也未必能学到多少文化知识,但至少镀上了一层文化的光辉,回来之后当个村干部不成问题,尽管当不了两年就回家种田,能力方面值得怀疑,但满足文盲对文化的崇拜心理仍是绰绰有余。而且夏雪所谓的大户人家,也只满足人口数量大、超支金额大这些不光荣的条件,全家也都是务农,没什么家底,生计经常难以维系,好在离镇子近,偶尔可做点小生意。夏雪在家排行老二,有兄弟姐妹十几个,上头是一个大哥。大哥结婚钱不够,靠嫁妹妹的聘礼来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母亲也乐得摆脱家的桎梏,从十来个兄弟姐妹中解脱出来,乘了迎亲的拖拉机嫁到拳山脚下。

            来自“大户人家”的女子果然非同凡响,吃苦耐劳是她的美德,精打细算、做事干脆利落、讲究效益是她最好的嫁妆,能把家治理得井井有条也不是什么奇事,而要用毛线织出附有各式各样富有创意的花纹的毛衣和各种帽子、并让村里挑剔的妇女也佩服得五体投地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这还不是她的本行,她对祖传的副业更是得心应手,若是家里来客人要吃米糕糍粑什么的,从米缸里舀米出来,不出半个钟,保证变成热气腾腾的粘糕端到客人的面前……

            母亲做什么事都手脚麻利,追求高效率,生孩子也同样风风火火。大概是继承了外婆的优良血统,结婚后第二年就生了大儿子吴厚福,也就是我,体形中等偏瘦,称得六斤三两,小名六斤,还没等身体恢复过来,竟又身怀六甲,很快就又生下我的弟吴洪福,个子精小纤瘦,只有五斤二两,于是就叫他五斤,两个儿子出生时间间隔差不多一年。原本想七斤八斤地生下去,不料情况竟是一蟹不如一蟹,出来的却是一个五斤!此子孱弱不堪,明显先天不足,只有靠后天弥补了,然而世间之事谁说得清楚,明天尚且不可预料,又怎能指望后天?

            在母亲嫁到我们吴家前两三年时间里,平时只要天气好的话,她经常起早贪黑,挑着担子走街穿巷去卖祖传手艺的糍糕烧饼,比起只认得家里的一亩三分地的农民来说,算是见过点小世面。然而久而久之,她就被小世面的风吹得晕晕乎乎,渐渐对现实越来越不满足了,于是在弟弟出生两三个月后,就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乘了拖拉机去追时代前进的火车头,结果火车进站加油,她却跑到了火车的前头,自以为“火车跑得快,全靠大姐带”的说法是个很好的理由,于是坦然傲立于时代的浪尖潮头,流浪三年之后,兴许是被火车撞昏了头,回到家里怪丈夫像树橷,已是个不懂情调的老头,根本不值得她一辈子守候,该早日离婚放她自由;她早把当初“我不嫌你老,你莫嫌我小”的约定抛在脑后,无视丈夫的苦苦相求,不顾亲人的感受,宁愿承受世人的诅咒,也不愿意回头;她一直自以为可以扼住命运的咽喉,结果反倒被命运锁了喉,不管曾经怎样地与世事抗争最终还是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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